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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讲话】浙江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在全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全文)

时间:2023-09-22 19:36:02  来源:网友投稿

在全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是2015年的最后一天。经省政府同意,赶在2015年末,省建设厅与省农办、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讲话】浙江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在全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全文),供大家参考。

【住建讲话】浙江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在全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全文)



在全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

维护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是2015年的最后一天。经省政府同意,赶在2015年末,省建设厅与省农办、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目的在于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全面动员,部署好2016年全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刚才湖州市建设局和桐庐、德清、乐清等三个县(市)政府做了很好的经验介绍,这些经验值得各地参照学习。省农办严杰副主任、省环保厅卢春中副厅长、省财政厅邢自霞副厅长等三位厅领导从各自部门职能特点出发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做了指导,讲得都很好。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我们更要振奋精神、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也希望各市、县(市、区)政府加大力度,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把这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细。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一方面是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五水共治中污水治理是“大拇指”,污水治理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城镇,另一方面就是农村。自2003年以来,一直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项目来抓。特别是2013年底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桐庐召开以后,省委省政府连续作出专题部署。2014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提出“全面启动全省有治理任务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全面建设好了,接下来的运维工作很重要。今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6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政策保障。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部门必须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强力推进。

另一方面也是从关键的环节上提升农村水环境治理成效、避免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浪费的迫切需要。推进农村水环境全面有效治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是基础,确保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是关键。客观地说,前些年各地建设的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于后续运行维护管理跟不上,建成后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处于闲置状态,有的已经废弃,造成了不小的浪费。这项工作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从目前来看,我省去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6100个村,今年完成1万个村,加上过去建设的3000个村,共近1.9万个村,涉及农户超过400万户。这么量大面广的污水治理设施,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维护机制、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没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将使历史上最大力度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化为泡影。要绝对避免只重视建设不重视运维的情况发生,坚决杜绝治理设施建成后“晒太阳”。今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就是要以专业化、市场化、智能化为导向,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治理设施按设计标准正常运转,持续发挥“削减污染物排放、改善农村水环境”功效,实现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畏难情绪,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进度。

二、聚焦任务,认真把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关键环节

省政府文件明确提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要完成两大任务:一是要建立“五位一体”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所谓五位一体,就是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二是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具体地说,要以处理水量计量、水质监测、污泥规范处置、污水收集系统和终端处理系统的“防渗漏、防堵塞、防破损、防故障”为主要任务,健全数据监测、巡查维修、设备更换等运维管理制度,做到出水水质达到规定排放标准。对照上述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在工作推进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

(一)妥善做好验收交接。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级部门职能分工,前段设施建设由省农办牵头,后续运行维护管理由我厅牵头。眼下首要的工作是做好工程的验收交接。总的进度安排是分步走:2014年度建设的污水治理设施项目要在20166月底前完成验收交接;2015年及以后的新建项目,原则上在次年9月底完成验收交接;2013年度以前的已建项目根据完善提升情况积极推进验收交接。在实施过程中,一是要抓工程验收整改。各地要按照“先施工单位自检、整改,后业主单位初验、整改,再最终竣工验收”的流程,从细从严组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竣工验收,全面检查污水治理设施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防止“带病运行”。二是要抓工程复核接收。对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县(市、区)运行维护主管部门、相关单位、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建设单位和运维单位,参照有关标准对井、管道、处理终端设备情况进行复核,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复核确认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交付范围;不合格的项目需经整改达标后,再进行交付。鼓励各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工程复核。三是要抓资料整理移交。凡是列入移交范围的工程,由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整理项目信息资料、工程建设资料和竣工验收等资料,在项目移交时一并交给同级污水治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共享使用。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污水治理设施从建设阶段顺利过渡到运维阶段。

(二)合理确定运维模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规模、技术工艺、所处区位差异大,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运维管理模式和运维单位。对于规模小、工艺、操作、维护相对简单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可由镇村自行管理。对于需要较强技术管理能力、采用动力(或微动力)生物处理方式的治理设施,一般要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运维管理,也可以采用专业公司和村日常管理相结合模式。即集中式终端设施委托给专业公司进行管理,村内污水收集管网由镇村确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从江苏常熟、我省湖州等地的探索实践情况看,以县(市)域为单位,委托一至两家专业化公司采取技术托管或总承包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统一运维管理,总体效果比较理想,我们极力推荐。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实行县域统一运维管理的,要明确委托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公开透明。

(三)建立健全运维机制。一是建立运维台账制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单位应将项目运维信息以及管网检修、设备操作安全规程等上墙明示,做好例行检查记录和运行记录台账。二是建立运维报告制度。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定期向乡镇(街道)报告运行维护情况。因污水治理设施维修,确需停运或部分停运的,应提前向乡镇(街道)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涉及设备的停用、报废、拆除等应经乡镇(街道)批准,并报县(市、区)运维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乡镇(街道)管理机构定期将本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情况报县(市、区)运维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建立运维巡查检测制度。各县(市、区)运维牵头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乡镇(街道)或运维公司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定期对污水处理站的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对污水治理设施水质处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报县(市、区)运维主管部门备案。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对检测数据进行审核评价,根据需要开展复测,对超标排放依法查处。                                

(四)实施全程信息管理。要依托互联网、在线监测等先进技术手段,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水平。一要加强设施基础信息库建设。由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建立设施基础信息库。主要采集两类信息:一类是项目基础信息。包括行政村名、自然村名、竣工图、终端处理设备,农户实际接入数量、农户信息清单及编号、建设时间、化粪池改造数量,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信息等。另一类是项目运维信息。包括设施运行、定期检查、水质监测、污染物减排、设施维修保养等基础数据。二要建立设施运行时的运维管理信息平台。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远程监控与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运行维护管理效率。凡是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受益农户在100户以上的和位于水功能要求较高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要严格按省政府文件要求,规范安装或改装水量计量和运行状况监控系统。桐庐、德清等10个列入全国百个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治理示范县(市),要力争率先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县域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时监测。

三、同心协力,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点多、面广,运维管理情况复杂,需要各级各部门凝心聚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运维管理工作抓出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今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将纳入“五水共治”、生态省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的重要内容,作为美丽乡村建设重要评价指标。近期,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与省农办、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已联合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后续,我们四家单位还将组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督查考核小组,并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希望各市、县(市、区)抓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按要求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县级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制订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筹措运维管理经费,确定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管理主体,要抓紧确定专门人员承担具体工作,制订日常工作制度,监督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和督促村级组织、农户按各自的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村级组织是落实主体,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纳入《村规民约》,配合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做好相关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工作

三是强化政策保障。一方面要增加资金投入。要探索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特别是县级财政要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治理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对这项工作要有足够的资金安排。市级财政视财力状况给予适当补助。另一方面要落实优惠政策。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所涉及的统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事项,该简化审批手续的要简化;涉及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减收或免收的要减收、免收;涉及用电价格该优惠的要优惠。

四要强化技术服务。各级建设、农办、环保等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组织编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技术导则》,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规范化管理。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的研发和集约化的处理设施推广应用。

同志们,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假如建设是攻坚战,运维就是保卫战和持久战。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攻坚克难、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改革创新,力争2016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有个好的开局,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两美”浙江和完成“五水共治”作出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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