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农业方案】涞水县2015年秋冬季秸秆作物粉碎还田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10 16:45:03  来源:网友投稿

涞水县2015年秋冬季秸秆作物粉碎还田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治理秋冬季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保定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做好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涞水县201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涞水县2015年秋冬季秸秆作物粉碎还田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涞水县2015年秋冬季秸秆作物粉碎还田工作实施方案


涞水县2015年秋冬季秸秆作物粉碎还田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治理秋冬季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保定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做好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涞水县201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部署,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农业增产增效为目标,本着“政府引导,财政补贴,乡村落实”的工作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实施秋冬季秸秆作物粉碎还田的积极性,杜绝焚烧秸秆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农业向可持续、低碳、生态和节约循环型农业发展。

二、任务目标

将我县平原、丘陵10个乡镇187个行政村,仍在田地散放的玉米秸秆全部粉碎还田。

三、奖(补)资金标准及方式

完成全部秸秆粉碎任务并通过验收后,拨付秋冬季秸秆作物粉碎补助。补助标准为:111日以后集中实施玉米秸秆粉碎还田地块每亩补助45元,补贴对象为实施玉米秸秆粉碎还田农机手。补贴经费由县财政拨付到乡镇,由乡镇组织发放。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秋冬季秸秆作物粉碎还田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朱明新为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刘清源、政府副县长贾素明为副组长,农工委、环保局、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和山前10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祖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

五、补助范围

此次补助仅限于111日以后将秸秆直接粉碎还田作业,111日之前因种植小麦或其它原因已自行粉碎或清除的,不在补贴范围。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1025日至1031日)

相关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以行政村为单位统计各家庭户秸秆作物未粉碎地块面积汇总表(表一),建立台账。确定各村、本乡镇未粉碎面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报农业局汇总。

(二)组织实施(111日至1115日)

各乡镇本着“政府组织、分村实施、全面推进、彻底粉碎”的原则,组织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或秸秆粉碎机手进行粉碎还田作业。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填写秸秆作物粉碎还田地块面积汇总表(附表2),汇总表由农户、村委会和包村干部三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在本村公开栏公示3天,并留存公示照片存入台账,乡镇、村分别建立台账。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粉碎面积汇总表由各乡镇汇总后提交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1116日至1125日)

申请验收,各乡镇先行组织自验。认为合格的附自验报告,向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组进行抽查验收,抽查不少于40%的村。农工委、环保局、农业局、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乡镇秋冬季秸秆作物粉碎还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检查村级粉碎还田地块面积汇总表;乡镇自验台账。认为合格的出具秸秆作物粉碎还田工作验收报告并报农业局备案,财政局根据验收报告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具体的验收办法另行制定通知。

七、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保质保量

各乡镇督促村级统筹安排、提前联系好秸秆作物粉碎还田作业机械,提前签订作业协议。要注重发挥农机合作社的作用,做好秸秆作物粉碎机械的统一组织、统一调度,大力推行实施作业,整村推进,确保机收秸秆粉碎还田率100%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将采取宣传车、现场观摩会等方式,宣传开展秋冬季秸秆作物粉碎还田作业的重要性。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作业的自觉性,为全面实施秋冬季秸秆作物粉碎还田作业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确保成效

为加强秋冬季机收秸秆粉碎还田工作的领导,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秸秆粉碎还田工作的监督指导。各村要提高认识,加强对秸秆粉碎还田工作的统一指挥,村干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加强监管,阳光操作

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现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套取资金的,将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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