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水利方案】元氏县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30 12:09:01  来源:网友投稿

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实施方案为优先利用地表水,有效保护地下水,顺利完成南水北调水厂建成通水后分配我县1744万立方米/年的用水任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自备井关停与地下水限采工作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元氏县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元氏县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实施方案



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

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先利用地表水,有效保护地下水,顺利完成南水北调水厂建成通水后分配我县1744万立方米/年的用水任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自备井关停与地下水限采工作的通知》(冀政〔200559号)、《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石政发〔201124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我县城区所有自备水源井进行分期分批封闭,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城区居民用水安全,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结合城区供水管网建设实际,坚持通水与封井同步进行、合理引导和强制封闭的原则,力争用3年时间全部封闭城区自备水井,以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逐步使城区所有单位、居民都用上优质自来水,推进县城城区可持续发展。

二、封闭范围

城区集中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封闭条件的自备井,共涉及居民生活小区、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建筑工地以及各类生产经营性企业等63个单位。

三、封闭原则

1.城区集中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300米以下深水井必须无偿移交县政府,由县政府统一管理并做为城区公共供水备用水源。

2.坚持通水与封井同步进行的原则,确保正常供水。

3.坚持合理引导和强制封闭的原则,分步关停既定范围内所有符合封闭条件的自备水源井。

四、实施步骤

封闭自备井工作分三期进行:

第一期从今年开始,封闭城区集中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房地产、行政单位、酒店、学校和医院自备井,同时新建、在建住宅小区房屋必须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要求设计、建造,确保住宅房屋交付使用时做到“抄表到户、户外读表”。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在封井前,负责对本部门(单位)及家属院进行改造,改造后并入城区公共供水管网;如未改造,县城区供水公司在供水主管道安装计量总表,由未改造单位负责本单位及家属院水费征收工作。

第二期从2016年开始,封闭城区集中供水管网覆盖内所有企业自备井。

第三期从2017年开始,封闭街道办管辖的“三关四街”、槐阳镇管辖的野场、贾庄、东原庄、西原庄等村内自备井。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切实加强对城区自备井封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应急办主任、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法院副院长,县财政局、供电局、教育局、交通局、县医院、县一中、规划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房管局、工信局、工业区管委会、槐阳镇政府等单位一把手以及县国土局、县职教中心、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元氏县城区自备井封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自备井封闭工作。

自备井封闭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封井工作顺利开展。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对涉及自备井封闭工作的各种手续优先办理、简化流程,免收各项审批费用,为加快自备井封闭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自备井封闭前,县城区供水公司要提前介入,负责公共供水管网连接工程的勘察、设计、组织施工以及各项服务工作,做到供水与封井同时进行。对不积极配合封井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供电部门要对其采取断电措施;对无理阻挠、妨碍封井工作的,水务、公安、供电、法院、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实行联合执法,强制封井。

3.履行职责,强化监管。县水务局要全面加大城区范围内钻井审批工作管理力度,县城城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一律不准凿井,对违规凿井的要依法严厉处理。

4.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对自备井封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能按通知要求封井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不支持、不配合封井工作的责任单位要问责问效,严肃追究有有关单位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以推进封井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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