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卫生方案】梧州市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10-27 08:27:01  来源:网友投稿

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布局和结构,更好地发挥区域医药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益,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医药卫生服务分工协作机制健康可持续发展,方便群众就医,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梧州市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梧州市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布局和结构,更好地发挥区域医药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益,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医药卫生服务分工协作机制健康可持续发展,方便群众就医,根据《自治区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桂卫发〔201536)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和群众就医需求,统筹规划促进医疗机构跨行政隶属关系、跨资产所属关系纵向联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的纵向流动,探索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各类医院之间稳定发展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加快推进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工作原则

区域医疗联合体是指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的片区内,由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医疗机构联合体。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区域医疗联合体组建主要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我市三级医院作为牵头医院,联合区域内二级及以下各级各类医院(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组成医疗联合体。原则上每个医联体按126的结构控制市、县、乡级医疗机构数量。

(二)坚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与尊重医疗机构意愿相结合原则。医疗联合体的组建主要通过牵头医院的主动作为,结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在充分尊重医疗机构之间合作意愿的基础上,以已存在的业务关系或对口支援(协作、帮扶)关系的医疗机构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各方支持和参与改革试点的积极性。

(三)坚持以业务和管理合作为主原则。组建医疗联合体以医疗服务业务密切合作为主,以利益共同分享、责任共同分担、事业共同发展、技术共同提高、居民共同参与为目标,按照各医疗机构产权归属不变、单位法人不变、职工身份不变、行政隶属不变、投入监管不变的管理形式组建医疗联合体。条件成熟时可选择更加紧密的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形式组建医疗联合体。

(四)坚持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原则。主要以管理为纽带,以章程为规范,以技术、人员、流程、信息方面的业务整合为切入点,以点组线、以线促面、惠及全域;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平稳启动,逐步向更加紧密的运作模式推进。

三、工作目标

以市、县(市)、乡(镇、社区)三级医疗资源帮扶关系为基础格局,建立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分级分工、组团式运行的片区化医疗服务格局,促进医生和患者向基层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提高辖区居民健康水平。力争在201610月底前,实现1个以上医疗联合体的签约并运行。主要工作目标是:

(一)强化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通过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在医疗联合体内探索管理、运行和评价等机制,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促进健康梧州建设,增强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

(二)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通过建立区域化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机制,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纵向资源流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运作效率,为群众提供分级、连续、节约、高效的医疗服务。

(三)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形成。进一步明确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通过建立重点专科对口扶持、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业务指导和远程会诊机制,加快区域信息化建设,实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提高医疗服务的协调性、连贯性、整体性,降低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提升常见病、多发病的基层首诊比例,促使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和三级医院逐步回归疑难杂症诊断、科研教学等。

(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加强上级医疗机构对下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下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促使居民就医回归。

四、组建方式、管理模式及职责分工

(一)医疗联合体的组建

我市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由三级医院为牵头单位,以目前已有对口支援医院为基础,并以自愿原则吸收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每个联合体内三级医院均为业务指导单位,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协作单位。

(二)医疗联合体的管理模式

医疗联合体管理实施两级管理。一是市级管理层面。成立市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医联会”)。主要负责辖区内医疗联合体的组建规划、运行指导、质控监督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协调解决在医疗联合体建设、运行中的问题和困难。市医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二是医疗联合体管理层面。医疗联合体的管理模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牵头医院负责制。由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理事会,统筹协调医疗联合体的总体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学科布局、人员培养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理事会应依据桂卫发[2015]36号文精神,科学制定医疗联合体章程。牵头医院要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医疗联合协议书,以管理、技术的对口扶持为主,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章程和协议书需报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1.各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均为独立法人单位。以技术、服务为纽带,以签署长期协作协议为依据,相互协作,共同发展。

2.理事会设理事长(由牵头医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若干名,由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院长(或由理事长提出拟任人选,报理事会审核批准)担任,负责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若干名,由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院长)组成。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医疗联合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理事会负责从牵头医院和三级医院中选派相应人员到其他成员单位担任责任主任,具体负责上下联动、双向转诊以及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协调工作。

3.医疗联合体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内,设主任1名及副主任1-2名,由理事长提出拟任人选,报理事会审核批准;成员若干名,由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指定的专门联络人组成。办公室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4.鼓励各医疗联合体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适合医疗联合体实际管理需要的治理架构。鼓励条件成熟时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按照“五个不变,三权转换”的原则,处理好医联体内涉及的人事、财务、管理等问题。“五个不变”是指医院隶属关系不变、人员身份不变、医院资产归属不变、医院原有债权债务不变以及医院公益性质和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变;“三权转换”是指牵头单位对成员单位班子配备调整有建议权,对成员单位有人事管理权和中层干部任免权,对成员单位有绩效分配权。

5.医疗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保持独立的医疗业务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责任。强化医疗质量控制和患者安全管理,制定实施统一的管理和质控标准。医疗成本控制和医疗费用控制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各成员单位的经济收入均保持独立。

6.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医疗联合体运行中本单位的有关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医疗联合体理事会确定的各项医疗工作与协调工作等。

(三)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牵头医院:负责联合医疗联合体区域内的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构建分工协作机制。承担医疗联合体理事会及办公室的筹建,负责办公室日常运行。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双向转诊、重点专科对口扶持、人员带教与培训、检查检验绿色通道和远程会诊等工作细则。承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诊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医疗技术,承担对所有下一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召开医疗联合体日常工作例会以及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汇总。

二级医院:承担常见多发病的诊疗,承担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开展常规诊疗技术。完成医疗联合体理事会规定的相应工作。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公共卫生预防保健,一般疾病和慢性病康复治疗,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完成医疗联合体理事会规定的相应工作。

五、工作任务

按照医疗联合体规划,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先期整合医疗服务网络,纳入网络的各医疗机构,以点组线,形成纵向一体化的医疗联合体。首先要提高各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协同能力,其次以线促面,加强医疗联合体间的沟通与协调,以横向一体化的模式逐步提高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协同覆盖能力。通过“上下一体化、大小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医疗服务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我市基本医疗服务均衡化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建立重点专科对口扶持机制。根据功能定位及各成员单位的业务特点,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选择部分科室形成一对一对口关系,根据病情选择适当病人转诊成员单位,转诊病人可包括门诊、急诊和住院病人;成员单位根据病人病情需要,按照对口专科会诊意见转诊到上级医院。

(二)建立医师执业多地点机制。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医师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医疗联合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由各医疗机构报医疗联合体理事会审核后,向双方(或多家)机构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医疗联合体内非本机构医技人员和医疗管理人员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聘请其在本机构兼职,并报理事会备案。

(三)建立区域信息联网机制。以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电子支付、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支撑共性技术为基础,对传统医疗服务模式进行改造创新,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区域协同医疗共享信息平台。

(四)建立业务指导机制。根据学科指南或临床路径,制定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逐步实现单病种的规范化治疗。由三级医院通过专项讲座、查房等形式对各成员单位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共同遵守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根据医疗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关系,建立和完善上级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或者兼任学科带头人机制。鼓励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开展科研协作,联合申报科研项目。由牵头医院和三级医院安排相对固定的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定期到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查房、出诊、带教和会诊。原则上,医疗联合体内二、三级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必须有在医疗联合体内的乡镇卫生或社区服务机构工作经历累计工作1年以上。建立医疗联合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到上级或牵头医院进修和培训机制。二、三级医院要有计划地、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安排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医护人员,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水平。

(五)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建立患者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根据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结合专科会诊意见,建立会、转诊档案。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制定医疗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具体实施细则。

(六)开设检验影像绿色通道。以建设远程医学影像会诊为手段,将医疗联合体内多家、多级医院构成一个“医疗网络”,实现慢性病患者医学影像信息的传输和共享,使得患者在一、二级医院就能够得到三级医院专家的诊断。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建立检验绿色通道,在医疗联合体内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查检验。

(七)建立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提供健康状况信息,进行健康状况评估预测,综合性医院实施设计健康指导方案并进行评价。患者在二、三级医院就诊时的检查、报告、用药和住院信息,均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调阅。推进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与基层慢性病规范管理的有效衔接。逐步建立涵盖院前、院中、院后各环节的一揽子疾病管理计划。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67-10月)。由市医改办牵头,组织市卫生计生、国资、财政、编委办、人社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的区域医联体试点方案,征求意见后由市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印发。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69-10月)9月确定有意向组建医疗联合体的试点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机构间的前期对接工作,举行签约仪式;10月启动实施我市的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

(三)督查评估阶段(201612月)。组织开展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督查评估,总结成效和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

(四)稳步推广阶段(20171月起)。在现有试点基础上,适时扩大试点范围,鼓励和吸纳有意向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入医疗联合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涉及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负责医疗联合体建设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联合体的行业化、属地化管理,切实保障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衔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二)落实有关政策。一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贯彻落实桂卫医发〔201535号规定,医师在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执业不需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手续,积极鼓励医师(含退休医师)在医疗联合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成员单位执业,尤其要鼓励医师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二是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用药品种的配备和使用管理,医疗联合体应充分考虑各成员单位的诊疗特色和辖区群众的实际需求,从医保(或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中,适当调整慢性病、多发病及相关专科药物的配备结构,并在医疗联合体内保持配备使用一致性。三是鼓励牵头医院的医务人员退休后到医疗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继续服务。医务人员在医疗联合体内下级医疗机构的工作经历,计入职称晋升前服务基层工作时间。将优秀医务人员下派到医疗联合体基层医疗机构挂职从事管理工作,作为卫生计生系统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途径。四是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远程医疗系统建设。

(三)强化考核激励。以门诊人次、出院人次、平均住院日、双向转诊人次、区域外转诊率等指标为重点,对各级医疗机构推进医疗联合体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医疗机构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以充分调动各级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做好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认真做好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建立“首诊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科学就医理念,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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