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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方案】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乾县清退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10-11 18:09:02  来源:网友投稿

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乾县清退工作方案根据1月22日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参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清退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乾县清退工作制定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方案】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乾县清退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学校方案】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乾县清退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

乾县清退工作方案


根据122日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参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清退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乾县清退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办事。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为准绳,依据登记核查集资参与者人数开展清退工作。

(二)公开透明。集资款清退工作公开透明,吸收集资参与者代表参与资产处置、核查清退等环节,确保公平公正。

(三)依缴清退。按照已追缴的资金数额及未全额清退本金,经过登记核查确定的集资参与者人数,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分期予以清退。

(四)属地负责。按照已登记核查的集资参与者户籍所在地,由所在地清退工作组负责具体登记、核查和清退工作。

(五)确保稳定。全力做好维稳工作,及时应对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清退工作组(以下简称县清退组),有关镇(办)、社区比照成立相应机构,形成县、镇两级清退架构。

(一)县清退组

 长: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任建生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苟晓瑜  副县长

张继荣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员:赵亚军  县应急办主任

   县信息办副主任

   县教育局局长

   县维稳办主任

李乾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南建中  县信访局局长

刘昌昌  县司法局局长

杨宗战  县财政局局长

王争波  县法制办副主任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小龙   县政府教育副总督学

县清退组职责:具体组织协调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乾县辖区清退等工作:指导各镇(办)、社区清退工作;统一制定清退工作流程,统一制定登记核查的办法、细则、标准等;负责培训县级和镇(办)、社区清退工作人员;负责与市打非办、市清退办的沟通联系。

县清退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云担任。县清退组办公室下设4各工作小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核查清退组、信访接待组、舆论宣传组。各组成员人员如下:

1、综合协调组

 长:县应急办主任赵亚军

副组长:县教育局局长刘明

 员: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各1名领导和1名同志。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清退组办公室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县清退组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工作情况、意见等,提出建议,报县清退组研究;负责编写清退工作信息、专报及各类报告、请示等;负责办理县清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核查清退组

 长:县公安局副局长高琦

 员: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及有关镇(办)、社区各1名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登记核查及清退工作。

负责制定登记、核查、清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工作办法;负责培训工作人员,指导开展登记核查清退工作。

3、信访接待组

组长:县信访局局长南建中

成员:县信访局、县维稳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法制办、县司法局、有关镇(办)、社区各1名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与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清退工作相关的信访接待、法律咨询及维稳等工作。

负责统一口径;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镇办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县级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清退工作风险评估,与县维稳办及时沟通,协助制定清退各个阶段维稳预案;负责与集资参与者接待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工作;配合县维稳办做好重点人疏导稳控工作。

4、舆论宣传组

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乾宁

成员:县金融办、县工商局、县司法局各1名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与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清退工作相关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负责制定清退工作中的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媒体的协调沟通工作。

(二)镇清退组

根据镇(办)、社区涉及集资参与者人数情况,在重点镇(办)、社区成立镇清退组。

镇清退组职责:具体落实镇(办)、社区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清退及相关工作;完成县清退组安排任务的落实;负责制定本镇(办)、社区集资参与者的登记核查和清退工作;负责与县级清退组的沟通协调。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县级、镇清退组。2016125日前全面完成各级清退组的组建工作。县清退组抽调人员全部于2016125日到位,各有关部门将抽调人员名单于1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核查清退。

责任单位:县、镇清退组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审计局、县工商局、县金融办、县教育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及相关镇(办)、社区。

工作任务:

1、制定具体登记核查办法、细则及清退流程;建立核查资料数据库,配合相应技术保障人员及计算机等硬件设备,确定专业软件支撑核查工作;培训登记核查人员,形成整体登记核查工作机制。

2、全面开展集资参与者登记核查工作,对集资参与者逐人、逐笔进行登记、核对。对核实清楚的集资参与者,由县金融办负责协调,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配合,逐人免费办理银行卡。

3、按照集资参与者核查情况,扣除其已领取的高息、代金券等回报后,根据本次清退比例确定清退金额,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予以返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办)、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站在遵守政治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清退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重点性。被抽调人员单位,要务必委派责任心强、能力素质高、能担当的干部参加清退组办公室工作。有关镇(办)、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参照县级组织机构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精心安排,认真组织。

(二)加强政策宣传。针对此次清退工作任务,围绕按比例清退、退换本金、登记核查等工作流程,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为清退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确保稳定。县维稳办要及时研判形势,指导做好维稳工作。同时,要根据清退工作各个阶段的具体情况,及时制定维稳工作预案,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四)灵通信息。各有关镇(办)、社区、有关部门和各工作小组要密切配合,反应迅速,上下联通,左右联通,及时掌握信息和动态。

(五)按时完成。清退各工作组要按计划时间,保证工作进度。清退组工作办公室所抽调人员中途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向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调整。

(六)严肃追责。对非法集资清退工作中履职不力或不作为的,以及参与非法集资或阻挠处置工作的公务人员,由监察部门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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