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环保方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馆陶县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11-02 10:18:02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为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以下简称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根据邯郸市《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馆陶县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馆陶县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精选文档)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为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以下简称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根据邯郸市《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点源减排与面源防控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借鉴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成功经验,以燃煤管控、工业污染减排、机动车污染治理、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把空气质量保障各项措施与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对可能影响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确保纪念活动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30%以上。

二、控制时间和范围  

(一)控制时间

20158280时至9424时,共8天。控制时间段内全程启动企业停产(停止排放污染物,下同)、限产(减少排放污染物30%以上,下同)、施工工地停工和其他重点控制措施。

(二)重点控制污染物

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三)重点控制污染源

工业源:电力烟粉尘,制药、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

扬尘源: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各种料堆、散体物料运输、裸露地面等;

机动车尾气和油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机动车,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

其他污染源: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等,烧荒,燃放鞭炮,畜禽养殖,露天烧烤。

三、重点控制措施

(一)燃煤污染减排。燃煤设施要通过采取停产、检修或降低生产负荷、燃用低硫优质煤、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减少排放污染物30%以上。严格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河北省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未能达标排放的常年运行的燃煤锅炉暂停生产。未淘汰的10蒸吨及以下锅炉、茶浴炉等燃煤设施暂停使用。实心粘土砖瓦窑一律停止生产。加大对违法经营劣质煤炭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二)工业排放控制。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涉气企业,一律停止排放污染物。涉气企业通过采取停产、检修或降低生产负荷、燃用低硫优质煤、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减少排放污染物30%以上。工业企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暂停生产。

(三)机动车污染控制。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对全县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限行时段为7002100)。货运车辆严严禁进入主城区,一律绕行;停驶运输土方、渣土等扬尘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军队、警务、环境执法、环卫作业、单位通勤、应急工作、公交车、出租车、非本地车辆等车辆除外)。开展油品质量和油气回收执法监察。

(四)扬尘面源污染控制。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裸露土方及物料采取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全县土方挖掘、拆除工程、渣土清运及市政道路工程一律停止施工。增加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作业频次,加强对城区外道路扬尘治理和监管,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的运输散体物料车辆或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体物料的堆场停止使用,并落实洒水、覆盖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实时监控并严厉打击焚烧秸秆等露天焚烧行为。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物无害化处理。县城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

四、明确责任分工

(一)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分类指导,督促落实。

县发改局负责加快油品升级改造项目实施,确保按期供应高清洁油品,加大查处和打击违法经营劣质煤炭等行为。

县工信局负责监督指导企业停产、限产,开展工业散体物料堆场整治。

县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监督燃煤设施减排、指导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取缔燃煤小锅炉,并会同县气象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

县交警大队负责制定车辆禁、限行方案,督促落实车辆禁、限行。

县商务局开展油品质量和油气回收执法监察。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县城管局负责禁止露天烧烤、城区各种焚烧、主城区市政施工、渣土运输车辆、城区道路及裸露地面扬尘治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以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县国土局负责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

县农牧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县安监局负责督导危险化学品及化工、电力等重点企业落实停产、限产安全保障措施。

县公安局负责主城区内禁燃鞭炮,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测预报。

县农工委、环保局及各乡(镇)负责秸秆禁烧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资金安排。

县委宣传部组织做好相关宣传和舆论引导。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的启动及终止工作。

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保障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和各部门未按照要求落实有关措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问责。

(二)各乡(镇)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为各项控制措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实施、配合并监督纪念活动期间行政区域内企业停产、限产和施工单位停工工作。

(三)列入停产、限产清单的企业和列入停工工地清单的施工单位要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停产、限产、停工措施;成立相应保障机构,制定保障方案,明确停产、限产、停工具体措施,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工序,确保控制措施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馆陶县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指挥部,县长孟凡雄任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齐海新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境保护局刘孟学同志兼任,具体牵总、谋划、协调、督导、落实此项工作。各乡(镇)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机构,制定具体保障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人,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期间,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对纪念活动期间各项措施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县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日报告工作制度,对重点保障措施及时跟踪,并通报落实情况;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成立若干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移交监察部门追究问责。

(三)强化监测监管及应急措施。2015820日起,加强对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的监测和预判;保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及时上传;加强对重点涉气企业排放监管,对电力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和相关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县在线监控数据平台实行24小时值守,发现超标数据第一时间移送执法部门处置。纪念活动期间,加强环境执法巡查,重点加大对企业落实停产限产、超标排污、施工和道路扬尘、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及违法经营劣质煤炭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停、限产企业和停工工地要派驻现场监督人员,实行驻厂、驻点24小时专人负责制。纪念活动期间,按照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邯郸市空气质量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措施的启动及终止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优势,结合纪念活动整体宣传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意义、目标、措施、要求等,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纪念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推荐访问: 馆陶县 方案 纪念活动 【环保方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馆陶县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版权所有:精诚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精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精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022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