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精选文档)

时间:2022-12-16 12:0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公司行政及后勤管理制度一、公司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公司本部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协助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供大家参考。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公司行政

  及后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本部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协助领导搞好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负责公司的公文、资料、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沟通内外联系,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3、负责公司来往文电的处理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查办和落实。

  4、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

  5、负责公司的报关事务。

  6、负责公司的礼品管理。

  7、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和法律事务。

  8、负责公司的营业证照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使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每月召开一次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每周周六上午8:40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

  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二)

  公文处理

  第九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第十条:各政府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有关文件经行政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

  第十一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行政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

  第十二条:行政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

  第十三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

  (三)

  内部呈批

  第十四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等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或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

  第十五条:总公司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理。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总经理阅批,批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六条专业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报内容自行送交相关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需报总经理审批的,应交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呈送,批后按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七条呈批件由总公司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存查,呈报单位必要时可留复印件。

  第十八条办理呈批件必须打印,按规定填写,规范用表,由承办人及呈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一般应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次批示意见。

  三、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规范目的:加强对公司行政后勤事务的管理,有效利用工作时间。

  (一)作息时间管理

  第

  一

  条:公司作息时间:上午上班时间8:00---12:00休息时间:12:00---14:30下午上班时间14:30---18:30(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根据季节,上下班时间可有所变更和调整,)。

  (二)考勤管理及奖罚

  公司设立全勤奖,每月满勤26天可得全勤奖励50元。迟到后没有全勤奖,再次(第二次)迟到开始从工资中扣除迟到的罚款。

  1、上、下班时间考勤制度

  第一条:上班迟到10分钟打卡,10分钟及以内在每周例会上作检讨,10分钟至20分钟扣10元,20至30分钟扣20元,30分钟以上扣半天工资。

  第二条:因公司事务或公司领导安排事务早上未到公司上班打卡,回来后应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不做迟到处理。

  第

  三

  条:职员上午和下午上班须各打卡一次。因故未能正常打卡的,须申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填《未打卡补签申请表》)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

  四条:请假、外出培训、考察或出差,必须提前填写《请假表》或《出差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同时交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

  第

  五条:公司级会议、培训、集体活动考勤:迟到或早退,按上下班考勤制度处理。(办理公司事务情况除外)

  2、旷工及处理

  第

  六

  条:公司规定,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无故缺勤两小时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

  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续假未获批准)视同无故缺勤;

  以虚假理由请假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第

  七

  条:公司对于旷工的处理:

  旷工期间劳动报酬不予发放,包括岗位工资和房补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旷工计算时间为半天,不足半天按半天计。

  旷工1-2次,取消当月全勤奖并写检讨报告,并在公司会议上做自我检讨,旷工3次以上取消当值月份每月的全勤奖,公司有权在公司会议上提出辞退警告。连续旷工者,超过三天以上,作过失性辞退处理,公司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

  三、公司假期管理

  公司实行单休,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对于在公司工作有一定年限的职工享受公司批准的带薪年假。

  第

  一

  条:带薪年休假及相关待遇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3年的员工,根据工作年限每年享受3天的年休假。已满3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5年的,年休假10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取假按照工作日计算,最小取假长度为半天,不足半天算半天,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算为一天。可多次取假,但间隔少于3天的应提前一并申请。

  第二条: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

  1、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45天或累计病假超过65天;

  2、一年内一次性事假超过25天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

  3、;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50天;

  4、一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

  5、如在带薪年休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带薪年休假。

  第三条:病事假

  1、员工因私事必须在工作时间处理时,可请事假;员工因病不能或公司不允许坚持工作时,可申请病假。

  2、事、病假不超过半天者,须经主管负责人批准;超过半天或以上(3天以内)者须填写《请假表》,并经主管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者须填写《请假表》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批;病假3天以上者须提供医保定点医院诊断书。

  3、请假员工必须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事前办好请假手续,须2小时内打电话进行审批,并于上班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4、跨月度请假的员工必须在月度最后一个考勤日前,由本人或委托同事代为办理请假手续。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5、全年事假累计达到30个工作日的员工原则上视为自动离职,特殊情况且经总经理批准者除外。

  6、员工一次连续病假不超过30天(含),病假期间员工工资可按天或按月计算,(不超过30天)按天计算病假当天按70%或(满30天)按当月70%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一次连续病假超过30天少于90天(含)者,该病假期间公司支付50%的月度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一次连续病假超过90天者,超出部分不支付工资。

  第

  四

  条:婚假以及相关待遇

  依法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员,可一次性享受婚假3天。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5个月内取完假。办理休假手续时,需向总经理办公室出示结婚证登记备案。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五条:产假及相关待遇

  1、女员工妊娠3个月时,应通知主管负责人,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女员工申请产假的日期应在距预产期前15天左右,特殊情况下申请日期可以适当提前。

  3、女职工生育享受45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男员工护理分娩配偶可享受3天假期。产假期间工资按50%发放。

  第六条

  丧假

  1、员工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配偶父母去世时,可请丧假。

  2、丧事发生地点在工作所在地(本省内)丧假为3天;丧事发生地点在工作所在地以外(外省)丧假为7天。丧假天数含节假日。

  第七条:请假的一般程序如下:

  1、职员请假需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抄报总经理办公室后方可取假。

  2、一次请假在5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一个月申报。

  3、职员正式休假、出差、外出考察、外出培训前须通过前台知会全体。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推荐访问: 公司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行政 公司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精诚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精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精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022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