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旅游方案】西安市临潼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3-10-10 09:09:02  来源:网友投稿

西安市临潼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旅发〔2015〕182号)和《陕西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方案】西安市临潼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旅游方案】西安市临潼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完整)



西安市临潼区创建国家全域

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旅发〔2015182号)和《陕西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旅办字〔2015178号)精神,切实抓住我区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大好机遇,积极构建“产业围绕旅游转、产品围绕旅游造、结构围绕旅游调、功能围绕旅游配、民生围绕旅游兴”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总体要求,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以生态做环境,以产业做架构,以文化为内容,以旅游为市场,积极践行“国际级景区,五星级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旅游产业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旅游管理体系,推动我区旅游产业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切实提高我区旅游服务质量和产业经济效益,努力把旅游业培养成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工作目标

(一)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

(二)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

(三)年接待游客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

(四)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

(五)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

(六)区域内有明显的主打产品,知名度高,覆盖面广。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临潼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三民       区长

副组长:王海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青艳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房安宏       副区长

陈文军       公安分局政委

 员:周开来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林榜元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区发改委主任

        区财政局局长

宁格龙       区人社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宋光明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韩现锋       区建住局局长

        区经贸局局长

朱永茂       区文体广电局局长

卫召勤       区卫计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

张振海       区旅游局局长

王斌洲       区物价局局长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姚国柱       区城改办副主任

张晓锋       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李庆国       国土分局局长

孟北京       区调查队队长

刘根学       地税局局长

杨晓伟       质监分局局长

        工商分局局长

李文平       公安分局副局长

高增长       骊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增龙       秦陵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建政       代王街道办事处主任

韦国强       新丰街道办事处主任

        斜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行者街道办事处主任

闫锋涛       度假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振海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创建方案并安排工作进度;组织联络、协调处理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汇总各类资料、组织自查及各项验收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组(创建实施组、环境整治组、行业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督察考核组)负责具体创建工作。

(一)创建目标实施组

 长:房安宏

副组长:袁  社、邢  平、宁格龙 、王  战、孟北京、

张振海

职责分工:

区发改委:对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进行分析核实,制作提供相关分析资料。

区人社局: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普查统计,提供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统计分析资料。

区统计局、旅游局:开展近年接待游客量统计汇总,提供年接待游客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的统计分析资料。

区调查队、统计局:开展当地农民收入情况统计,提供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的统计分析资料。

区财政局、地税局:统计汇总旅游收入情况,提供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的统计分析资料。

区旅游局:对全区旅游产品进行收集汇总,提供区域内有明显的主打旅游产品,知名度高、覆盖面广的汇总分析资料。

(二)环境整治组

 长:杨  

副组长:韩现锋、王  彬、李文平、姚国柱、张晓锋、高增长、张增龙、王建政、韦国强、李超、杨海

职责分工:

区建住局: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及时更换维修路灯、灯箱广告等设施;做好城市广场、绿化带的保洁工作;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坚持湿法作业,坚决制止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切实做到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垃圾管理规范、车辆冲洗设施齐全。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提升保洁标准,规范广告牌匾设置,清理占道经营,打击游售兜售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公安分局:加强治安巡逻,积极推进警力下沉,最大限度地屯警街面,加大对繁华街区、主要道路、旅游景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巡逻密度,净化全区社会治安环境。

区城改办: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工地管理,坚持湿法作业,杜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秦文化管委会: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保洁、广告牌匾规范、旅游公厕建设等工作,教育引导辖区群众文明待客、诚信经营。

骊山街道:做好辖区内街巷、城中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教育引导辖区群众文明待客、诚信经营。

秦陵、代王、新丰、斜口、行者街道:做好辖区范围内,特别是景区周边主次干道及周边环境卫生,安排充足的保洁人员,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和次数,提高工作标准,教育引导辖区群众文明待客、诚信经营。

(三)行业规范组

 长:房安宏

副组长:张振海、李文平、宋光明、雷  琦、王斌洲、

杨晓伟、王斌、张峰

职责分工:

区旅游局: 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强化导游员队伍管理;加大旅游市场检查力度;加强对“一日游”市场秩序的整治;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野导”、“黑车”;组织联合执法,对重点区域的非法营运车辆、社会闲散人员不法行为进行打击;联合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网站”,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检查。

公安分局:组织推进全区打击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拦截车辆、强行兜售及讲解服务、持假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加强游客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协助查处非法营运车辆,配合相关部门和街办、旅游单位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景区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区交通运输局:组织推进全区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取缔非法营运市场的相关工作;组织并实施重大非法涉旅营运案件的检查执法,重点规范出租车和客运车辆管理,对客运站和旅游沿线公交车站进行环境整治;开展司乘人员守法经营、文明服务培训;配合公安、旅游部门打击“黑车”。

工商分局:重点加强对依靠非法营运车辆输送客源的玉器店、土特产店等的检查管理;查处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旅游商品销售者,查处欺骗游客消费的欺诈行为;对旅游景区附近的商品销售摊点进行全面清理,取缔无照经营;对旅游热点地区商贸、餐饮经营者以回扣招揽游客、任意加价、坑宰游客等现象从严查处。

区物价局: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坚决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监督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执行情况,重点整治强行销售联票和强制代加保险等行为;深入旅游、商业、餐饮等服务企业开展价格检查,规范标价管理,做到明码标价;对重点企业派专人蹲守,进行价格监管。

质监分局:重点对涉旅珠宝玉器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鉴定假冒伪劣商品;对锅炉、电梯、索道运行安全进行监管和检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充装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生产、使用、检测检验的安全检查。

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游客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景区周边乱设摊点、强买强卖、出店经营、尾追游售等现象,规范景区周边停车秩序;对散发旅游小广告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取缔不规范洗车点;规范华清路、临马路及城市快速干道沿线占道经营、无序揽客等行为。

区民政局:重点规范宗教旅游景点的管理,对宗教旅游场所内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诱导游客烧高香骗捐、借教敛财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收容区内游客聚集场所的乞讨人员。

(四)宣传教育组

 长:张青艳

副组长:韩  钊、朱永茂、张振海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宣传教育计划;联系新闻媒体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文体广电局:负责安排区电视台加大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新闻采访量,设置全域旅游创建工作专栏,全面宣传报道我区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的热点、亮点工作。

区旅游局:收集制作反映全区创建工作的影像资料、图片,归类整理,编制成册;制作创建宣传和汇报影像资料。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61月至20166月)

各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创建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每季度向领导小组书面汇报所承担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对各单位承担任务的督促检查。

(二)自查完善阶段(20167月—20168月)

各单位按照创建要求进一步查找问题,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完善资料,确保全部达到或超过创建考核标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由创建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形成《临潼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自查报告》,报请省、市旅游局审定。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9月)

按照创建工作目标及要求,组织全面自查,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向省旅游局提出验收申请。各单位做好迎接省上检查验收评定的各项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610月)

根据国家、省旅游局评审后提出的要求,总结完善,不断提高,达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对推动我区旅游业发展,提升临潼旅游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把所承担的创建任务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来抓,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和发动全区群众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献计献策,并积极投身于创建工作中去,充分发挥整体效应,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在城镇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设立醒目的标语牌和宣传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政策支持,资金引导。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旅游发展基金,制定支持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我区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旅游品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鼓励集体或个人投资、合资、引资兴建开发旅游景区(点)、旅游产品和旅游公用设施,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把我区建成旅游项目特色突出、管理科学、功能设施合理完善的最佳旅游目的地。

(四)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以法制管理为基础,健全旅游管理机制,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五)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查考核。将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纳入我区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及区监察局要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各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督促检查,区考核办负责对各单位承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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