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农业意见】兴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兴业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时间:2023-11-05 09:36:01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快兴业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63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兴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兴业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兴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兴业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关于加快兴业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63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玉林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622号)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增强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现就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支撑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综合效益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整合优势创新资源,加大引导和投入,稳定和壮大一支高水平的创新队伍,培育一批科技意识强、发展后劲足、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合作交流和人才团队建设,大力推进协同创新,全面提升我县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推动兴业现代农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机制创新,资源优化。积极构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模式和机制,综合运用项目(资金)、政策、市场等多种手段,鼓励科技人才到农业产业一线创新创业,引导创新要素向农业产业一线聚集,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整合和配置,充分发挥科技要素在农业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将农业龙头企业科技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摆在突出位置,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科技引领,产业升级。突出兴业优势特色产业,以科技创新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三)总体目标

建成以市场为导向,农业科研院所和企业为主体,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及人才团队为支撑,产学研协同创新、县镇两级联动的兴业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创新水平明显提高,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企业创新能力和农业科技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实现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0%以上,为我县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任务

兴业县农业科技创新主体主要由农业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涉农企业、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构成,在研发、转化和推广服务职责中各有侧重。

兴业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是以农业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为主要依托的农业科技源头创新体系;以凤鸣雅江生态种养(核心)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等为平台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体系;以公益性推广机构为主、其他服务组织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以领军人才培养、创新团队建设为支撑的人才队伍体系;以兴业县农业合作试验区为核心的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交流体系等五个部分组成。通过改革,理顺体制机制,优化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和配置,推进科技与农业深度融合,建成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创新链,提高创新能力。

依托我县特色优势农业,以市场为导向,优化农业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建立研发示范基地,组织科研力量进行联合攻关。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定期参加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对接活动,着力解决我县农业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农业科技市场总体发育程度低等突出问题。提高社会化合作水平,力争我县重点农业科技领域在全市乃至全区取得领先优势。

(一)强化农业科技源头创新体系建设。

1.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科技支撑粮食安全、提升农业产能、促进农田永续利用、保障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方向,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科研设施建设,突出重点,以重大科技项目为载体,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提高创新平台的研发能力,力争部分研究领域达到区内领先水平。

2.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依托现有优势科技资源,推进产学研结合,围绕粮食、水果、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生猪、家禽、水产品等兴业特色优势农业,加强国家、自治区综合试验站申报,申报一批产业功能专家,重点开展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关键领域研究,进一步推进国家产业体系、广西创新团队兴业特色试验站建设,抓好现代农业教育、培训服务机构和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形成兴业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3.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体系建设。加大科研机构与种业企业联合研发力度,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龙头企业,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围绕兴业县主要粮食作物、特色水果、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生猪、家禽、水产、优势林木等产业,实施农业种业科技创新工程;打造优势种子生产基地,重点抓好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核心技术研发,选育和繁育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优良新品种。育成并通过审定(登记)农林新品种2个以上。

4.加强自治区、市、县农科院所联动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整合自治区、市、县级农业科技创新资源,进一步强化农科院所公益性职能;深化县级农科所改革,加快特色作物试验站建设。

(二)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体系建设。

5.大力创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特色兴市”原则,强化物质装备建设、科技人才支撑、政策扶持引导,创建一批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的现代特色农业、林业(核心)示范区,以核心示范区为平台,积极探索农业科研单位与示范区的联系机制、科技成果试验和推广机制、成果转化机制,把核心示范区建设成为功能齐全、发展可持续的科技创新试验基地。重点抓好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建设,加大县、镇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努力实现建成1个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每个镇建成1个以上镇级示范区的目标。

6.大力推进科技支撑现代特色农业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围绕粮食、水果、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生猪、家禽、水产等特色农业,以及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3个新兴产业,着力引进和改良品种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实施兴业县现代特色农业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鼓励和支持加工企业向精深加工发展,重点推进优质米、家禽、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和林业装备现代化,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壮大服务队伍,提高农业机械化、信息化综合水平。

7.推进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继续加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推进兴业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重点打造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加快农业技术交易市场建设,通过农业科技创新引领,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8.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建设。围绕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扶持一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转化一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和新专利,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青年农场主。

9.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参与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科研院所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快以农业科研院所为核心,企业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三)强化基层农技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

10.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以保障公益性农技推广职能履行为目标,加快建设和完善“有先进服务手段、有优良专业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镇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5个以上,实施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工程,每年培训农技人员50人次以上。

11.扎实推动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服务。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创新创业,实施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科技创新专项,支持科技人员到农村基层特别是贫困村开展技术服务,落实服务与对接,签订选派三方协议书,通过科技要素引导带动其他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带动农民依靠科技共同致富。                

12.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各类服务性农民合作社,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大力推进农科院所、推广机构和涉农高效实施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探索建立以科研院所为依托、农科教相结合的综合服务模式。探索建立集现代农业机械制造、农业物资供应、农业产品销售、农业科技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服务公司服务模式。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努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

(四)加强创新人才队伍支撑体系建设。

13.稳定和培育农业科技源头创新团队。根据产业和学科发展需要,整合科研院所、企业、涉农院校及其他农业经营组织的科技力量,以重点项目和创新平台为载体,充分利用特聘专家和高层次人才等政策,引进和培养农业创新领军人才,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研究方向明确、专业组成及年龄结构合理、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的高水平的农业创新团队。稳定和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农业科技源头创新团队,围绕农林新品种培育、种养技术、贮藏加工、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生态保护等技术进行攻关,研发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应用前景的创新成果。

14.引进和培养农业创新人才。依托农业科研、推广等项目和人才小高地、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创新团队等平台,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引进一批高层次、领军型现代农业科技人才,合理支持我县农业科技人员流动学习,鼓励农业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农业推广机构就业和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推进骨干人才院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市县培训的分级培训模式,大力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农村产业服务型人才、农村管理型人才“五支队伍”。

15.创新人才激励措施。科学分析我县人才发展现状,合理运用和创新人才发展政策,通过出台更加符合人才成才和能力发挥的政策措施,激励我县农业科技人才释放更积极、更出色的作用;优化高级技术职称岗位聘任,达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效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开拓创新、结构稳定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

(五)强化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交流体系建设。

16.推进农业示范区与涉农高校的合作融合。不断完善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与华南农业大学、广西大学等区内外农业高等院校的融合发展机制,使示范区的体制优势与大学科教优势紧密结合,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合作研发,强化农业科技关键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进一步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

17.推动对外合作的科技园区、创业园等科技创业平台建设。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自治区“双核驱动”发展战略,抢抓全市实施“大交通、大城市、大产业、大商贸、大田园”战略新起点、新机遇;加强两岸农业科技合作交流,兴业县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电商业合作平台建设,积极与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建设兴业县农村科技特派员电商产业基地,推动农资、农技等领域电子商务化,全力打造“智慧农业”促进农业从低端产品向高端品牌迈进。

三、组织保障措施

围绕工作任务,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兴业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面实现兴业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意见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镇政府要把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县科技局会同县农业局具体负责协调督促落实,确保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和高效运行。

(二)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强化农业科技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社会性,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应将农业科技作为重点支出予以保障。整合县本级各类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资源,围绕《意见》的任务予以倾斜支持。整合县、镇级资源,积极争取玉林市、自治区、国家支持,引导企业、金融信贷、风险投资进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三)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制定县本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改革办法。县本级事业单位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分配和激励制度,对在科技成果完成和转移转化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四)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我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展览、下乡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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