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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永年县第二季度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完整文档)

时间:2023-11-05 17:36:03  来源:网友投稿

永年县2016年第二季度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为确保第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各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提出以下防范措施。一、道路交通方面(一)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进入第二季度,春暖花开,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永年县第二季度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永年县第二季度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完整文档)


永年县2016年第二季度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为确保第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各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一、道路交通方面

(一)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

进入第二季度,春暖花开,端午、五一和六一等假期较多,人们户外运动增多,营运车辆步入高峰季节,人流、车流量加大,客运、货运繁忙,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二)预防措施

1.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县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抓好7座以上营运客车、农村面包车、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路面管控,依法严惩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建立交通违法举报制度。

2.实施重点环节监控。全面排查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并挂牌整改,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防撞护栏和紧急避险车道等道路安全基础设施。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长途客车停运规定,对违规运行的长途客车要强制其停车休息。

3.突出强化源头管理。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对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四查”,即:查运输企业驾驶人营运资质、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查企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查动态监控平台使用管理。

4.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凡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一律记入黑名单严格监控;凡技术状况不良的车辆,一律不得安排营运;凡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运输企业一律辞退;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二、建筑施工方面

(一)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

随着气候变暖,建设工程将进入施工的旺季,农民工也大量涌入建筑市场,深基坑和沟槽开挖增多,脚手架搭设和模板支护量增大,使用塔吊和物料提升机频繁,发生坍塌、触电、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伤害等事故风险加大。

(二)预防措施

1.县住建部门要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等基础设施设备加强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强化对基坑开挖、起重吊装、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现场的监控。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安全防护的检查和隐患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施工、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2.强化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切实做好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的安全防护。对施工现场的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进行全面检查,凡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立即更换。认真检查维修漏电保护开关,确保灵敏可靠。严格职工宿舍的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器,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3.强化塔吊等大型设备管理。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做好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风、防坍塌的能力;塔吊设备的拆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编制具体拆装方案,并派专人监控,严格执行验收和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民工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安全避险意识。

三、煤矿及非煤矿山方面

(一)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

由于气温升高,煤体中的瓦斯将从吸附状态转变为游离状态,并向井下巷道空间释放,瓦斯涌出量增大,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瓦斯爆炸事故。

(二)预防措施

1.焦窑煤矿要对通风、排水、提升、机电、运输、采掘等系统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抓好“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工作,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确保安全设施设备检验合格、运转正常。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全面培训,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要按规定建设完善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等六大系统,配备井下应急通信系统,储备自救互救器材,配备适用的排水设备和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2.县安监、国土、工信等部门对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处罚。驻矿监管人员要深入井下监督检查,严查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3.石墨矿要停止生产、基建作业,威盛矿业在基建期间要抓好隐患排查,防止事故发生。西阳城乡、永合会镇和县安监、公安、国土等部门驻矿值守人员要24小时在岗值守,严格执行驻矿监管各项制度,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远程监控要24小时不断线,随时掌握矿山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防止发生私自建设或偷开私采现象。

四、危险化学品方面

(一)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

1.气温回升,风高物燥,雷电天气增多,检维修频繁,化工生产装置易产生静电,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和高处坠落的风险加大。

2.户外明火增多,加油站、油库等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增大。

(二)预防措施

1.安监部门要深刻汲取“4.1”大名县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事故教训,抓好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整治生产、使用和储存等环节的隐患,严格临时用电、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严防有毒有害化学品和气体泄露,严防爆炸、火灾等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突出解决企业存在的“三项制度”与实际脱节、特殊作业审批管理不严和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以及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从业单位,一律关闭到位。

2.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重点抓好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严防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

3.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设备设施和生产管理,加大化工生产装置检修过程中动火、登高、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八大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做好作业场所的通风换气。同时,加强防火、防静电等安全管理,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查、检验。

五、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方面

(一)事故发生规律及特点

1.第二季度,天气干燥,又属多风季节,是火灾事故高发期,特别是老式民宅、商贸市场、宾馆酒店和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因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用火不慎、建设工程内外墙体施工和装饰、违规动火等极易发生火灾。

2.45月份是农田耕种的季节,天气干燥,农民焚烧田埂杂草量增多,发生火灾的风险增大。

3.假日期间,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的游客集体郊游、踏青活动增加,发生踩踏、溺水、高处坠落和群体伤害事故的概率增大。

(二)预防措施

1.消防方面。县消防大队要紧盯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城乡结合部、大型仓储、“城中村”、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和“五小”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查规划设计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故障、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电线电缆电器漏电和老化、单位和场所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值班人员脱岗或无证上岗等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坚决停业整顿。

2.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县消防大队、文广新、卫计、教育、商务等部门,要按照《永年县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方案》(永安〔201511号),继续对网吧、KTV、商场、市场、宾馆、学校及各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及时更新消防器材,按标准配备并定期维修保养,加强对用火用电的监督检查。检查防火墙是否有效、安全通道是否占用、安全门是否敞开、防火卷帘门是否长期关闭、是否有应急疏散示意图和疏散地标,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的畅通。消防控制室和监控室要24小时有人在岗,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县教育部门要抓好学校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做好防火、防电、防雷和防溺水工作。

3.旅游景区方面。节假日期间,县体育旅游、质监、广府生态文化园区、临洺关镇、广府镇、永合会镇等单位要对旅游景区增加检查频次,制订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测、排查整治和游客的疏导工作,杜绝高处坠落、踩踏等事故;对重点部位和危险地段要派专人盯守,及时消除隐患苗头,防止事故发生。县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旅游景点餐饮业的监管,及时消除隐患苗头,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六、油气管线及城镇燃气方面

(一)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

1.随着雷雨季节的到来,以及建设、耕地、取土、采砂等活动增多,容易导致油气管线和燃气储存、输配系统的泄漏、爆炸;设备设施缺乏养护、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容易造成燃气安全事故;以及各类人为破坏油气管线和燃气基础设施、设备等行为,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随着燃气在城乡的普及使用,售后服务、检查维修、监管监察等工作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要,设施、设备容易漏检漏查,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

(二)预防措施

1.县住建、安监、公安、发改、规划等部门,要加强对油气、燃气管线及设施的巡视检查,全面摸清我县油气管线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不能出现监管盲区盲点和漏洞。对存在管线老化、交叉点无保护等隐患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使用城市燃气、液化气的企业、住宅小区以及其它公共聚集场所进行一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存在隐患的单位和部位进行处理,该停产停业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处罚。同时,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发现地面发生变化及泄漏的要就地进行监护、抢修,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2.县住建部门要严格燃气企业证照核查,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督促燃气供应企业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3.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燃气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燃气道路运输的行为。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委托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运输燃气。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配发道路运输证,并依法查处违反国家有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从事燃气运输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划定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区域,对必须进入禁行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明确行车时间、路线;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的指挥、疏导,纠正和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县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液化气瓶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和清理无证、违规充装、已经报废或超期使用的液化气瓶,禁止使用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检验不合格或颜色标识不符合规定的气瓶及报废的气瓶;禁止使用非法充装站充装的气瓶或瓶对瓶“倒气”,气瓶的放置地点及安全距离应符合消防相关规定。严查经营和使用超过检验期限或检验不合格的钢瓶或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识行为。气瓶充装站必须依法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站内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

5.县发改部门要加强对油气输送管线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组织排查管道外部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油气管线经过的乡镇要按照全县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深入现场排查隐患,做好排查记录,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6.燃气供应企业要切实掌握产品流向,积极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定期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禁止向无《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充装零售小商贩提供气源。要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设置专职抢修队伍,配备防护用品、车辆器材、通讯设备,发现燃气设施事故或接到燃气设施事故报告时,立即组织抢修、抢险,及时消除燃气使用安全隐患。

7.乡镇要开展居民用气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方式宣传普及用气安全常识和事故应急措施,切实抓好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七、烟花爆竹方面

(一)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

1.随着大风雷雨天气增多,雷电、烧荒(明火进入库房)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2.因经营处于淡季,从业人员易产生麻痹思想,疏于管理,各类事故发生机率增大。

(二)预防措施

1.县安监、县社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和销售场所的监管,严禁超量储存和在许可证载明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零售点一律实行专店销售,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严禁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及超标产品进入零售环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2.县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到货查验制度,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要及时向发证公安机关报告,由发证公安机关派人现场核准监督,查验运输车辆、产品、承运单位及人员与运输证件对应无误后,予以核销运输证件。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货运公司车辆、人员,特别是不具备危货运输资质车辆和人员的检查,违反规定的依法查处。

3.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乡镇要切实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部门联合、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多措并举,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4.烟花爆竹营销单位要突出抓好烟花爆竹储存环节监管,严防“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治理“三超”(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超核定人员进入库房),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装卸,狠抓习惯性违章作业整治,消除库房堆放超高、墙距垛距不足、安全通道不畅等常见病、多发病。

八、特种设备方面

(一)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

1.节假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旅游景点的大型游乐设施承载量大、工作时间长,超负荷运转,容易造成机械伤害、物体倒塌、坠落等事故。

2.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进入生产旺季,生产加工和吊装量也随之增加,压力容器、锅炉易超压力运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高处坠落和起重机械伤害等人员伤亡事故。

(二)预防措施

1.质监部门要抓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常压锅炉、承压使用的锅炉、集中供热锅炉,石油化工、化肥、燃气厂(站)等危化品储存、生产、充装、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以及宾馆、商场、饭店内使用的电梯等。

2.开展电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电梯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安装和维修;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或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持证上岗;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建立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是否张贴检验合格标志原件、乘坐须知和应急救援电话;是否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演练等。

3.开展小锅炉专项整治。集中人力、物力,对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的小锅炉进行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食品加工作坊、洗浴场所、木材加工厂等场所使用的小锅炉要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和非法使用小锅炉的行为,严厉查处常压锅炉改为承压锅炉。

4.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严查起重机械未经检验合格、未经注册登记投入使用和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检查受力结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索具、吊具是否存在不齐全、不灵敏、不可靠等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或超范围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出借许可证的行为,坚决取缔使用无资质单位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报废条件的,及时报废并采取销毁措施。

九、冶金建材方面

(一)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

第二季度是企业抓建设、抓产量的关键时期,同时,冶金建材行业压减产能和整合重组,以及劳务人员变动较大、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降低等原因,物体倒塌、爆炸、中毒、触电和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率增加。

(二)预防措施

县工信、安监部门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检修维修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突出抓好企业涉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等危险作业环节的检查。大力推动企业开展职工“安全规程”教育和培训,重点抓好炼铁、炼钢、轧钢、煤气等“四大规程”的宣讲。

十、民爆物品方面

(一)事故发生规律及特点

因矿山采掘、城乡重点建设工程基础开挖量加大,爆破作业频繁,民爆物品处于销售旺季,经营企业违规、超量储存,烧荒和山火易引起储存仓库发生火灾、爆炸。

(二)预防措施

1.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民爆企业安全监管和现场执法力度,对涉爆单位审批、购买、储存、使用、清退民爆物品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监控,准确掌控民爆物品流向,实现民爆物品动态化管理。严格执行涉爆单位现场检查程序,重点查看是否按规定库存保管,查看库存数量是否与账面登记相符,各类登记簿是否建立齐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2.松源民爆公司要强化日常安全管理,针对春季风干物燥、人体困乏、事故易发等特点,加强值班巡逻,严格出入管理制度,严防民用爆炸物品被盗或丢失。焦窑煤矿要加强炸药库的安全巡视检查,全面落实危险源监控防范措施。

十一、职业卫生方面

(一)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

随着气温上升,作业现场有毒气体挥发快,作业人员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现象增多,发生尘肺病、振动病和中毒窒息等职业危害概率增大。

(二)防范措施

1.安监、卫计等部门要对存在或者产生高危粉尘的冶金铸造、建材、水泥制造等行业企业,存在或者产生高毒物质(涉苯系物、有机溶剂作业)的木质家具制造、机械加工、箱包皮革加工、印刷等行业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对车间毒气浓度进行监测分析;督促企业安排劳动者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在岗期间体检,凡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不宜从事相应作业。

2.企业应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在车间设置天窗、侧窗,以利空气对流散热;热源应布置在下风向,尽量在墙外,对热源采取遮挡、隔离,以减少对人体的热辐射;要增强个体防护,强热辐射工种应佩戴防护眼镜、穿白色帆布工作服、戴护腿、鞋盖,以免灼伤或烫伤。加强职工健康监护工作,配发符合职业危害防护要求的防护用品,并监督职工正确佩戴;做好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措施,提高职工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做好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少接毒、接害时间。增设安全检测及报警装置,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强化对作业人员危险辨识和紧急避险常识的教育,避免事故的发生,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

十二、加强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十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领导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按照《永年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入分析研究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工作上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二)明确监管目标,加大监管力度

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第二季度防范措施要求,突出矿山、冶金建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督导、专业检查等集中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做到对每一家企事业单位、每一个重点场所、每一个路段逐一过筛,全面检查、不留后患。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明确责任,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加强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及时跟踪治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各单位要按时向县政府和县安委办报告隐患排查情况。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办要组成联合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做到全年坚持不断线。对搞形式、走过场、应查未查、漏查错查、隐患整改不到位等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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