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发改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时间:2023-11-09 09:54:0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为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发改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为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我省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依法合规、重诺履约、公开透明、公众受益、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为我省在新常态下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注入新动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体制机制

(一)构建项目实施管理框架。 规范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环节操作流程,明确操作要求,指导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体系,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保证项目质量,推进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

(二)完善财政管理制度。 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等方式,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建立公共服务成本财政管理和会计制度,创新资源组合开发模式,针对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不同支付机制,将项目涉及的运营补贴、经营收费权和其他支付对价等,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并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

(三)建立多层次监督管理体系。 有关主管部门应依法制定相关标准,加强对公共服务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各地要建立健全由政府、服务使用者等共同参与的综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调价的重要依据,确保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及时披露项目实施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四)健全定价调价机制。 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价格改革,加强价格行为监管,防止项目法人随意提价损害公共利益。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加强投资和服务成本监测,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提高定价调价的透明度。

三、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

(一)扩大实施领域。 各地要结合当地行业规划,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建、改建或存量项目中,筛选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其中,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特定领域需要实施特许经营的,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第25号令)执行。

(二)开展项目论证。 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财政收支平衡状况,统筹论证新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根据项目实施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和所需要的政府投入等因素,科学选择出既有利于项目实施,又有利于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PPP项目。

(三)确定合作伙伴。 各地要按照预算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综合考虑项目合作伙伴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财务实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在更大范围内选择信誉好、有实力、经验丰富的投资运营商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

(四)增强履约能力。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双方须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增强责任意识。社会资本方要按契约规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在实现经济价值的同时,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维护公众利益;要不断提升运营实力和管理经验,增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五)合理分配收益。 树立平等协商的理念,按照权责对等、激励相容原则,合理确定社会资本的收益水平和项目风险的分担机制,并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原则,为社会资本取得合理收益创造良好条件。

(六)防范债务风险。 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项目的梳理,将符合要求的存量公共服务项目逐步转化为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运营,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政府性债务转换为非政府性债务。对于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

四、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保障

(一)简化审批程序。 建立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查工作效率。项目合同签署后,可并行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程序,主动加强服务,对实施方案中通过审查已经明确的内容不再作实质性审查。

(二)保障项目用地。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划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成的项目经依法批准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性质不变,待合同经营期满后,连同公共设施一并移交政府;实现抵押权后改变项目性质应该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租金收入参照土地出让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三)加大财税支持。 财政部门要有效统筹财政资金,综合运用奖补、补助、补贴、贴息等多种形式,加大对PPP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设立江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融资支持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为PPP项目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存量项目债务转化;对接财政部PPP融资支持资金,鼓励省属企业、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项目合作,扩大资金来源渠道;支持PPP项目公司上市,明确上市PPP项目公司可享受我省企业上市奖励政策。落实好国家支持公共服务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采取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项目,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强化金融保障。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积极推出符合PPP模式特点的金融产品,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积极支持PPP项目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运营主体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以及企业债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鼓励项目公司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鼓励社保资金和保险资金创新运用债权投资计划等方式参与项目。依托各类产权、股权交易市场,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渠道。

(五)营造良好环境。 建立信息发布平台,依法及时披露PPP相关信息,确保PPP项目实施公开透明、有序推进。建立PPP项目专业咨询机构库,在项目识别、筛选和论证等环节购买专业咨询服务,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PPP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操作水平,营造我省开展PPP模式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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