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重点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保护和生态惠民政策,扎实做好我县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基础工作,结合公益林年度验收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我局决定从2016年9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田东县度重点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6年度重点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及
补偿基金兑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保护和生态惠民政策,扎实做好我县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基础工作,结合公益林年度验收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我局决定从2016年9月起开展2016年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年度检查验收和补偿兑现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2016年度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兑现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田东县林业局2016年度公益林检查验收及补偿兑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陆万富 县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 黄适昆 县林业局副局长
谭耀勋 县林业局副局长
黄正稳 县林业局纪检组长
林福柏 县林业局局长助理
黄克强 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黄世教 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韦光标 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成 员:由局办公室、计财股、林政股及涉及生态公益林的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负责人等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政股,办公室主任由谭耀勋兼任,副主任由谭建忠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农月耀、陆莲妹、陆广南、黄群等组成,主要职责:收集工作进度、信息上传下达和材料汇总等日常工作。
二、验收对象及调查内容
(一)按照2012年完善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区划确定核定面积进行验收,我县自治区以上公益林面积为59.202万亩(其中: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56.702万亩,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2.5万亩),验收结果以行政村、屯(小组)为单位进行汇总。同时,对三个国有林场(祥周、思林、紫胶)公益林进行验收。
(二)各验收小组按行政村责任分工进行验收,对责任内争议公益林面积也同时验收,并以双方争议面积作为独立单位进行统计汇总。
三、验收工作组及验收范围
为顺利开展本次验收工作,本方案设有外业调查组、内业统计组、基金兑现组共3个工作小组进行验收。各小组成员及验收范围如下:
(一)外业调查组
1.第一组(责任领导:黄世教)
组 长:李毓将
成 员:农正东、蒙其国、罗志明(负责作登瑶族乡)
2.第二组(责任领导:黄克强)
组 长:韦平
成 员:黄琳、黄彩丽、凌花(负责祥周林场、思林林场、紫胶林场)
3.第三组(责任领导:谭耀勋)
组 长:黄鹰
成 员:梁文庭、方合、黄群、周芸(负责思林镇)
4.第四组(责任领导:韦光标、黄少甫)
组 长:谭建忠
成 员:陆广南、凌文约(负责印茶镇、江城镇)
5.第五组(责任领导:黄适昆)
组 长: 罗正华
成 员:陆莲妹、麻玉群、刘德小、廖秋妮、农海波(负责祥周镇、义圩镇)
6.第六组(责任领导:林福柏)
组 长:陆广鹰
成 员:韦炳田、黄胜昔、黄尚登、罗金线(负责平马镇、林逢镇)
(二)内业统计组(责任领导:谭耀勋)
组 长:谭建忠
成 员:农月耀、陆莲妹、黄群及相关林业站1名技术员
(三)补偿基金兑现组(责任领导:黄适昆)
组 长:赵海蓝
成 员:辛兰英、潘凤贞
四、工作职责
(一)外业调查组工作
1.根据各屯组公益林面积范围及小班属性记载进行验收,调查人员要在验收前对各屯组的验收图、表,小班记载是否一致进行核对,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验收。
2.采用实地对坡逐小班查看进行验收,检查核定各屯组公益林管护小班是否合格,并在验收表中注记不合格原因。
3.确定公益林小班是否合格。小班面积在1公顷以下,检查发现不合格面积占小班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定为不合格小班;小班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按实际不合格范围勾绘扣除面积(小班不合格面积只有0.2公顷以下的可忽略不计)。
4.在开展检查验收时,要对该屯组历年来补偿经费的使用及其手续办理情况,并对兼职护林员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
5.重点了解该屯公益林本年度是否出现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征占用林地及发生毁林开荒、乱砍滥伐、乱采滥挖等情况。征占用公益林地的,不论是否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都要认真核对征占用面积,填写附表2。
6.协助乡镇林业站完善公益林管护合同中验收贴签。
7.在开展公益林争议地面积调查时,如争议各方有共管意向的,要帮助争议双方做好签订公益林公管合同、委托合同以及双方管护补偿费分成比例协议等。
8.做好各屯组验收数据的筛选整理和统计汇总,完善《2016年度公益林年度检查验收帖签》并签名。
9.按行政村分工责任范围进行检查验收(含争议地),不得有错漏。
10.重点检查各村小组集体当期管护使用方案和管护支出公示材料;同时做好补偿基金发放前上墙公示材料(公示时间为7天),并做好拍照记录。
(二)内业统计工作
1.以2012年完善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图库为依据,以屯(组)管护面积范围打印验收图、表材料(争议地面积20公顷以上要独立打印验收图纸)。
2.复查核审各外业验收组提供的验收成果数据,并进行数据汇总,形成全县2016年度公益林验收兑现成果材料。
3.完善公益林管护合同2016年年度验收贴签,做好验收图表和合同档案的归档保存。
(三)基金兑现工作
1.各组要按检查验收要求,并安排专人对外业验收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审核。根据2016年度公益林补偿兑现相关文件和验收成果编制《2016年度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管护发放花名册》及《2016年年度森林生态效益管护补助支出审批表》,并经林政股与局财务共同审核后报送局领导审批。
2.负责落实补偿款到位,并通过对公帐号(集体部分)和“一卡(折)通” (个人部分),及时兑付到各公益林屯组、户账号,同时跟踪补偿款项到位情况。
3.做好银行转款凭据回执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五、时间要求(2016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
各组务必于2016年10月25日完成各项验收工作,全县兑现率要达90%以上。
六、经费筹集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7号)文件精神,经测算,本次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检查验收需工作经费2.96万元。其中外业费2.368万元(59.2万亩×0.04元/亩=2.368万元),内业费0.592万元(59.2万亩×0.01元/亩=0.592万元)。调查经费从自治区下拨检查验收专项经费开支(各组按旅差费报销)。
七、工作要求
(一)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验收组按照责任分工,对验收任务范围内公益林进行验收,并按要求完成外业检查、图纸清绘、面积计算、表格填写(纸质和电子表格均填写)、数据筛选、完善验收贴签、完善管护合同等相关材料。
(二)严格把好质量关。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现外业验收屯组合格面积偏差3公顷以上则判断该屯组验收不合格,给予通报批评。
(三)严格工作纪律。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服从安排,不能随意请假缺勤。要严格按程序要求对每块林地进行检查核实,不能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按时完成验收。各验收小组要统筹安排内外业工作,做好内外业数据的对接处理,确保验收任务和兑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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