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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结】宣化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时间:2023-11-12 08:18:01  来源:网友投稿

宣化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宣化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打造亮点,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宣化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民政总结】宣化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宣化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宣化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打造亮点,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民政工作。

一、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深入开展灾害救助工作。今年2月份,我们将上级下拨的222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通过政府采购购置面粉26677袋,购置冬季取暖用煤1448吨,及时解决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一元民生保险、农房保险实现全覆盖。一元民生保险是每人缴纳保险费1元,因自然灾害、见义勇为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最高可获得5.5万元保险赔付。我区67万人全部投保,所需费用全部由区财政出资。农房保险每年每户缴纳保险8元,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农房倒塌,每户最高可获得1万元赔付。我区共有农户107433户,农房保险全部由省财政和区财政共同出资投保。

() 社会救助水平得到新提升

一是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近年来,我区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201611日起,全区农村、城镇低保年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2900元、5640元,较“十二五”初分别提高了107%68%;农村、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提高到150元、275元,较“十二五”初分别提高了87.5%53%;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高分别提高到每年3000元、5500元,较“十二五”初分别提高了58%96%。今年以来,全区城镇低保对象共计8202户、14119人,农村低保对象共计26521户、32970人,集中供养341人、分散供养1707人,全年发放保障金达11295万元,惠及全区困难群众5万多人。

二是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春节前夕,共安排资金255万元,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共计6396户困难家庭进行了慰问。

三是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工作。2016年,资助全区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共计35072人参加新农合,参合资金526万元。同时,对170名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困难群众发放市级重大病医疗救助金91.91万元。

四是大力推进临时救助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对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2.38万元,救助困难家庭1074户。

()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成果

一是做好双拥工作。“春节”、“八一”期间,对驻地部队官兵及重点老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发放价值68万元的慰问金(品)。重大节日期间,驻宣部队出动官兵500余人次,为广大市民开展了修理电器、医疗咨询、清整卫生等便民服务,双拥共建取得显著成果。

二是做好优抚工作。全区3286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对部分住院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17万余元,对25名特困优抚对象解决医疗困难补助2.84万元,切实解决了优抚对象的临时困难问题。

三是做好退伍安置工作。截至目前,办理2016年退役士兵报到、部分落户、信息录入110人次;统计、填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106人次;组织协调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机构3家;统计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报名43人;对符合政府安置的20132014年度退役士兵服役期间档案绩效量化评分核实、统计、报名,为下一步做好安置工作的公平、公正打好了基础。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是开展撤乡设镇和村改居工作。上半年,按照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了撤乡设镇和“村改居”情况调研,初步拟确定2016年试点村2个,分别为春光乡万字会村、吕祖庙村。同时,草拟了《宣化区推进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优化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意见,拟将47个社区居委会进行调整。此项工作计划到2017年全部实施。

五、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得到新进展

(一)稳步推进地名普查审核工作

按照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时间节点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地名普查工作,再次逐条核对录入信息,在前两年采编的基础上,修改补充信息条目346条,确保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查性。

(二)加强地名标志的维护维修

今年以来,我们对街巷标牌进行了彻底保洁,同时对损坏、松动的标牌进行维修,共维修各类标牌23块,做到了早发现、早维护,确保地名标牌能够正常使用。

(三)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编纂工作

按照河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编纂培训会议部署,我区相关工作随即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前三部分(政区、居民点、城镇交通)条目已报请市民政局审核。

(四)日常工作有序进行

今年以来,为房屋开发单位办理地名手续13项,为工商业主和个人开具房屋使用证明18份,为散居居民办理门牌号码使用手续112份,平房编码35处。

六、社会事务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一)做好留守儿童工作

对全区各乡镇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数据。经排查全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571人。

(二)做好重症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

对各乡镇宣传重症精神病患者看护补贴政策,落实了全区40名严重精神病患者看护人和看护补助发放管理办法。

(三)做好流浪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区救助站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890人次,其中使用救护车护送380多次,火车60多次,行程10万多公里,使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

(四)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完成龙尾山公墓景观改造项目,在公墓周围和百合园墓区东侧的园林内移植柏树237棵,柏树墙97米。栽植银杏、乔木、灌木、黑松、平顶松等树种共计三十多种。目前乔木成活率达98%,灌木成活率89%。同时,对辖区内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206人推行殡葬惠民政策,减免丧葬基本费用22.54万元。

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得到全面规范

(一)全面整顿规范社会组织

由于宣化区、县合并,使得现有社会组织出现住所、名称与实际不符,组织重复等现象,通过摸排和调查,对全区86家社会组织进行不同的分析和规划,并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从合并、变更、注(撤)销三个方面进行整顿规范。

(二)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今年以来,对全区符合年检条件的77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度检查。目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36家,未参加年检的41家。通过年检,责令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限期改正,对连续两年无故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

(三)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下发《宣化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脱钩目标、主体范围、任务及时间点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多次督促工作进度,预计今年12月底完成脱钩试点工作。

八、社会福利工作得到明显改善

(一)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6年我区新建互助养老院5个村,投资总额620万元。目前,全区有4家养老院建成,另1家正在建设中。在社会养老服务方面,区政府专门出台养老服务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截止目前,我区有民办养老机构12家,可提供床位2315张。2016年,我局为4家养老机构发放市级运营补贴5.9万元。

(二)孤儿养育管理工作

将全区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下儿童全部纳入到全区孤儿保障范围内。按照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150元的标准按季度足额发放。截止目前,我区机构养育13人、散居孤儿共计58人,孤儿养育费已经足额发放。

(三)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经过半年时间,完成了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资料上报、整理、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744人,金额156.3045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842人,金额85.195万元。

九、老龄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一)落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今年以来,我区对10119099周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对7名百岁老人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按时发放高龄补贴。同时,计划对全区80-89岁的老年人按照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此项工作正在审批中。

(二)积极开展“助老健康御险”活动

5月中旬,老龄办召开了“助老健康御险”推进会,继续组织全县5580周岁老人参加“老年健康御险”,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驾护航。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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