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农商行“就学扶助”贷款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加大对辖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低保户学生的信贷支持,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扶助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方案】涡阳县农商行“就学扶助”贷款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涡阳县农商行“就学扶助”贷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加大对辖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低保户学生的信贷支持,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扶助工作的意见》(亳政秘〔2014〕133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贷款对象
涡阳县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低保户子女且就读于涡阳县所辖高中阶段或相当于高中阶段的学生(以下简称“贫困学生”)。
二、贷款金额、期限、结息方式
(一)高中阶段期间。授信期限按照其所在年级至高中毕业期限为授信期限,授信金额最高6000元,每年给予最高2000元的贷款资金支持,分学期等额发放,单笔贷款期限最长3年,按年结息,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
(二)对于进入高校就读的贫困学生,如需延期还款,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贷款期限最长20年,按年结息,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
三、贷款利率及贴息
“就学扶助”贷款利率执行同档次基准利率,在高中阶段内和进入高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同级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直至完成学业。每年12月20日前同级财政划拨贴息资金。
四、贷款用途
贷款资金用途为高中阶段贫困学生的生活费及其他维持学业等费用,不得挪作他用。贷款资金发放到学生户主粮补“一卡通”上(城镇低保户发放到低保户邮储银行账户上)。
五、贷款流程
(一)贫困学生就读学校向县教育局上报贫困学生信息,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扶贫办、民政局予以确认。
(二)县扶贫办负责向县农商行提供经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清单(包括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县扶贫办印章)。
(三)县民政局负责向涡阳农商行提供经确认的城市低保贫困学生清单(包括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县民政局印章)。
(四)县农商行按照贫困学生就读学校的乡镇户籍将贷款审批发放任务分配所在支行。
(五)面签合同。贫困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作为贫困学生的共同借款人,经办支行在留存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完成共同借款人签字后应主动到贫困学生就读学校现场办理贷款资料。贷款资料包括:借款合同、学校证明及户主的粮补“一卡通”(或城镇低保户邮储银行账户)上。
(六)贷款发放。农商行经办支行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完成贷款发放并支付到贫困学生户主粮补“一卡通”(或城镇低保户邮储银行账户)上。今年没有贷款的应随时给予补贷。
(七)台帐统计上报。县农商行应在每学期“就学扶助”贷款发放完成后一周内,将发放清单上报县教育局、县扶贫局、县民政局。
六、贴息流程
(一)贴息清单上报。每年12月1日前,农商行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低保户“就学扶助”贷款应付利息清单,分别上报县扶贫办、县民政局;
(二)清单初审。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应在12月5日前完成应付利息清单的初审;
(三)审核完成。县教育局牵头贫困学生就读学校在12月10日之前完成贴息清单的最终审核,并反馈同级财政部门,协调贴息资金划拨;
(四)资金拨付。财政部门应在12月20日前按照审核确认后的贴息资金划拨贴息资金,确保按时结息。
七、贷款风险补偿
“就学扶助”贷款本息损失按扶贫小额贷款损失补偿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要求
(一)县教育局要牵头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做好贫困学生信息收集工作,向县农商行及时提供贫困学生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就学学校、年级、家庭地址、联系方式、户主粮补“一卡通”(或城镇低保户邮储银行账户)等信息;指导贫困学生就读学校做好“就学扶助”贷款的政策宣传、配合县农商行组织贫困学生“就学扶助”贷款的面签、扶助资金的发放和贴息资金的审核、沟通工作。
(二)县扶贫办、民政局要主动与县教育局对接,积极向县教育局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低保户清单及子女就读学校等信息。
(三)县金融办要加强对县农商行业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县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环境。
资助管理中心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开展“就学扶助”的发放,确保应贷尽贷,力争做到“就学扶助”贷款全覆盖。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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