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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办法】丛台区互联网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范文推荐)

时间:2023-11-03 08:18:01  来源:网友投稿

互联网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的管理,确保门户网站高效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办法】丛台区互联网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工信办法】丛台区互联网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范文推荐)



互联网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的管理,确保门户网站高效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等有关规定,结合丛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门户网站包括区政府主网站(以下简称主网站)和各乡镇、街道、部门子网站(以下简称子网站),是丛台区政府在互联网上统一建立的网站群。

第三条 门户网站是丛台区人民政府统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提供国内外人士网上办理有关事务的大型政府门户网站,是展示丛台整体形象的窗口,也是信息化时代政府联系群众、服务公众的桥梁和纽带。门户网站与市政务内网实行物理隔离。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门户网站由丛台区人民政府主办,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门户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丛台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在区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主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并负责对各单位子网站建设实施业务指导、运行监督。

第六条 各单位明确相应具体科室和人员负责本单位子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本单位上网内容的收集、整理、审查、更新和网站日常维护工作),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子站点的管理,并确定专人负责与管理中心联系。各单位应把主管领导和联系人名单及有关变动情况及时报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第七条 从事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素质,并定期接受市信息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第三章 网站建设

第八条 门户网站建设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体现特色,规范运作。

第九条 门户网站的建设原则是: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

第十条 主网站和子网站要统一计数器管理。

第十一条 各部门子网站建设要依托主网站网络资源,可以采取租用主网站虚拟空间和模版生成方式建设,以利于资源整合,节省投资;个别应用规模较大的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自行建设。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十二条 门户网站主要提供政务类、新闻类、办事类、咨询类、史料类、公共服务类六大类信息。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门户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实行信息审核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四条 门户网站应当注重上网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在区政府主网站上发布、更新,并须包含以下几类信息:

()部门机构、人员信息;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表格下载和相关政策解答;

()面向公众的各类办事指南和服务类信息;

()各类政策性、规范性文件;

()各类政务动态、公告、通告、公示、便民告示和其他向新闻媒体披露的政务信息;

()门户网站要求提供的专用信息和其他内容。

以上几类信息都要用数据库的形式发布,并且必须统一在主网站的数据库平台上,由主网站提供统一加载平台,各单位负责加载和维护。

第十六条 各单位的网上办事系统,要按照市民网的统一要求在区门户网站上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反馈。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及时更新子网站信息内容,首页信息每5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次。

第五章 邮箱管理

第十八条 电子邮箱是机关单位及其所属处室、公务人员之间公务往来及对外履行公务的专用邮箱。各乡镇(街道)、部门、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单位及其所属处室配备单位电子邮箱,公务人员配备个人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的开设、维护和撤销统一由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确定专人管理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电子邮箱申请、发放、注销、更改、公布等工作,保证电子邮箱与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的一一对应。

第二十条 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本单位公务电子邮箱,及时收发处理各类电子邮件。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通过适当途径及时将单位电子邮箱和个人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布,子网站、名片、通讯录等与外界联系的有关介质或物品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电子邮箱地址。

第二十二条 区电子政务中心应当维护用户的隐私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系统管理人员和邮箱管理员不得对外透露用户的任何个人资料,也不允许私开用户邮箱。

第六章 运行维护

第二十三条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域名管理遵循以下规范:

()主网站的域名为http://ctq.hd.gov.cn,代表丛台区国家行政机关;

() 各单位子网站的域名由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中心分配为ctq.hd.gov.cn/□□/○○其中□□为乡镇或部门的汉语拼音名称或英文名称字头的组合,○○为各单位汉语拼音名称或英文名称字头的组合。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子网站的的运行维护应当遵循如下规定:

()采用虚拟主机方式的,网站安全运行及网络管理统一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负责,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整理、编辑及上传和发布工作。各单位应当经常检测网站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联系。

()采用本地管理方式的, 各单位应当设置子网站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子网站的安全运行。

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应当经常监测各部门子网站,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各单位。

第七章 网站安全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增强网站安全意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的上传工作,保管好本单位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如有遗失,应及时通知区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以确保网站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在网站建设中应当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对信息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加固。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限定上网信息内容。下列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一)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

(二)政治、外事事务方面的敏感信息;

(三)不宜公开的经济、科技、社会等各类信息和统计数据;

(四)各单位内部事务;

(五)其他不宜上网的信息。

不按本规定公开政务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第八章 监管考核

第三十条 各单位内部要将各站点建设、维护情况和上网内容的及时更新情况作为考核网络管理员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各各单位网站的建设、维护情况在区政府主网站上予以表扬或批评。

第三十二条 区政府办公室定期组织网站优秀建设单位的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区政府主网站上发布。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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