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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讲话】市长在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上讲话【完整版】

时间:2023-09-07 11:27:02  来源:网友投稿

在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同志们:市政府召开这次现场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现场推进会和全省推进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步我市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上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讲话】市长在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上讲话【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教育讲话】市长在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上讲话【完整版】



在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

计划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市政府召开这次现场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现场推进会和全省推进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步我市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上午,我们实地参观了垦利县5所城乡幼儿园。刚才,各县区介绍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举措及思路打算,许多经验做法值得推广和借鉴;海伟局长总结回顾了全市启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以来的工作情况,对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我都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

2010年以来,国家和省里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专门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指明了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目标和方向。20113月,我市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东营实际,启动实施了东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全市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和措施,为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充分肯定成绩。我市自2011年启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学前教育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2009年,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2011年,市及各县区均制定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市委、市政府连续三年将学前教育项目列入年度民生实事,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实施了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出台了学前儿童入园资助政策。各县区也普遍将发展学前教育的相关项目纳入民生实事,予以重点保障。全市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102011年,市财政投资近7000万元用于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幼儿园办园条件,有效扩充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仅2011年一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0所,新增学位1.6万个。其中,垦利县委、县政府将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列为“头号工程”,两级财政投资近1亿元建设标准化幼儿园28所,基本实现了城区、镇街驻地和农村社区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广饶县在连续三年实施农村幼儿园改造工程的基础上,县乡财政又投入5051万元用于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县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占总数的92.4%,基本形成了“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东营区、河口区财政分别投入2722万元、845万元用于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利津县克服财力不足的困难,在城区建设了3所高标准公办幼儿园,布局合理,办园水平较高,其中有两所幼儿园被评为省级十佳幼儿园。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把幼师队伍建设,作为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提高保教质量的关键,有效破解了农村非公办幼师待遇、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等“瓶颈”问题。2011年,市编办在全省率先为全市40乡镇中心幼儿园核定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东营区已启用的5所中心幼儿园全部配备了公办教师。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县区正在组织落实。可以说,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近一年半来,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呈现出了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找准存在的问题。去年以来,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还有不小差距,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还存在一定距离,学前教育仍然是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地方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配套政策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措施不到位,特别是在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方面,办法不多,措施不实,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进展缓慢。截至目前,利津县2011年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任务仅完成35%。二是有的地方投入不足,有的仅把有限的资金投入极少数的幼儿园,导致区域、园际之间发展不均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明显短缺。目前,东营区、河口区仍不同程度存在对胜利油田学前教育资源相对依赖的问题,幼儿园布点不足,不能满足适龄幼儿需求,致使无证办园现象大量存在。其中,东营区尚有未注册幼儿园105所,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50%;河口区有10所,占30%。利津县县城驻地学前教育发展整体水平高,但是农村整体比较薄弱,特别是部分村级幼儿园办园条件简陋,城乡发展不均衡的现象非常明显。三是有的地方贯彻落实工作还停留在教育部门内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参与程度、支持力度还不够;有的地方重硬件建设,忽视制度配套和师资配备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三)把握好工作进度。市及各县区的三年行动计划都制订了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当前,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时间已接近过半,各县区、乡镇(街道)都要对照目标查看进度,检查一下任务是否过半。去年的主要任务是园舍建设,到目前全市完成率仅为76%,尚有38所没有完成任务(东营区9所,河口区5所,利津县24所)。极个别的地方还没有真正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下决心解决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照此下去,三年行动计划的任务目标根本无法按期完成,我们向人民群众作出的承诺就无法兑现,就会失信于民。

今年是新一届政府任期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实施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建国以来国家发展学前教育力度最大的一次集中行动。目前,国家和省市层面的目标任务和政策安排已经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具体到今年,就是要“明确一个发展目标,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正确处理好三方面关系”。

(一)明确一个发展目标,即:解决幼儿园设施配套、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完善问题。

刚才,海伟局长再一次向大家重申了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任务。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实施步骤,2012年的目标任务是解决幼儿园设施配套、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完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时刻把发展装在心上,把机遇抓在手上,把责任落实在行动上,确保三年行动计划2012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第一,继续推进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2011年开工尚未完成园舍建设任务的,要加快工程进度;已完成园舍建设任务的,要按照省定标准配备内部设施,力争今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对于幼儿园布点不足、资源短缺、存在无证办园及现有幼儿园不达标的县区、乡镇(街道),务必要结合实际,制定好资源扩大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确保实现就近入园。特别是利津县,要抓住市委、市政府支持利津加快科学发展的重大机遇,主动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对接,落实好学前教育发展的各项举措,着力提高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水平,尽快改变城乡发展不均衡的局面。在幼儿园规划建设方面,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坚持就近入园的原则,避免“规模过小、一人一师一班”和“规模过大、服务半径过长”两种极端现象。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挖掘和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资源、其他富余公共资源等一切可利用资源,改建、扩建幼儿园。三是坚持安全、适用、经济的原则,防止集中财力举办示范园的倾向,杜绝用财政投入建设只为少数人服务的高标准幼儿园或示范幼儿园。财政投入不要搞锦上添花,而要雪中送炭;不要搞以点“代”面,而要注重统筹协调发展。

第二,大力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教师质量决定着学前教育的质量,配强师资是办好高质量学前教育的关键。一是严格准入,把好入口关。要实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真正把富有爱心、精通业务的优秀专业人才选拔到幼教队伍中来,绝不能为了快速补充师资而降格以求。二是核定幼儿园教师编制,逐步扩大公办教师比例。编制部门在核定幼儿园教师编制时,领办分园的公办幼儿园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核定附加编制,确保教师素质和队伍稳定。特别强调指出的是,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关于“乡镇中心幼儿园逐步配齐公办园长和教师,到2013年至少达到50%;每所农村社区(村集体)幼儿园配备1名公办园长”的目标要求,要有计划地抓好落实,尽快优化农村幼儿园师资队伍结构。三是落实待遇,切实解决好幼儿教师的工资福利、职称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关于公办幼儿教师,要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体系。关于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今年1月,市里已制定下发了《意见》,各县区要本着“进中求稳”的原则,不等不靠,先抓好贯彻执行。截至目前,垦利县已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正在着手组织落实,所有镇街的农村非公办幼师工资已按新标准发放到位;广饶县、河口区也出台了实施意见,下一步要抓紧组织实质性落实;东营区、利津县也要抓紧研究制定有关文件,切实解决农村非公办幼师的工资、社会保险等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在具体贯彻落实过程中可能引发新的上访等问题,要随时研究解决,但前提是先贯彻落实好市里的《意见》。非公办幼儿教师在培养培训、职称评定、评先树优等方面,要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从机制上调动他们投身学前教育的积极性,使他们在职时安心、离职时放心。四是加强培养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要办好东营职业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根据幼儿园师资需求,确定招生规模,提高培养质量。要将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创新培训模式,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不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第三,强化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幼儿园遍布城乡社区,面广量大,办园主体多元化,办园水平参差不齐,规范管理的任务繁重。一是严格审批准入。全市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的实施,大大扩充了学前教育资源。县级教育、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联合执法,共同审核办园资格,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和质量关。在去年东营区辛店街道试行幼儿园统一标识的基础上,今年9月将在全市推行,以引导家长正确选择幼儿园,遏制无证办园。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区、乡镇,一定要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进度,确保9月份投入使用,为实行统一标识创造条件。二是加强动态监管。要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在教师资质、人员流动、工资待遇、教育教学、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等方面实行动态监管,引导各类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三是创新管理模式。要继续推进名园集团化战略。新建公办幼儿园倡导采取“名园+新园”的办园模式;鼓励现有省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以办分园或教学点等多种形式,与农村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合作办学。要继续开展城乡幼儿园结对共建,创新各种有效途径,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四是狠抓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全是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广大幼儿年龄小,自我保护能力差,幼儿园安全管理更为重要,加之部分民办和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相对简陋,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全覆盖的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坚决杜绝掉以轻心、疏忽大意、放任自流,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着力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入园难”、“入园贵”,而建设一批充足、安全、适用的普惠性幼儿园,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的基本方向。各级政府要通过新建幼儿园,利用富余公共资源改扩建幼儿园,接收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资助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集体、街道办园等具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办学前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还要积极扶持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要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支持、引导民办幼儿园举办非营利大众化幼儿园,满足家长的选择性需求。当然,接受政府扶持的必须是质量合格、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通过财政分担成本和加强管理,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提上去,引导其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同时,还要防止民办幼儿园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或扶持资金后,继续高收费或者无序发展等不良现象。

(三)正确处理好三方面关系。

在推进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和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科学持续发展。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普及是基础,质量是核心,“机会和质量对儿童同等重要”。我们提出的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是高水平、高质量的普及,没有质量保证的低水平普及同样无法让群众满意。在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过程中,要坚持普及与提高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提高入园率的基础上,促进内涵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硬件与软件的关系。要在加强园舍建设、完善设施配备的基础上,同步考虑师资配备、培养培训等问题,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同步到位,确保建成一所,投入使用一所,达标一所。

三是要正确处理好快速发展与规范管理的关系。与其他各类教育相比,学前教育基础相对薄弱,必须加快发展。但快速发展对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果管理跟不上,不能有效防止和及时解决快速发展中的问题,不仅会影响发展速度,还会给长远发展造成不良后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从源头和起点抓起,切实完善学前教育标准体系,加强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使学前教育高起点发展、高标准推进。要针对办园体制、投入体制、管理体制、用人机制和工作机制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围绕“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深入调查研究,逐步加以解决,推动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进展是否顺利,能否如期完成,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各级政府必须将其作为民心、惠民、实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一)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为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市政府建立了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年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管理体制要求,各县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在经费筹措、资源扩充、条件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负有主要责任。乡镇政府要办好中心幼儿园、社区幼儿园,扶持村集体办园健康发展。教育部门要发挥好主管和牵头作用,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配备富有经验的专业管理干部和教研人员,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做到有机构办事,有人管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大支持力度,合力推进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按照“预算有单列、投入有比例、增量有倾斜、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和“新增财力向教育倾斜、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的要求,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将学前教育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逐年提高。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落实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残儿童的资助制度。要合理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形成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经费保障机制。早在2003年,省里就将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的权利下放到各市,2007年我市调整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至今已有五年时间。这次会议后,市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要依据上级有关收费管理办法,在调研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使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发改、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提高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效果和保育教育质量,必须加强动态监管。市教育局要研究制定项目指标检测评价体系,适时进行统计、通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今年国家和省政府都建立了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及现场督查、问责制度,对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实施效果等,列入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的考核内容,重点督查政府职责、经费投入、园所建设、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和发展水平等情况。从今年4月份省政府专项督导的情况来看,各县区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与督导评估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与我们的目标仍有一定距离。下一步,市政府也将建立现场督查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各县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进展不力、思想松懈的单位责令现场整改,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对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县区,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这次会后,各县区政府要认真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整改,通过适当方式加强对乡镇(街道)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切实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及幼儿园,要切实加大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科学的幼儿教育理念,宣传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为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及时发现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典型案例,加强交流推广,促进共同提高。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后,市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县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同志们,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承载着千家万户对未来的美好期盼。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抓好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努力开创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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