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林业方案】梧州市林业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27 08:09:01  来源:网友投稿

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11号)精神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推广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梧州市林业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梧州市林业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11号)精神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6229号)要求,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市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加快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与权利相对应的监管责任,推进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监管的公正透明。着力构建与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正、公开、有效的监管服务体系,为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一)依法行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方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依法监管、规范监管、有效监管。

(二)责任明晰。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已梳理的本部门行政职权和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明确与权力相对应的监管责任,全面履行监管职能。

(三)协同监管。加强横向协同,构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协同配合机制,实现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责任无盲区。

(四)公开公正。提高行政监管透明度,公开监管的内容、程序、方式、结果等信息,将监管工作置于公众监督之下,防止监管缺位、错位或越位。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促公正,着力构建公平公正的监管服务体系。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责任科室、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针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事项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清单应当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基数、抽查比例、抽查周期、随机抽查方式、抽查主体、实施日期等。在市场监管领域之外的监督检查事项中,也应推广运用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本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责任科室站于201611月底前将有关事项报局林政科汇总,经局领导研究审定后,于201612月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法制办审核备案。

责任单位:办公室、林政科、产业科、营林科、防火科、保护站、种苗站、森防站。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我局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要求各责任科室站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对象的变化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工作人员变化动态调整。

要求各责任科室站于201611月底前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我局于201611月底前建成“双随机”抽查机制。

责任单位:办公室、林政科、产业科、营林科、防火科、保护站、种苗站、森防站。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各责任科室站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能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林政科、产业科、营林科、防火科、保护站、种苗站、森防站、林政稽查支队,森林公安局。

五、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各责任科室站应当加强抽查的组织实施及通报工作。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办公室、林政科、产业科、营林科、防火科、保护站、种苗站、森防站、林政稽查支队,森林公安局。

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责任科室站要深刻认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落实,探索完善监管办法,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执法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实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能力。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依法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责任单位:办公室、林政科、产业科、营林科、防火科、保护站、种苗站、森防站、林政稽查支队,森林公安局。

七、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报送机制

依托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与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换。本局监管信息要在局门户网站上依法公开,并与自治区林业厅做好信息沟通。

责任单位:办公室、林政科、产业科、营林科、防火科、保护站、种苗站、森防站、林政稽查支队,森林公安局。

八、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各责任科室站要建立健全检查对象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检查对象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责任单位:办公室、林政科、产业科、营林科、防火科、保护站、种苗站、森防站、林政稽查支队,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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