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编办方案】青阳县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网上运行颗粒化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11-08 15:18:01  来源:网友投稿

青阳县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网上运行颗粒化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政府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夯实网上平台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政府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简称“权力服务事项”)网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编办方案】青阳县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网上运行颗粒化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编办方案】青阳县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网上运行颗粒化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青阳县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网上运行颗粒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政府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夯实网上平台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政府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简称“权力服务事项”)网上运行颗粒化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围绕适应网上运行、便于群众申请、固化各方责任的要求,将我县保留的依申请权力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划分最小运行单元,确定最优办理流程,设置最佳网办深度,固化必备运行要素,为我县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运行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我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范围内进行颗粒化工作,不得擅自增加、减少、转移权力服务事项。

(二)全面准确原则。颗粒化涵盖所有依申请类权力服务事项,确保网上运行事项纵横间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信息要素齐备、真实、准确、有效,公开无死角、无漏项、无例外,接受群众监督。

(三)便民高效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根本目的,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推动依申请类权力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事项进入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村级为民服务代理工作站;落实网上办理,科学合理设置网上运行事项的各类信息要素,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网上运行权力服务事项。对照县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出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或公共服务单位予以办理的权力服务事项,编制网上运行权力服务事项清单。县国税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权力服务事项均纳入本次梳理范围。

各单位进一步梳理出可下沉到乡镇及村级办理的权力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就近能办、全县通办”。

(二)划分网上事项最小运行单元。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网上操作的原则,进行网上事项拆分。对于权责清单或公共服务清单内已整合若干子项的某个事项,在实际办理时应当合理拆分成最小运行单元,以满足网上平台运行要求。凡是权力服务事项的子项出现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等任一不同的必须拆分。

(三)确定网上办理深度分级。依据国务院发布《“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权力服务事项根据网上办理深度依次分为以下四个层级。

1、全程网办。实行“网上申请、不见面办成”,即申请人网上提交电子申报材料,行政机关或公共服务单位及其设立的窗口(以下简称办理机构)办结后在网上发证或快递寄证(含各类证件、执照、批准文件和其他形式办理结果,下同),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大厅。

2、原件核验。实行“网上受理、核查原件、一趟办结”,即申请人网上提交电子材料,部门依次受理、审查后,通知申请人携带原件材料到窗口核验(原件核验后一般退回),核验通过后当场办结并发放结果,整个办事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1次。

3、材料预审。实行“电子材料预审,纸质材料受理”。即申请人网上提交电子材料,办理机构进行预审,若审查通过,通知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有关单位受理、办理,待办结后通知申请到窗口领证或快递寄证,整个办理过程应到大厅现场1-2次。

4、线上公开。实行“线上公开、线下办理、环节留痕”。即通过网站公开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办理机构当场办结或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后发证,所有环节办理信息在系统中形成记录,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在网上公开。整个办理过程仍然在大厅现场。

(四)按最小运行单元充实信息要素。网上事项由主项拆分为子项后,应当继续细化、充实子项在网上公开和运行中需要的信息要素。主要包括审批依据、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图、廉政风险点、环节责任人、是否下沉乡镇等。

四、实施步骤

(一)培训动员阶段(2017510日前完成)。 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权力服务事项颗粒化培训,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内的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要安排熟悉业务的科室负责人参加,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全面启动权力服务事项颗粒化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519日前完成)。各单位按本方案要求和业务操作方法,组织开展权力服务事项颗粒化工作,及时将有关工作资料及表格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县编办(联系人:王平,电话:3263323,邮箱:1804932433@qq.com)。

(三)资料核验阶段(201769 日前完成)

由县编办牵头负责,会同县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单位颗粒化资料进行集中审核,依法清权、确权、固权。各单位颗粒化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录入县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平台。

五、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理念,扎实做好权力服务事项颗粒化工作,夯实平台运行的基础,推动政府服务供给侧创新。县编办、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

(二)本次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颗粒化工作纳入2017年度综合绩效管理考核,权重占比5%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方案要求,同步开展权力服务事项颗粒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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