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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方案】磁县2015年节能工作推进方案

时间:2023-11-02 16:00:32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节能工作推进方案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强力推进全县节能工作的开展,确保完成全县年度节能降耗各项任务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节能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任务目标2015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能源方案】磁县2015年节能工作推进方案,供大家参考。

【能源方案】磁县2015年节能工作推进方案



2015年节能工作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强力推进全县节能工作的开展,确保完成全县年度节能降耗各项任务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节能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15年,市定我县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下降1.7%。煤炭消费量在2014年基础上削减18万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85.6万吨以内。关停取缔外来煤洗选企业21家。

二、责任分解

(一)分行业明确目标责任

1.工业。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切实抓好企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重点监控我县年综合能耗在千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大力实施“工业节能降耗重点工程”,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节能技术改造。2015年我县净削减煤炭量18万吨,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认真做好削减煤炭消费量工作,严格控制耗煤项目建设,原则上不再审批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必要建设的耗煤项目将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加大力度取缔外来煤炭洗选,严格落实市定我县工程削煤任务。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强煤炭质量管制,严格控制煤炭硫份、灰份。限制销售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压缩淘汰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三高一低”产业;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对标先进、强化技改”专项行动;做好全县重点企业能源管理师(员)组织培训、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大幅度提高全县节能专业化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节能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统计计量,做到用能有计划、耗能有计量、统计有记录、考核有定额,推进工业企业节能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组织实施工业节能技改项目4项以上,规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环保局)

2.建筑。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建筑节能的统计和监管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磁县2015年建筑节能工作计划,加强对村镇建筑节能管理,严格执行河北省公共建筑50%、居住建筑65%的节能设计标准。在建和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确保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率达到100%。大力推广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县城规划区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巩固墙材革新方面“禁实”果实,继续保持县城规划区内“禁实”率100%,并向乡镇发展全面“禁实”,积极向农村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组织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绿色建筑等示范工程,借势2014年磁县医院搬迁工程项目成功申报绿色建筑评价设计标识二星级的引领作用,积极培育一大批绿色建筑(小区);加快推进热源厂建设,扩大城区集中供热面积,2015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0万平米。严格落实供热按计量收费制度,提高居民节约用能(热)意识,达到节约能源效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交通运输。编制并组织实施磁县2015年交通运输节能工作方案,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节能管理,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构建节能、高效运输网络,提高运输车辆的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油耗奖惩指标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和装备,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和施工工具。加快营运车辆更新,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运行条件的老旧车辆,禁止排放不达标、尾气污染严重的车辆从事营运。积极推广节能型、环保型车辆。实施交通类节能项目1项。更新农村公交车10辆。(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4.商业和公用事业。编制磁县2015年商贸服务业和公用事业节能降耗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商贸服务业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在商贸领域开展“节能标兵”评选活动;加大对大型商场、宾馆饭店节能改造实施力度,在全县范围宾馆饭店禁止提供一次性用品,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抓好商贸系统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节能降耗示范工程3项。对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照明单位进行节能升级改造,强化公用设施用电管理,加快公用设施照明节能改造,调控路灯、景观灯开闭时间,实行“绿色照明”,切实加强城镇路灯及景观照明灯集中监控和节能管理工作。商业和公用事业完成行业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5.农业和农村。编制并组织实施磁县2015年农业农村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计划,加大农业农村节能工作推进力度和循环经济发展速度。推动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积极开发推进农村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广秸秆制气、沼气综合利用、高效炉灶等技术,改善农村能源消耗结构,提高农业节能水平。提高新能源利用范围,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等节能新技术,拓展沼气利用链条。积极开发推广节能型农机具,提升农机具装备水平,使全县农作物综合机械化作业率达到80%以上。同时,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压块炊事采暖炉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实现变废为宝。实施农业类节能项目3项以上。(责任单位:县农牧局)

6.公共机构。编制实施2015年磁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统计、核算和管理考核体系。发挥政府节能导向作用,开展“节约型政府机构”、能源紧缺体验、资源循环利用等活动。控制机关办公设备和公务用车编制,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和办公设备,努力降低机关办公设备电耗、公务用车油耗。2015年,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14年基础上降低2.8%,人均资源消耗较2014年下降2.8%,完成公共机构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7.教育、卫生、水利等其他领域。编制实施本系统2015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分解任务开展本系统节能降耗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工作计划及节能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报县节能办备案。加强节能环保基础教育,积极开展以节能低碳、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树立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理念,积极采用节能产品如高效节能空调器、电脑、节能灯等节能电器。完成卫生系统用电设施、照明灯具节能改造。万元GDP综合取水量实现53立方米,比上年度降低7%。重点抓好南水北调、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

(二)各乡(镇)、部门、重点耗能企业明确目标

各乡(镇)、部门、重点用能企业要依据各自2014年用能情况,对照目标,狠抓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进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机制运作,以重点领域和工业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全社会节能,加大削减煤炭消费及取缔外来煤炭洗选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5年节能各项目标。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目标责任,严格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根据省、市下达我县的总体目标,结合各单位2014年节能工作实际,认真测算、科学把关,把节能目标合理分解到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做到“目标、任务、标准、时限、奖惩”五明确。根据县《“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继续实施节能减排考核问责制,健全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完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上半年目标完成滞后的单位,由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黄牌警示,对前三季度目标完成滞后的单位,县主要领导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完不成全年节能目标和节能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和单位主管领导评先评优资格。(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监察局)

(二)强化准入退出机制,力促结构节能。严把准入关口,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条件以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全县单位GDP能耗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从源头上坚决遏制高耗能项目建设。同时,根据国家、省、市鼓励支持政策,紧密结合“调结构、转方式”实际,充分发挥县节能监察中心作用,加大对重点耗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帮助企业谋划实施节能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节能项目。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把节能降耗与调整结构、推进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健全节能保障机制。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外来煤炭洗选取缔煤炭削减工作方案,与重点企业签订并落实目标责任书。根据市定2013-2017年取缔规模以上外来煤洗选企业计划,按照完成工程量、辖区内自行调整取缔工程的原则, 将取缔任务目标分解到各乡镇2015年,林坛镇关停取缔1家,都党乡关停取缔1家,观台镇关停取缔3家,岳城镇关停取缔16家。为确保年底通过省、市工程削煤验收认定工作,完成关停的外来煤洗选企业标准为提供关停取缔证明、营业执照吊销证明、停止工业用电用水证明等相关资料,或辖区有相应数量的洗煤企业转型为煤炭物资销售商贸企业,营业执照变更营业范围去除洗选加工,提供营业执照;或洗煤企业与邯郸市范围内的煤炭生产企业联营进行煤炭洗选加工,并提供明确加工合同(或协议)。同时,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引导和政策支持力度,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引导企业在淘汰中实现转型。(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重点监管,狠抓重点领域节能。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结合各领域实际和行业特点,做好各重点领域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分解落实“百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领域节能监管,按照“用能有计划、耗能有计量、统计有记录、考核有定额”的要求,组织实施专项考核,督促各领域主管部门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实行“能源管理师”和“能源管理员”制度,强化“能源管理师”和“能源管理员”队伍建设,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对标活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节能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节能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四)强化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谋划推进重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继续推进磁县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建设。在煤焦化及下游产业链条等重点领域,建成具有较高水平、较大规模和行业特点突出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实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方案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培育龙头企业,建立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着力解决工业、农业、林业、生活消费等领域中固体废弃物,特别是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秸秆等堆积量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问题。(责任单位:县节能办、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农牧局、磁县经济开发区)

(五)强化项目建设,加大项目节能力度。以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变频改造、建筑垃圾资源化、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粉煤灰高附加值利用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为重点,大力推进节能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项目来源渠道,分行业谋划储备一批技术水平领先、节能成效显著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好项目。2015年节能重点项目竣工4项以上,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推介使用高效节能新产品,节能能力占全年节能量的35%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牧局)

(六)强化宣传培训,以各种媒体为平台树典型造氛围。组织县电视台、《磁县发展报》等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辟节能专刊、专栏,宣传节能降耗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的反面典型。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开展集中宣传、举办节能先进企业巡礼等一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全社会节能意识。年内组织开展乡(镇)长、各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节能培训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十个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培育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在全社会倡导树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理念,为节能工作的开展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节能办、县广播电视台、县发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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