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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制度】邱县物价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时间:2023-11-06 09:54: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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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制度】邱县物价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邱县物价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部署和要求,推进法治物价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县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2017年底前,各执法科室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三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并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局属各执法单位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行政执法信息。

1、统一建章立制

局属各执法科室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

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局属各执法科室要结合全县“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营商环境整治方案和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等,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法制监察室审核汇总后审核后予以公示。

2)局属各执法科室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县市场监管局审核后予以公示。

3)局属各执法科室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3、规范事中公示

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出具执法文书。

1)县局按照省、市样本制发执法文书式样后,全物价系统在执法活动中要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证件。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

3)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

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许可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局属各执法科室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并送达后,应将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姓名或名称、主要事实、执法依据、决定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及时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2)局属各执法科室要按照市、县《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5、创新公开方式

1)要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2)要积极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的即时推送。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局属各执法科室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

局属各执法科室要按照我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处理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

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推行音像记录

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要严格按照本单位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局属各执法科室按要求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

局属各执法科室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5、强化记录实效

局属各执法科室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健全审核制度

局属各执法科室要加强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局法制监察室。

2)要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根据上级要求,县局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1)局属各执法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三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局法制监察室要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细化审核程序

局属各执法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安排部署阶段(20174月)

1、制定方案

局属各执法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2017510日前报局法制监察室备案。

2、分级培训

要积极参加县法制办组织的执法业务骨干培训,提高三项制度组织推动和法制审核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3、摸底调查

局法制监察室组织对局属各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类别、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音像记录设备、执法公示平台、执法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为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打好基础。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75月—6月)

1、局属各执法单位根据相关制度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在2017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编制工作。

2、局法制监察室要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并在20176月底前分别报政府法制办和市局政策法规处备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7月开始)

1、规范实施

局属各执法单位自20177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局属各执法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形成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侧重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2、监督检查

局法制监察室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

3、优化提升

局属各执法单位要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法制监察室报告,注重总结全系统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711-12月)

1、总结报告

局属各执法单位要对本单位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201710月底前将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总结报送局法制监察室。

2、组织验收

201712月上旬,局法制监察室组织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行验收,并形成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报告,按要求报县法制办。

四、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任务的重要性,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法制监察室、局属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的邱县物价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监察室,负责制度改革的具体日常工作。

()强化统筹衔接

局属各执法单位开展制度推行工作要与今年开展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在原有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局属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做到率先推行、以上带下,在完成好自身任务前提下,充分发挥在全县物价系统中的带动引领作用,指导、督促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并积极推动本系统执法办案、信息公示等平台的互联互通。

(三)强化督促考核

局属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县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局属各执法单位推进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确保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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