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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方案】永川区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10-17 14:00:33  来源:网友投稿

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节能减排,实施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区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一些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粗放,部分节能工作措施未落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能源方案】永川区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能源方案】永川区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节能减排,实施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区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一些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粗放,部分节能工作措施未落实到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节能形势较为严峻。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3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节能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一批重点领域节能工程

(一)强化工业节能。一是淘汰落后产能,置换发展空间。制定出台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的政策措施。完成胜丰预制场1蒸吨、小天鹅饮料厂0.5蒸吨、昌龙食品罐头公司4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到2016年永川城区基本创建为无煤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3号),2015年前再淘汰一批建材、化工、冶金等落后产能。二是严格准入标准,控制能耗不合理增长。严格节能评估和审查,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煤炭开采与洗选、钢铁、有色、建材、化工六大高能耗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三是实施能效提升计划,挖掘现有潜力。加强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开展万家企业低碳节能行动,指导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在高能耗行业推行能效对标,在重点行业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能源管控中心。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30%以上。

(二)抓好建筑节能。实施《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制度、能效测评和标识制度,开展对开发商和项目业主的诚信档案管理。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逐步推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推行有利于绿色建材生产和使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十二五”期间,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万平方米。每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2万平方米。

(三)加强交通运输节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步行、自行车、公交等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拥堵。继续推进船舶船型标准化。开展码头、车站耗能设施及重点交通企业节油节电改造。加快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公交车报废更新优先采用清洁燃料或新能源汽车,落实好国家新能源汽车有关补贴政策。积极推广船用、车用液化天然气。

(四)推进市政和公共机构节能。完善市政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2015年启动城市智能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和市政绿色照明改造,5年内完成市政道路、景观照明LED等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强化能源统计和监督工作。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到 2016年完成1家全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及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大节能改造力度。

二、培育发展节能产业

(五)培育壮大节能技术产业。发展节能变压器等节能机电产品,支持高效照明技术和产品研发制造,支持渝琥玻璃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新型节能建材。推广节能建筑门窗、建筑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材料和屋面防水保温系统。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到2016年培育1个以上绿色建材产业基地。

(六)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业。培育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楼、区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大学和城区中小学、大型体育场馆等领域广泛应用,2016年启动部分行业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实施企业节能自愿协议试点。推进建筑领域节能监测,支持我区建材企业参加绿色建材认定及建筑能效测评。引导商业零售企业设立节能产品超市,开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做好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健全能评工作体系,加强节能监测(检测)标准化建设。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处理分析系统和信息平台。

三、强化节能管理

(七)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全区节能工作,分解节能目标,牵头对接上级节能考核。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机关事务局分别负责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区统计局负责完善能源统计监测体系,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其他区级有关部门及市驻永直属机构按职能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八)完善节能考核机制。每年初区政府下达年度节能目标,按季度发布目标完成进度,相关单位对能耗异常变动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修订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建立年度节能考核约谈制度,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和“基本完成”的单位进行约谈。

(九)强化政策引导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节能补助资金。安排经费保障能评工作。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制订节能产品推广方案,鼓励居民购买节能产品。落实好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实行用气阶梯价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对高耗能行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高耗能单位产品能耗强制性限额标准,对超限额用能实行惩罚性电价。落实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政策。完善建筑能耗信息公示制度

(十)加强节能统计监测和监察执法。建立健全我区节能监察职能,完善能评制度,探索建立节能“三同时”和验收制度,加强对项目能评实施情况后期监督检查。加强能源基础统计调查和数据审核评估。推进公共机构用能在线监测平台建设,扩大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范围,逐步建立全区节能联网监测平台。对公共建筑、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和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及节能管理制度进行监察。加大对我区入围“万家企业”等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量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及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建立健全企业用能和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把能源利用和污染防治状况作为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重要内容纳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

(十一)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宣传工作。在全社会提倡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树立企业、机关和个人节能典范,发挥模范带头效应。

(十二)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制订本行业节能工作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完成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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