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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办法】蒙山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优秀范文】

时间:2023-10-27 14:18:02  来源:网友投稿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完成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目标任务,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办法】蒙山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水利办法】蒙山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优秀范文】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制度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完成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目标任务,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23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桂政办发〔2013100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平、科学合理、统一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  蒙山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县水利局会同县发改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县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  考核内容为本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主要目标包括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共4项。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内容为本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制度建设情况、水资源法规制度贯彻实施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水资源节约管理保护相应管理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第五条  考核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  考核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每年2月底前开展上年度考核,每5年考核期结束后的次年2月底前开展期末考核。

第七条  县人民政府按照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合理确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在每年2月底前报送梧州市水利局备案,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如对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调整的,应及时将调整情况报送备案。

年度目标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和水资源条件,要有利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第八条  县人民政府将在每年1月底前对当地上一年度或上一考核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上报梧州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并向社会公告。

第九条  县水利局会同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采取每年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作出预警分析,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条  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的年度和期末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人民政府要在通报考核结果后一个月内,向梧州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抄送市水利局。

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县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和弄虚作假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县水利局会同县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的监测与统计制度。

县人民政府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工作方案,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和年度考核指标进行逐级分解考核。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安排,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六条  县内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开展自评,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建立本辖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的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将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措施,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考核工作,对需要进行统计和监测的,要认真做好相关数据的提供工作

考核期间如遇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政策调整或重大自然灾害影响,可根据客观情况进行调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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