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交通方案】本溪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17 12:18:01  来源:网友投稿

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调整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公发〔2014〕519号)要求,本溪满族自治县是全省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调整试点县。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本溪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本溪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调整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公发〔2014519号)要求,本溪满族自治县是全省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调整试点县。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程,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依据《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8号),按照“统一领导、县级管理、建管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工作体系,强化各部门管理职能,探索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稳定运行机制、责任体系和管理模式,实现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责任分工

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桥涵、隧道、渡口,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规划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

1.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是本行政区农村公路责任主体,其所属的县交通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县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资金管理工作。

2.市交通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筹集市补助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工程质量;市财政部门会同市交通部门下达市补助资金额度,将市补助的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负责农村公路资金管理、使用及监督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3.农村公路规划与建设编制、报批按照《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执行。

4.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按县、乡、村分级管理,县道养护和乡道、村道的专业化养护由县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乡道、村道的非专业化养护由乡(镇、街道)和村委会负责。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绿化工作。

5.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由县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接受省、市交通行政部门、路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并按《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中路政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三、资金筹措、使用及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由县级政府负责筹集,省、市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建立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同时,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应实行部门预算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接受审计、财政、交通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1.省财政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养护、管理省补助资金额度,将省补助资金纳入省财政预算,在年度执行中分期或一次性下达;市、县财政部门在省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后,连同本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资金预算一并拨付至县级交通部门农村公路专户。

2.市、县财政部门要将省补助资金和本级筹集的农村公路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通过县财政部门拨付至县级交通部门农村公路专户。

3.其他渠道投入和筹集的资金也要拨付至县级交通部门农村公路专户。

4.县交通部门负责编制年终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逐级审核、汇总,上报至省级财政部门。

四、实施步骤

目前,我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完成了上年度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和养护生产资金测算工作,并完成了与省、市交通部门资金测算的对接。同时,还编制完成了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和养护生产年度计划。按照要求,试点工作应在一年内完成,大体分两个阶段实施。

1.试点推进阶段(20155月至9月)。本溪满族自治县要依据《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辽交公发〔2014610号),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有序开展工作,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试点总结阶段(201510月)。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报告。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本溪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日常工作。本溪满族自治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2.完善配套体系。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是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制定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技术规范及考评体系;乡(镇、街道)要按照县政府制定的农村公路管理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组建县、乡、村三级工作机构,完善配套体系,做好群众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3.提高争先意识。本溪满族自治县要认真做好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争创全省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典型,要在工作方案出台后,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实施细则,完成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创建全省农村公路管理示范市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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