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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岑溪市民政局开展“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11-02 08:36:01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岑溪市委办公室、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岑溪市开展“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岑办发(2017)6号)精神,决定开展“整治行政效能”、“整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岑溪市民政局开展“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岑溪市民政局开展“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开展“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岑溪市委办公室、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岑溪市开展“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岑办发(20176号)精神,决定开展“整治行政效能”、“整治社会治安环境”、“整治市容环境”和“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活动(以下简称“三整治一提升”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三整治一提升”活动有序开展,成立岑溪市民政局“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立波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健艳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员:        副局长

钟钊胜    副局长

朱海光    纪检组组长

黄自强    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考核组,工作组的成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主任:李健艳(兼)

成员:覃沛敏、刘阳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督查考核组

组长:朱海光(兼)

成员:黄自强、钟梓杰

主要职责:负责对“三整治一提升”活动推进过程进行监督督查、考核,督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14-423日)

423日前制定“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实施推进阶段(424-1031日)

各股室、单位要按照全局统一安排,对照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结合各自职责,迅速行动,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111-1231日)

对活动形成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等成果进行巩固和深化,使行动常态化。

三、职责分工

(一)整治行政效能

为确保整治行政效能工作有序开展,成立行政效能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健艳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组员:黄自强    办公室负责人

李荣志    综合股股长

石伟其    救灾救济股股长

徐剑鹏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人

甘启平    区划地名股负责人

覃东林    优抚安置股负责人

曾宪栋    婚姻登记处负责人

彭伟芬    低保所负责人

     救助管理站和信访室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自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沛敏同志担任。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

着重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务服务事项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接受监管,仍然存在人进事不进的现象,未达到“应进必进的要求”在审批服务中可能存在的刁难办事企业和群众和吃、卡、拿、要等拖延办事和权利腐败问题。二是未集中或职能不集中,在审批服务行为中出现互相扯皮,对企业和群众踢皮球,企业和群众仍有“两头跑”办事难以及审批印章过多、过乱的问题;三是选派窗口工作人员窗口业务水平低、服务能力差,影响服务效率和政府服务形象的问题;四是政务服务事项因未进行整合且长期无业务而导致行政人力物力资源浪费的问题。

牵头股室:办公室、综合股、婚姻登记处

配合股室:具有行政审批职能股室和事业单位

2、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着重解决的问题:一是未及时清理政务服务事项而导致出现已经取消的事项“仍在办理”,该接收的下放事项不及时承接办理等政令不畅的问题;二是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不准确而导致的企业和群众无所适从的办事难问题。

牵头股室:办公室

配合股室: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股室和事业单位

3、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着重解决的问题: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服务质量次等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机制问题。

牵头股室:办公室

配合股室: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股室和事业单位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着重解决的问题:一是让行政在阳光下运行,诸如民生资金发放、行政审批等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的现象;二是通过公开铲除权利腐败滋生的土壤,营造“不敢腐”“不能腐”的廉洁从政环境;三是通过公开各类政务服务信息,为企业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四是引导舆论,制止谣言,保障社会平安;五是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促进社会进步和文明。

牵头股室:办公室

配合股室: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

(二)整治社会治安环境

为加强对整治社会治安环境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整治社会治安环境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钟钊胜    副局长

组员:刘      办公室副主任

覃东林    优抚安置股负责人

     救助站和信访室负责人

曾宪栋    婚姻登记处负责人

莫丕烈    福利院、光荣院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莫丕烈担任。

抓好“平安建设”,抓好局和事业单位内部、院子治安安保工作,发现治安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牵头股室:办公室

配合股室: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

(三)整治市容环境

为加强对整治市容环境工作领导领导,成立局整治市容环境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徐      副局长

组员:黄自强    办公室负责人

李荣志    综合股股长

石伟其    救灾救济股股长

徐剑鹏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人

甘启平    区划地名股负责人

覃东林    优抚安置股负责人

     计划财务股负责人

彭伟芬    低保所负责人

     救助站和信访室负责人

曾宪栋    婚姻登记处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自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曾宪栋同志兼任。

1、负责落实市民政局责任区(湖溪路)内临街单位、门店、住户做好“门前三包”,并组织各股室干部职工每周五下午对责任区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包括清除小广告),责任分工详见(岑溪市民政局整治市容环境责任区一览表)

牵头单位:办公室、优抚安置股、低保所

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股室、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三整治一提升”活动重要意义,明确工作重点,做好安排部署,用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切实把活动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力求圆满完成“三整治一提升”各项工作任务

(二)相互联动,形成合力

各责任股室、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与工作沟通,建立职能股室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问题联处、执法联合的联动整治局面,及时解决影响行政效能、社会治安、市容环境和群众生活以及客商投资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规范运行

结合实际,完善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效能告诫制、行政问责制、过错追究制,建立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行政审批、治安治理、环境整治等相关责任制度并严格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采取明察与暗访、日常督查与阶段性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相关责任股室、单位责任人落实整治内容,整治标准和完成时限,对行动迟缓、力度不够的股室、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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