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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制度】浈江区文新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时间:2023-10-10 18:18:02  来源:网友投稿

浈江区文新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为搞好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浈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创文工作制度。一、组织领导局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黄海鹰任组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制度】浈江区文新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

【文化制度】浈江区文新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浈江区文新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为搞好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浈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创文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黄海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会议制度

各阶段创文工作会议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海鹰主持;各股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听取情况的汇报;讨论、决定文化工作重点问题;部署安排创建阶段性会议。

三、 工作要求

(一)在创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股室工作人员须团结协助,齐心协力,明确分工,积极工作。

(二)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工作主动、大胆,坚决完成区创文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股室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坚决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尤其要熟练掌握《浈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内容,及时掌握区委、区政府、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创文办的决策部署。

(四)带头规范自身的言行,做到文明礼貌,树立卫生工作者的文明形象。

(五)积极参加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

(六)创建精神文明资料每年有计划、有安排、有实施方案及总结,如有专题活动应写专题资料,所有资料归档均应符合上级资料归档要求。

四、工作纪律

(一)对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文办下达的工作任务,要坚决执行,不得推诿、扯皮。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做到廉洁自律,文明办事。

(三)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要与工作实效挂钩。

五、督查制度

(一)督查对象:各股室负责人。

(二)督查内容:各阶段创建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整治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及达标升级项目实施情况;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三)督查形式: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计划开展的工作,主要采取督查的形式,由局办公室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上级指示、批示,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等专门事项的办理情况,局办公室要对具体单位进行督查。督查采取月初或月底检查。

六、考评检查制度

(一)考评检查对象:各股室负责人。

(二)考评检查的内容与形式:考评检查以《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表》为依据,检查开展创建工作的实际效果;考评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有所侧重,体现阶段性工作要求和特点,采取实地检查形式进行。考评检查结果纳入目标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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