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交通方案】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控两防、三圈四保货运机动车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11-06 17:27:01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控两防、三圈四保货运机动车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为了全面加强我县货运机动车安全监管,严格控制货运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因货运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造成的重大事故发生和尾气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控两防、三圈四保货运机动车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控两防、三圈四保货运机动车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控两防、三圈

货运机动车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加强我县货运机动车安全监管,严格控制货运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因货运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造成的重大事故发生和尾气排放超标造成的严重空气污染。根据上级领导讲话和指示要求,结合我县“1+27”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控两防、三圈四保”货运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大气污染的批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作、源头监管、路面治理”的工作思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多部门联合开展货运机动车专项整治工作,防范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和因车辆尾气排放超标造成的严重空气污染,为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县交警、交通、城管、环保、商务、住建、工信等多部门的联合整治行动,达到“一控两防、三圈四保”的工作目标。“一控两防”即控制货运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防范因尾气排放超标货车违法上路造成的严重空气污染;“三圈四保”即建立市界管控圈、绕城高速管控圈、主城区外环管控圈;确保全县交通干线货运车辆通行有序、秩序井然,确保涉及货运机动车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全面遏制,确保超标排放尾气车辆违法上路行为明显减少、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确保道路货物输企业经营行为明显规范,驾驶员安全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

各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各级各部门要以安全、环保为导向,组织辖区企业签订责任状,督促企业做出相应承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9月6日至2018年3月25日)

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曲周分局、县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摸清辖区货运机动车底数、通行线路、销售企业、改装企业、道路货运企业(道路货运车辆)、尾气检测机构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分工合作,扎实开展货运机动车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各相关单位要实施网格化管理机制,逐条路段、逐家企业明确执法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建立查处台账,记录违规信息,做到每周一汇总,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8年3月26日至3月30日)

各相关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及时总结好的管理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四、整治重点

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曲周分局、县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严查道路货运机动车行驶、运输、销售、改装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实施“三查四严”措施,重点对涉及13类公安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货运机动车实施严格查处、严格纠正、依法处罚;对18类相关企业管理行为和经营行为严格规范,强化源头管理措施。

(一)查处货运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责任人:李鹏)

1.货运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2.货运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超长、超宽、超高、超载);

3.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

4.货运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

5.货运机动车在禁行时间、禁行路段行驶;

6.驾驶报废车辆违法上路行驶。

7.货运机动车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行为。

具体措施:要依托二疃、槐桥公路巡警中队执法警务区和槐桥治超站等执法检查站点,组建流动执法小分队,采取固定与流动相结合方式,加大对上述违法行为查处和整治力度。

(二)查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王晓伟)

1.非法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为;

2.未取得从业资格擅自驾驶道路货运车辆;

3.擅自改装道路货运车辆;

4.道路货运车辆未采取必要措施,防范货物脱落扬散行为;

5.货源单位不履行源头治超职责,放行超限车辆出厂;

6.货运机动车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行为。

具体措施:采取槐桥治超站、曲鸡县界大气污染治理点等固定检查站点与流动执法相结合方式,加大对进县车辆检查力度,严防上述违章车辆流入我县道路行驶,形成严管严罚态势。

(三)严管货运机动车销售、改装行为(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责任人:白涛、段云龙)

1.汽车改装企业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货运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以及与改装车辆国家公告目录不一致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经销商销售擅自改装货运机动车或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货运车型的。(县商务局)

具体措施:加大对我县机动车销售网点的巡查力度,改装、销售不合格机动车辆的企业单位依法予以整治。

(四)严管货运机动车尾气检测行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曲周分局,责任人:郑林英)

1.车辆尾气检测机构是否按国家标准实施;

2.车辆尾气检测设备是否经过质监部门认定;

3.车辆尾气检测机构是否出具虚假报告

4.车辆尾气检测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5.抽测我县境内和进入我县货运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否达标。

具体措施:加大对我县2家检测线尾气检测监管,依托定魏线邯邢界治理点、槐桥治超站、交警公路巡警中队等执法检查站点,安排人员对进入我县货运车辆尾气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车辆由县交警大队依据检测报告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严管道路货运经营企业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王晓伟)

1.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2.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和台账是否健全,是否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例会,从业人员教育内容是否体现了交通安全、守法经营、环境保护等内容;

3.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内部道路货运车辆管理是否规范,车辆档案、维护检测记录是否健全;

4.道路货运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提取安全管理资金用于安全生产;

5.道路货运经营企业12吨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是否安装、使用北斗定位终端,拥有50辆以上重型载货汽车的运输企业是否建立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并按规定对企业车辆实施监控;

6.对一年内货运车辆和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是否超过3次,以及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具体措施:要落实监管责任,不定期深入我县运输企业检查上述6项内容是否健全,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六)严管主城区货运车辆运输行为(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人:赵士超、郭照河)

1.管辖车辆是否取得相应证件;

2.管辖车辆运输行为是否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

3.管辖运输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4.管辖运输企业是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

5.管辖车辆是否按照规定线路运输;

6.管辖主城区与外环路交汇处设置限高设施(具体位置点见附件3)。

具体措施:以县城管执法局为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组建流动执法小分队,加大对施工单位监管和县城区道路巡查力度,对违法车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从严处理。

五、布控卡点

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职责要求,以定魏线邯邢界、槐桥治超站等2处治理管控点为依托,采取组建执法小分队流动与固定相结合模式开展执法,对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地方道路进入我县境内的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查严管,采取“常规整治”和“集中攻坚”两种模式,并根据违法行为重点时段,实施跨区域集中攻坚整治(具体布控点见附件2)。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路面执法,联合管控治理

1.加强管控力量,严查违规行为。县交警大队要加强一线执勤警力,利用卡口、执法警务区、治超站,对进入“三圈”的货运车辆实施执法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一是建立“市界管控点”。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对所有国省干线道路毗邻外市的路段布控执法人员,划定货运机动车禁行、限行区域和时段,严查货运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建立“主城区外环管控点”。县城管执法局要堵塞漏洞,完善限高设施,严防重型载货汽车进入主城区;县交警大队要严厉打击县主城区的渣土车、商砼车等货车的野蛮驾驶、污损牌照、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县城管执法局进行通报,由县城管执法局取消其渣土、商砼车车辆运输资格。同时,要在县城区道路与外环交叉口进行布控,增加货车管控点,严防重载货车进城,严厉打击货运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凡未持有县内通行证的大货车一律不得进入县城,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予以记分、罚款后劝返。

2.加强尾气检测,严查超标行驶。市环保局曲周分局要依托定魏线邯邢界治理防控点、槐桥公路巡警中队执法警务区、槐桥治超站等执法站点设置检测点,加大货车尾气抽检力度,严查过境外地重型柴油车,对进入我县的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老旧汽车,实施抽测检查,根据环境保护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由县交警大队对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3.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严查重处。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依托超限检测站严格开展货运机动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县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将涉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引导至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和监督卸载工作。县交警大队依据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称重检测单和复检单,依法进行记分、罚款。县交通运输局要将违法超限超载营运车辆信息抄送车籍地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处理。同时,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曲周分局配合,采取联合执法模式,对进入我县境内货运机动车开展执法行动,治理违反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加强源头监管,把好准入关口

一是县交通运输局要对辖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货运企业加强车辆、从业人员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和环保要求。要严格审核营运车辆新增办证和年审换证材料,逐车登录核查交通运输部《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对检测不合格的营运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新增和年审手续。二是县商务局要抽查销售货运车辆,对于随车凭证不全的车辆予以查处。三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大对汽车生产改装企业监管力度,防止不合格改装车辆进入市场。四是市环保局曲周分局要加强对车辆尾气检测机构行业监管,确保检测机构按规定程序和项目严格进行检测,不发生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五是县交警大队要强化新车上牌、年度审验等工作,凡尾气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货运车辆所有人逾期未办注销登记手续的,不予办理其所有人机动车业务,依法公告其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对查获的车辆,一律收缴,责令强制报废,并依法处罚驾驶人。2017年7月1日起注册的重型柴油车,2018年1月1日起注册的轻型柴油车,需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不符合排放要求的车辆不予登记。六是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要对县内主城区的渣土车、商砼车等建筑施工车辆加强管理,对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不全及未办理年审手续、尾气检测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办理渣土和商砼运输证件。

(三)加强信息互通,严格抄告制度

一是县交警大队要依托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每月调取货运车辆违法信息,对运输企业开展抄告追责。涉及本县的违法货运机动车,由县交通运输局追责车辆所属运输单位责任;涉及外埠货运机动车违法的,抄告车辆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实施追查。二是县交警大队、市环保局曲周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定期通报,互通信息。县交警大队、市环保局曲周分局等部门将发生超员20%、超载30%以上、3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超速20%以上行为、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12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污染)事故,并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货运企业、驾驶员和车辆信息,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实施重点监管。

(四)加强科技监管,提高执法效率

县交警大队要全面强化科技手段的应用,采取路面移动执法终端动态拍照等科技手段,全面强化道路交通违法的发现率和现场处罚率。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科技治超工作力度,利用固定治超站不停车预检设备,对通过的货运机动车进行不停车检测筛选,经预检超限超载提示后进入治超站进行精检,确认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同时,在我县国省干线重要节点,特别是进出县口增设安装“非现场执法”系统,利用在公路上设置的动态汽车衡和图像抓拍设备,24小时不间断对货运车辆自动检测重量,采集取证,上传系统,依法进行后续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县长李凡任指挥长,副县长李庆福、张少锋,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贾胜林任副指挥长,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曲周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曲周县货运机动车“一控两防、三圈四保”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详见附件1)。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具体负责督导、检查各项活动开展。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相应成立专门机构。各部门要在本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切实把全县货运机动车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方案上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郑子浩8890010。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特别是向货运企业、货运司机广泛宣传货运机动车污染及违法违规运输的危害;大力宣传专项集中整治的意义、目的、措施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全民宣传、全民动员,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良好的社会整治环境。

(三)部门联动,协调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在做好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齐抓共管、确保实效。县政府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整治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促进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

(四)强化督导,重点考核

各部门要采取定期督导和日常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督导指导,层层落实责任。集中整治期间,县政府将定期对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能完成任务目标和进展缓慢的相关部门,将予以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推荐访问: 范围内 实施方案 全县 【交通方案】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控两防、三圈四保货运机动车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版权所有:精诚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精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精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022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