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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制度】邱县民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时间:2023-11-01 14:45:03  来源:网友投稿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局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现就“七五”普法期间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本制度。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制度】邱县民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供大家参考。

【民政制度】邱县民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现就“七五”普法期间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服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提高民政系统法治化水平、建设法治民政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参加学法人员和学法内容

参加学法人员:局机关正、副科级及股级以上领导干部。

学习内容: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同时,应积极探讨与民政工作发展、稳定相关的法治课题。

三、学法用法形式

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应以自学为主,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要将法律知识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进行集中学习一次。     

(二)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知识制度。各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工作性质,确定学习内容,开展法律知识的自学,保证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努力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三)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领导干部在职法律知识的学习每年累计应不少于40学时。

(四)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探索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专家论证的做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多于本单位所聘任的法律顾问沟通。    

四、考核方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激励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建立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考核制度。要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列入“述学”、“评学”、“考学”的内容,把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股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在任命股级干部前,人事科和普法小组要对拟任的股级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学法用法考核。要把股级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的结果以及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作为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受奖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组织管理

要进一步提高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党组将对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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