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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办法】邕宁区团委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

时间:2023-10-02 08:45:03  来源:网友投稿

邕宁区团委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会申请获取信息,特制定本办法。1.受理申请机构本会受理机构为本会办公室。本会的办公地址: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红星路18号;办公时间:上午8:0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团委办法】邕宁区团委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供大家参考。

【团委办法】邕宁区团委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


邕宁区团委信息依

申请公开办法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会申请获取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1.受理申请机构

本会受理机构为本会办公室。本会的办公地址: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红星路18号;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4712160、传真号码:4712160;邮政编码:530200;电子邮箱地址:ynqtw @163.com

2.提出申请

1)通过邕宁区政府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邕宁区团委信息公开网站上在线填写电子版《邕宁区团委信息公开申请表》即可,或下载《申请表》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在网上下载或自行复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邕宁区团委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邕宁区团委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会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本会收到申请后将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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