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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县环保局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方案(全文)

时间:2023-11-13 08:36:02  来源:网友投稿

县环保局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环保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党员管理,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宣传发动的通知》(怀组通字﹝2015﹞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县环保局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县环保局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方案(全文)


县环保局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环保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党员管理,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宣传发动的通知》(怀组通字﹝201511)文件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章规定和上级文件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紧紧围绕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推动环保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范围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本局的全体共产党员。

三、方法步骤

全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大体安排4个月时间。

(一)动员学习阶段(2周时间)

1.制定方案。按照省委指导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对本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出部署。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宣传上级有关精神,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参与活动。

3.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篇章,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省委有关政策文件。

(二)排查摸底阶段(2个月时间)

1.排查清理。我局党员队伍现状比较准确明晰,根据要求再次对干部党员,特别是对退休党员进行核查“七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党费交纳情况,清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党员鼓动、参与群体性事件和越级访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情况,清理党员违法违纪情况的。

2.开展“双找”活动。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重点排查是否有6个月以上未与党组织联系党员情况。

3.党员确认。对查找到的党员,视情况予以确认,对暂不予以确认的,纳入不合格党员处置范围。

(三)组织处置阶段(1个月时间)

1.初步认定。党支部书记将拟提交支部大会初步认定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名单向县直机关工委沟通,经调查核实存有问题的党员,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进行讨论研究,初步确定不合格党员名单。

2.提出处置意见。根据初步认定情况,由支委会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将初步处置意见上报党委预审。

3.支部决议。经预审同意后,召开党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逐一投票表决。

4.党委审批。党支部将处置决议、调查核实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县直机关工委审批,由上级党委集体讨论提出审批意见。

5.宣布处置结果。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四)帮扶教育阶段(2周时间)

党支部要明确专人结对帮扶,针对帮扶对象的思想工作实际,强化教育引导,对被劝退、除名的,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局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稳妥慎重地组织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处置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二)严格坚持标准、规范工作程序

要坚持对照《河北省不合格党员认定指导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要规范操作程序,既要讲求力度,把工作落实到位,又要讲究方法艺术,兼顾队伍和谐稳定。

(三)加强引导督促,做好后续工作

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坚持教育转化为主导,治病救人为主线,既要严格把关,不降低标准要求,又要团结大多数党员,不冤枉委屈他人,引领党员队伍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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