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粮食规划】新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全文完整)

时间:2023-10-10 17:09:01  来源:网友投稿

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为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保证有关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规划】新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粮食规划】新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全文完整)



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保证有关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工作重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粮的关键之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在粮食收购政策调整完善和合理消化粮食库存中发挥重要作用。今年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牢牢抓住“管粮、管企、管人”的监管主线,全力实施“监管创新年”行动,扎实推进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粮食库存检查、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检查、粮食质量监督、涉粮案件查办等重点工作,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为,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责,为推动粮食流通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大对违反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案件的查办力度,依法依规惩治拖欠农民售粮款以及“以陈顶新”等案件,加大对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库存和出库管理规定的案件查办力度,确保我市粮食流通秩序顺利开展。

三、工作任务

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和服务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全市粮食流通监管力度,服务工作大局,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力度和节奏,确保工作平稳推进,努力营造经营活跃、管理规范、流通有序、卫生安全的粮食流通秩序,进一步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粮食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构建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推进依法管粮,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四、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在实施检查计划时,提前与被检查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联系,并告知被检查企业所检查的有关内容。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行政执法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阶段性工作按时完成。

2、在实施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沈阳市行政检查规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履行执法程序,认真填写执法文书。实施现场检查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持有效执法证件,并向被检查人出示。

3、检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有关规定,自觉规范工作行为。

4、同一检查活动的时间及内容与上级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统一安排有冲突的,按照上级安排,做适当调整。

5、加强工作档案管理,并将各阶段检查中形成的各类文书全部归档,形成案卷,以备评审。年度计划完成后,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向本局和上级领导总结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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