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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总结】温州市住建委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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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建委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一、2010年工作总结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建设厅的有力指导下,原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房管局、房改办和各指挥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总结】温州市住建委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住建总结】温州市住建委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精选推荐】



温州市住建委2010年工作总结

2011年工作计划


一、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建设厅的有力指导下,原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房管局、房改办和各指挥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建设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的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区的战略部署,按照“六城联创”工作目标,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全面服务工程建设,落实住房保障任务,保持了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顺利完成城建系统机构改革任务,组建了市住建委以及归属管理的房管局、园林局、工务局,进一步理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为服务温州大建设、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区西片污水处理厂建成并试运行;日处理能力240吨的市区污泥干化焚烧工程基本建成并将投入使用;超额完成镇级污水设施建设任务,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10座,开工建设镇级污水处理厂5座,建成污水管网232.66公里。圆满完成污水COD减排7.08万吨的任务,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量达到76.2%,各县(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同时,努力推进温瑞塘河截污纳管工程建设,实施管网改建工程9项,加大西城片、特陶片、矩光园片污水整治工作力度,有效提升塘河沿岸片区的截污纳管能力。

环卫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已完成土建工程量的90%,今年上半年将投入使用;永兴临时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成投用,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500/日;温州市粪便处理中心正式投用,新增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300/日;杨府山垃圾填埋场终场处置工程完工,并建成第二清运管理总站工程;瓯海天长岭综合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快速推进。此外,市区新建三类以上公厕50座,新建垃圾中转站7座,改造提升6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断提高,垃圾收集系统进一步完善。

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卡口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全力加快广化路鹿城段和高教园区北入口道路工程建设,广化路鹿城段已经全线贯通,并实现通车。实施龙霞路等6条主要道路和锦绣路与杏花路交叉口等9个交通卡口的整治,积极推进宁波路二期、民航路北段、新纺织路南段、小南路北段等道路建设,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加快3个立体停车库建设,努力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

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全面启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六城联创”战略部署,加快城市公园绿地建设。目前,7个市级公园全部开工,并全力加快工程进度;13个区级公园已开工11个,其中完工1个,另2个正在加快前期工作;102个街头绿地已开工82个,其中已完工31个;3个沿江滨水带状公园完工1个,开工1个。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稳步进行。加快燃气管道、水厂等公用设施建设,城镇供水覆盖农村新增13.146万人。完成小液化气行业三年整规任务,全市小液化气供应点减少为606家,总体整规率为98.97%,覆盖率100%,促进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二)行业经济保持健康快速发展

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市财政兑现奖励资金305.6万元,进一步激发了全市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积极性。2010年,全市实现建筑业总产值603.2亿元,同比增长11.5%,建筑业增加值126.7亿元,同比增长19.5%,实现利税22.8亿元,占地税收入的10%4家龙头企业创建筑业总产值108.1亿元,9家骨干企业创建筑业总产值118.8亿元,龙头骨干企业产值占总产值的37.6%,集聚度不断提高;获鲁班杯优质工程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1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2项、钱江杯优质工程奖11项、省建筑装饰工程奖28项、瓯江杯优质工程奖42项,创省级文明标化工地18个,市级文明标化工地54个。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订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实施办法,启用建筑业类企业信息卡,在工程招投标环节推行资格后审办法,强化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合同履约争议调解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大力推进“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推行实施住宅分户验收制度,开展工程质量巡查,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严把建筑工地建材质量关,构建了科学、高效的建筑行业管理体系,为建筑业快速发展夯实了基础。通过实施法人管理项目制度试点,落实财政奖励政策等方式,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加大科研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品牌建设,实现资质升级,全市有10家施工企业晋升一级资质,3家中介机构晋升甲级资质。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施工企业进一步拓展外地市场,提高行业外向发展能力,全市有152家建筑业企业在全国30个省、市承接工程任务,创省外产值200.3亿元,同比增长24.8%

建筑节能工作深入推进。全面实施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编制印发了《温州市建筑节能中长期发展规划》,为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完成温州市体育中心游泳馆热水系统改造等5个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温州市建校改扩建工程等2个项目列入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温州市香格里拉大酒店能耗分项计量工程等8个用能管理示范项目,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组织实施温州医学院屋顶光伏项目等2项国家级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全市下达建筑节能财政专项资金359.9万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不断推进,新墙材产量达21.1亿块标砖,共计保护土地3692亩,节约能源13.87万吨标煤,利废110.64万吨。

房地产业发展态势总体平稳。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制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狠抓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建立市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清理和在建商品住房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和预警,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房建设。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71.09亿元,同比增长7%;全市房屋施工面积250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1%,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789.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4%

勘察设计咨询业保持健康发展。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依法行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职能,强化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勘察设计专项检查,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文件先行审查制度,确保勘察设计质量。严格初步设计与设计变更审查,完善初步设计内审制度,突出建筑节能等内容的把关。市本级共审查初步设计文件11个,总建筑面积45.08万平方米;施工图审查项目117个,总建筑面积154.1万平方米,施工图审查率达到100%。评选瓯江杯优秀勘察设计35项,获钱江杯优秀勘察设计14项。

风景名胜业继续加快发展。大力推进景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规3个,旧村改建修建性详规1个。依法规范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和设计方案审查,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景区综合整治,积极创建文明景区,为景区旅游业发展和人民群众收入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全市风景名胜区接待游客1947万人次,同比增长19.25%,风景区门票收入约1.62亿元,同比增长21.28%,风景旅游总收入约124亿元,同比增长22.25%。多渠道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达5.48亿元,同比增长10.6%

(三)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2010年,经过各责任主体单位、市级有关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加大。全市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40.4万平方米,其中市区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28.47万平方米,推出552套经济适用房供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购。

积极开展廉租住房筹建、分配工作。通过收购、调剂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195套,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全市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2019户,超计划任务40%;实物配租393户,超计划任务27%;其中市区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846户,实物配租233户,超计划任务37%

公共廉租房建设加快。研究制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制度,起草《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房的实施意见》,为推进公共租赁房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指导。全市新开工建设农民工公寓15.03万平方米,超省下达计划任务50%,新开工建设人才公寓4.36万平方米,超省下达计划任务9%,聚英家园人才公寓建成住房968套,一期200套进入内部装修,第一批核准安排38户入住,并开始第二批申报工作。

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稳步推进。把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纳入住房保障内容,落实补助资金和相关政策,完成救助农村困难群众8060户,圆满完成年度任务。

协调督促市区安置房建设。完成新开工项目13个,共70.79万平方米,超计划任务17.9% ;完成竣工项目18个,共70.1万平方米超计划任务16.8%;加快安置回迁进度,完成交钥匙3497户,超计划任务17%;可认购2066户,超计划任务3%。切实做好安置房项目初始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证发放工作,共办理了17个项目7557户的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

认真抓好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对未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旧房屋进行维修,对旧住宅区进行立面装修改造,全市完成旧住宅区综合改造9.6万平方米。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稳步发展

201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增值收益等各项指标较好完成。

住房公积金归集稳步增长。归集住房公积金39.53亿元,同比增长20.5%,超年度计划的10.57%,归集余额125.74亿元,同比增长20.3%。

住房公积金提取大幅增加。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37万人次,提取额18.31亿元,同比增长8.48%,完成年度计划的98.16%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略有下降。受房产调控政策影响,全市职工购建房贷款发放略有下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2.22亿元,同比下降9.71% ,超年度计划32.86% ,资金使用率为82.45%

贷款逾期率保持低水平。全年贷款逾期率为万分之0.09,龙湾、瓯海管理部,瑞安、苍南、文成、洞头等分中心继续保持零逾期率,贷款风险得到进一步的控制。

增值收益再创新高。实现增值收益2.1亿元,同比增长4.97% ,完成年度计划99.01% 

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净增实缴人数2.23万人,超年度计划34.64%,其中瑞安、乐清、苍南、泰顺分中心大幅超额完成年度扩面任务数。

(五)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深化。系统各单位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四项监督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宣贯学习,并结合实际,坚持不懈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加强。系统各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设计活动载体,把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以双争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与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起来,贯彻“一线工作法”,加大治慵治懒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开展蹲点调研、公开承诺、行风评议等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完成办理难题破解重点督办件6件,督办件3件,交办件16件,机关效能实现较大提升。

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系统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大力推进简政放权,阳光行政,积极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推进审批事项的整合与集中,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实现提速增效目标。积极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依据,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和分解,执法行为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2011年,是实施 “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市委、市政府实施大都市区建设战略和推进“六城联创”活动的关键一年,住房城乡建设任务空前艰巨,必须认真编制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体系,着力推进“十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指导实施“城中村”改造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协调落实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约234亿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20亿元。

按照市委十届十次会议提出的“优化环境、强化投入、统筹城乡、保障民生”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编制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努力提升抓项目建设的能力

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力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1600亿,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00亿,房地产投资550亿,投资力度非常大。全系统一定要把项目建设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提升抓项目建设的能力。

一是抓好“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规划是立项和争取政策、资金的前提。要抓紧抓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与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组织做好保障性住房、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建设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同时,要把“互学互比”活动中承诺的“十大项目”落实到专项规划中去,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的内容和要求。

二是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对各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设项目计划,进行认真论证,为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作准备。发挥工程咨询等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为项目的组织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抓好项目的建设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建设一经立项,就要立即组织好施工设计、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完成各项审批。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给予项目资金的支持,土地部门给予供地的支持,确保项目能够落地。项目落地后,要认真实施过程管理,主动服务,化解难题,努力推进形象进度,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做好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等工作。

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把住房保障作为民生实事项目之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

一是做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住房保障工作。今年我市住房保障指标为开工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36.53万平方米4517套,新增廉租保障对象1400户(实物配租633户以上),新开工公共租赁房25万平方米以上、限价商品房15万平方米,这是硬指标,已经纳入目标责任书,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土地供应,明确供应指标、进度和保障措施,保证土地要素及时到位。积极探索采取建设资金打捆使用、廉租住房租售并举、房屋产权多种管理模式等方法,加快人才公寓、民工公寓等政策性住房建设,努力扩大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

二是指导推进“城中村”和农房改造。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将全面启动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改造,要加快实施“城乡区块建设工程”,指导责任单位抓紧开展前期工作,逐块调查摸底,切实把底数摸清、摸准、摸实,为尽快启动改造工作奠定基础。组织协调实施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确保完成农房改造3.6万户,其中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7500户的任务。要进一步完善农房改造工作机制,加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过程中各方主体行为。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继续开展“建筑设计单位下基层,建筑设计人员进农户”活动,为农房建设和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加大拆迁安置力度。认真研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的拆迁安置工作,坚持把维护拆迁户的利益放在首位,加大安置房建设协调力度,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及时组织认购安置,努力实现“房等人”目标。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协调督促建设单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开工100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市区广化路、府东路北段、惠民南路等7个在建地块共计125万平方米的安置房工程建设。加大安置房源统筹力度,统一组织认购,争取解决在外过渡4年以上拆迁户的安置问题,完成安置房交钥匙2000户,认购2000户。

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制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房地产企业及开发、转让、抵押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引导房地产企业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大力研发、生产和使用节能、节地、节材、节水、环保、实用型新技术、新产品,使住房建设朝着品牌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打造绿色建筑。

五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贯彻执行好涉及住房公积金的调控政策,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用于市民解决第一次住房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要,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提取业务,为市民提高购房支付能力提供政策支持。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支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建设。争取完成温州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项目,为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提供科技支持。

三、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城市功能和档次

按照“基本构筑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基础设施体系”的要求,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建设,构建功能完备、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大城市道路改扩建力度。按照“成网、成环、成系统”的要求,推进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以温瑞大道、瓯海大道西段、环大罗山路等主干道为重点,协调督促中心城区“六纵六横”道路建设;加快推进BRT快速公交专用道1号线和瓯江口、龙湾、瓯海等5大区域路网及慢行廊道建设。继续开展道路整治工作,完成三维桥道路拥堵点改造和瓯江路至江滨路之间的灰桥路、高田路、海事路等3条道路的改建与整治。对上陡门等20个住宅小区道路路灯实施节能改造,达到节能亮化目标。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新增主城区配建公共停车位3000个以上。

二是大力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全力落实去冬今春园林绿化任务,建成7个市级公园,12个区级公园,102个街头绿地小游园和3条滨水景观带,改造提升进城口5个高速互通立交和3个交通枢纽点的景观绿化环境,完成车站大道等5条主要道路绿带、道旁绿景以及鹿城、龙湾、瓯海三区范围内12个居民小区绿地的改造提升,确保完成新增公共绿地282公顷的建设任务,使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1.5平方米。扎实推进市区沿河、沿路“两拆两绿”和“金角银边”绿化工作,倡导多层次的立体绿化,想方设法开辟绿化空间,大力提升城市绿化总量和品位。

三是加快风景名胜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全省风景名胜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省政府《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工作的意见》,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抓紧研究制订我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实现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指导推进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凤凰山景区等3个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管理及规划组织实施力度,依法规范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及审批工作。开展省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导完成雁荡山等5个景区入口环境整治。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景区数字化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景区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整体建设水平和品位。指导启动雁荡山“申遗”前期工作。

四是推进环卫设施建设。实施“城乡洁净工程”,协调督促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工建设中心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滨海园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仙岩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管网设施,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17万吨,努力使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完成COD减排目标。完成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和杨府山大型垃圾流转中心建设,开工建设天长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厨余垃圾处置厂和市区南片环卫后方基地工程,优化垃圾收集站点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五是提升公用事业服务能力。实施“管道燃气普及工程”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协调督促燃气管线、供水设施建设。优化燃气气源结构,完成瓯海大道11公里高压燃气管线工程,随城市道路施工同步建设42公里中压管线,完成其它41.3公里高压及次高压管道的前期工作,启动东片、西片天然气门站及惠民路调压站建设前期工作。加快西向水厂、石鼓山水厂一期、藤桥供水应急管线工程和配套管网建设,与市区现有水厂形成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有效提升城市供水能力。

四、强化建设市场监管,推进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

实施“建筑业振兴工程”,保持建筑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使其发展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确保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达到620亿的目标。

一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促进建设市场公平、规范、有序发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大力推行资格后审制度,加大国有投资项目挂靠行为治理,设立投标诚信守法保证金,建立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加强电子招投标建设,继续推行招标代理比选办法,开展造价咨询比选试点,完善招投标办法,有效遏制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深入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建立造价指标分析库,及时向市场提供工程要素的价格信息,防止低于成本价中标。完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健全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积极推行以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担保制度,防范工程款拖欠和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

二是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和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提高工程检测工作质量,认真执行优质优价指导意见,大力开展工程“创优评杯”工作,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安监机构建设,加大安全检查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推广应用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积极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严防工程安全事故。全面开展“文明标化工地”创建活动,所有建筑工地都要按照“标化”要求,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和建筑垃圾、建筑泥浆处置管理,促进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是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进步。制订实施建筑节能行动方案,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示范等重点工作,完善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奖励机制,加强对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升示范水平。今年,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1项;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示范工程5项;完成地源(水源)热泵建筑应用2万平方米;实施应用太阳能等新能源低能耗照明道路3条;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1项。加强对全市建设科技发展和创新活动的指导,深入开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为政府完善规划、调整政策和优化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市级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和评价工作,积极引导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加强技术集成和创新,加大科研投入,提升科技水平,创新施工工法,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建筑业十项新技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四是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在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建筑业发展振兴激励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建筑行业产业结构、市场结构、经营结构和增长方式调整,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继续开展法人管理项目试点工作,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支持本地企业与大型企业集团的合作,鼓励企业采用强强联合、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革等经营方式,发展成为具有自主品牌、特色优势突出、创新能力和带动性强的行业龙头企业。引导企业紧紧把握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农村住房改造等政策机遇,全面开拓建筑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外出施工、承接业务电子台帐和联系制度,支持外出企业靠质量取胜、打出品牌、创出信誉,增强温州建筑业企业的外向发展能力。

五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以大型建筑企业为突破点,积极引导培训机构与企业对接,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逐步建设一个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主导,建筑类企业为载体,培训机构为中心的培训平台。建立健全相关的规定,明确各参与主体的义务和权利,确保建筑工地农民工参与培训,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引导培训机构创新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大幅度增加实际操作训练时间,提高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培训效果。通过技能培训、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的形式,激励技术人才加快成长,形成结构合理、工种配套的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加强建设法治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我们要始终把依法行政放在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切实转变行政的理念和方式,提高行政执行力,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温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程序做好建设市场秩序整顿、建筑业振兴激励政策、建筑节能技术规定、农房改造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对机构改革后,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研究,及时清理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对违反上位法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避免因规范性文件清理不到位,引起行政行为被依法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要按照“审批授权只进不退、审批工作连续不断、审批事项梳理到位”要求,坚持“精简、统一、高效”原则,推进行政服务提速增效工程的实施,确保完成审批提速30%的目标。尽快完成市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的整合工作,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明确住建委审批事项,确保机构改革后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快审批流程再造,对现有74个审批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归并,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努力将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的审批环节简化为20个,审批时间压缩到30个工作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在设立行政审批处的基础上,逐步实施并最终实现审批处成建制进入审批服务中心,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对机构改革前制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进行整合,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实行举报投诉反馈制度,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结果,并向举报者反馈处理意见,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四是重视做好维稳工作。建立健全各种信访责任制,建立接访登记、挂钩包案、情况通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信访工作和行政争议化解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事项。建立系统稳定形势分析制度,完善维稳处理机制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和解释疏导,切实把矛盾稳控在一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主动排查化解可能引发信访的矛盾,切实维护系统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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