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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案】平乐县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时间:2023-10-26 15:09:01  来源:网友投稿

县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桂林市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市教办﹝2016﹞14号)和平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平乐县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平乐县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县教育局“安全生产

月”活动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桂林市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市教办﹝201614号)和平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平安委﹝201618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推动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全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166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组织机构

成立县教育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长由县教育局局长梁师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副局长邓荣球担任,成员由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及直属校(园)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普教股,具体负责活动日常事务。各直属校(园)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五、活动内容

㈠参加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现教育局参加县安委办616日在中山公园门口组织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由局普教股准备好相关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在咨询日当天向群众免费发放安全宣传资料、解答有关学校及师生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制作专题板报进行宣传。各直属校(园)在本辖区开展相应活动。

㈡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学校要选择典型事故案例的视频光碟,组织广大师生观看;也可选购有关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内容的警示教育片组织师生观看,用事故教训推动学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引导广大师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㈢开展征集“一封安全家书”活动。各学校要组织学生给家里写一封有关安全的家书,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有力促进学生自身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并评出优秀作品在本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各直属校(园)推荐两封优秀安全家书报县教育局普教股,由县教育局进行评选。

㈣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校(园)要以此项活动为契机,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提升学校“三防”建设水平、深化安全教育、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加强应急值守等措施,全面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台账。各校(园)要根据学校实际,建立完善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应急预案演练等系列安全工作台账。

六、工作要求

各直属校(园)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领导,建立健全活动组织机构,制定保障措施,落实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要积极动员全校师生员工都来参与“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都来关注和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各直属校(园)活动总结(含活动照片)于629日前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报送到县教育局普教股,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和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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