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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容县“扶贫日”活动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11-04 18:09:01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2016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桂扶领发〔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容县“扶贫日”活动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容县“扶贫日”活动方案【精选推荐】


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1610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16号)和《玉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林市2016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玉扶领发〔201618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县2016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广泛宣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玉林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决心,生动展示党和政府为消除贫困所做的巨大努力,深刻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动员广泛参与扶贫工作,为实现2016年脱贫攻坚目标、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着力推动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

(二)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县性重要活动,各镇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县、镇层面及各部门的活动要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和舆论声势。

(三)创新机制、精准帮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机制,突出社会帮扶的精准性,促进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打造社会扶贫品牌。

(四)立足我县、面向全区。广泛宣传我县减贫成就和先进典型,全面介绍容县脱贫攻坚形势任务、方针政策,同时面向全区、全市学习、交流减贫经验。

(五)依法合规、注重实效。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务求实效,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主题

“扶贫济困  一起前行”

四、活动时间

2016101-1031

五、主要活动

容县2016年 “扶贫日”活动在县、镇层面全面开展,主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将10月份作为全县的结对帮扶行动月,在此期间,各级领导要带头深入挂点联系贫困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指导协调解决当地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到帮扶联系村开展走访、调研、送温暖等活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赴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中走访。(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扶贫办)

(二)开展扶贫捐赠活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定点扶贫单位开展扶贫捐赠活动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510号)精神,通过从单位经费捐助一点、个人自主捐助一点,继续组织各定点扶贫单位开展扶贫捐赠活动,所募集的款物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统一管理,优先用于本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或发展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

(三)医疗扶贫活动。卫计部门制定“医疗扶贫绿色通道”方案和准入制度;组成医疗机构巡诊分队,从201610月起,每月开展一次以上进村入户(贫困村)扶贫义诊活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扶贫办、县有关媒体)

(四)教育扶贫活动。选定部分城区中小学和乡村中小学 “一对一”结对帮扶;选派城区中小学的优秀教师对乡村中小学教师进行先进业务知识培训;城区中小学生与贫困村中小学开展“微心愿”等牵手活动,结对帮扶师生在能力范围内帮贫困学子圆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旅游扶贫活动。旅游主管部门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等,开展容县农家乐旅游推荐活动,重点推荐贫困村乡村游路线,组织旅行社包装开发红色旅游、乡村精品游线路等。(责任单位:县旅发局)

(六)“小包裹·大爱心”精准脱贫暖心活动。收到包裹的单位建议在“结对帮扶行动月”期间,由各单位领导带队到贫困村给贫困户小学生捐赠包裹,并将活动总结和照片报县攻坚办邮箱:rxjzfp@163.com。(责任单位:县邮政局、县扶贫办)

(七)“扶贫日”启动仪式当天系列活动。时间定于1017日举行,活动地点及其他具体安排将另外行文通知。启动仪式结束后,有关单位准备宣传材料和宣传板,在指定地点开展广场联展活动。联展活动以发放宣传册子、开展扶贫政策咨询、扶贫政策板报展示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扶贫脱贫政策,为社会民众解惑。(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五、宣传工作

县各单位及各镇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手机报、微信、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依托“扶贫日”系列活动,宣传好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政策和典型事迹等,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一)宣传扶贫开发成就。县内各类新闻媒体要及时转发新华社关于历届中央领导集体重视扶贫工作、扶贫开发取得的巨大成就、对国际减贫事业的重大贡献等内容的综述文章,同时刊发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精准扶贫、脱贫的文章。

(二)宣传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选择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扶贫先进典型在容县电视台《容县新闻》进行系列报道,其他各类媒体同步开展相关报道。

(三)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统筹安排县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对全国“扶贫日”启动仪式和广场联展活动, “小包裹·大爱心”精准脱贫暖心活动,医疗、教育和旅游扶贫活动等,同步开展相关系列报道,吸引网民参与互动,扩大“扶贫日”的社会影响。

(四)制作播放扶贫日宣传电视节目1015-18日在容县电视台《容县新闻》节目中安排扶贫日活动内容,对扶贫日进行宣传。同时,在扶贫日前后滚动播放扶贫公益宣传短片。(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县扶贫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六、组织领导

(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扶贫日活动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活动方案,切实承担起各自所负责的重点任务,组建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协调其他单位工作,各项活动的工作方案要于20161012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各责任单位要全力协同牵头单位共同推进。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开展相关活动。

(二)制定方案,积极协调。县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尽早谋划和安排部署扶贫日事宜,开展行业扶贫调研,发表扶贫系列文章、开展扶贫捐赠活动。各牵头单位、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活动计划及工作进展报送县攻坚办。

(三)上下统筹,广泛动员。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本部门活动方案,报县攻坚办备案。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募集、调研、慰问等活动。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报道。注重面向全社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

(四)规范管理,接受监督。积极推进扶贫日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强扶贫日募捐款物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公布社会各界参与情况和募捐资金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明确各类、各级机构参与扶贫日活动的基本规则,从源头上杜绝以假扶贫之名谋取私利的现象。严格抓好扶贫资金募集、管理、使用、监督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安全高效。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级各部门要对“扶贫日”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610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及“结对帮扶行动月”、定点扶贫单位扶贫捐赠等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2)报送县攻坚办。工作方案及信息报送邮箱:rxjzfpb@163.com;联系电话及传真:0775-531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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