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安监方案】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13 10:45:03  来源:网友投稿

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安监局印发的《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领

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安监局印发的《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安监〔2017227号 )要求,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全面深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并消除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使用及烟花爆竹销售、经营各环节安全隐患,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惩态势,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公布一批“黑名单”管理企业,集中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而全面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县安监局成立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使用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长期点销售门店。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要点

1.安全距离。是否按照国家总局13号公告,测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是否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罐区管理。一是《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夏季“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

3.合法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一是是否超设计能力或超许可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是否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三是是否擅自改变或变更平面布局、设备装置、工艺路线、原辅材料、操作参数,擅自投用许可范围之外的装置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的。四是停产整顿不合格或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4.停产注销企业的盲点盲区。对已经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闲置的装置、储罐,认真开展合法性检查,做到不落一家企业、不落一间厂房、不落一套设备、不落一个罐体。

(二)烟花爆竹企业检查要点

1.批发企业。是否存在经营超标违禁非法成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将执法收缴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存储超量和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行为。

2.零售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集中连片经营、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的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双控”机制建立和运行、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和资格证照、职业病防治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1219日至1229日)

根据实际制定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大排查大整治重点企业名单,召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动员部署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事故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1230日至2018131日)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迅速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查中要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工作部署、查履职尽责、查隐患整改、查建章立制、查制度执行、查隐患上报、查具体隐患。对自查出的隐患要如实记录、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实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坚决整改到位,不留后患。

(三)督查整改治理阶段(201821日至315日) 

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组织进行全覆盖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带储存的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的检查。督查组将适时组织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情况督查。

(四)巩固提升、总结验收阶段(2018316日至3月底)

各经营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对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要将此次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上报县安监局主管科室。

(二)严格执法督查,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要全面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事故隐患要一查到底。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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