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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申请公租房条件5篇

时间:2023-12-27 13:38:01  来源:网友投稿

宁波申请公租房条件5篇

宁波申请公租房条件篇1

1、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2、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3、申请户型: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4、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其实在不同的城市中,关于申请公租房的条件要求都是不太一样的。因此要想申请获得公租房的租赁权,那就要先搞清楚当地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提出申请的时候也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才行。至于公租房租赁期限,法律中规定最长为5年。

宁波申请公租房条件篇2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复印件请提供A4纸规格,下同):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因服兵役和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未在本市的应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二)现住房情况资料证明:

1、承租公房的(含单位自管房、军产房和宗教产住房),提供公房租赁合同;如已参加房改还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房改售房审批表。

2、1983年12月17日之前已实际承租私房的,提供所有权证明和租赁协议(证明)。

3、自住私房的,提供所有权证。

4、居住落政私房、代管产房的,提供私房租赁合同和当地房管部门的证明。

5、房屋征收(拆迁)的,提供征收安置协议和附件(复印件需盖征收单位公章)。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上记载的地址和户籍地址与现住房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对应地址的房屋情况证明,包括户口迁出地住房情况证明。

7、住房转让的,应提供房产转让合同或契税证等相关证明。

8、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工作单位在市三区外的,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房改办(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福利性住房政策的证明。

9、其他住房情况证明(批地建房或居住集体宿舍证明等)。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离退休的由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灵活就业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最低收入家庭需提供《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

(四)申请家庭财产状况相关凭证。

(五)婚姻状况证件或证明:

1、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2、单身的提供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

(六)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或其配偶、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主要劳动力为重度残疾家庭等需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七)《宁波市海曙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引进人才:除提供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所列的“现住房情况资料证明”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审批表》。

(二)《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

(三)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承诺书。

(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

(五)申请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

(六)申请人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七)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等。

(八)申请前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证明。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外来务工人员:除提供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所列的“现住房情况资料证明”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审批表》;

(二)《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

(三)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承诺书;

(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

(五)申请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

(六)本区公安机关签发的现居住地《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

(七)在本区现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申请时在聘的劳动合同及区人力社保局签署的证明材料;

(八)女性持当年度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九)签署本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无违法生育记录,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材料。

(十)在海曙区投资或经商者应提供本区工商营业执照和区

国税、地税机关出具的申请人纳税完税凭证。

(十一)《评价标准》所列积分项目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职业资格指标应提交中级工、高级工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师、高级技师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区人力社保局签署的证明材料;

2、担任职务指标应提交用人单位的任职书等相应任职文件;

3、荣誉称号指标应提交相应的个人荣誉证书;

4、素质提升指标应提交相应的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专和职高学历需提交证书及区教育局签署的证明材料;技校学历需提交证书及区人力社保局签署的证明材料;1991年后(含1991年)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交毕业证书、中国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及区人力社保局签署的证明材料;1991年前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交毕业证书及经宁波市人才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书,并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证明;

5、技术创新指标应提交个人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

6、社会保险指标应提交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的申请人参加宁波市规定的社会保险证明。

7、企业认可指标应提交用人单位颁发的个人年度优秀证书和用人单位认定分值。

(十二)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宁波申请公租房条件篇3

(一)城镇低(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具有本区户籍且已取得非农业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

3.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上的单身人员;

4.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6493元(中等偏下收入应大于等于26493元,小于44155元)。

(二)引进人才。单位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为我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

2.已与区属企业(区政府性投资公司除外)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前连续六个月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引进人才不能同时享受各类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三)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含优秀农民工及相当于此类荣誉的);

2.取得镇海区公安分局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连续在镇海区居住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经区流管办认定,综合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具体分值由区流管办根据实际申请情况认定)。

宁波申请公租房条件篇4

尊敬的___区领导

本人_____年生,系____镇居民,____年至__年在___厂做工,___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___,___年生,_镇__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__年__月__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__,现年8岁,就读于__县民族小学三年级。本人长期以来身患___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_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___年__月和___年__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__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公租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宁波申请公租房条件篇5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家庭(市区范围内住房应合并计算,下同)。

二、引进人才。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市人才办或当地人才部门认定的高技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2、.已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当地无住房资助能力;

5、.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根据《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0〕25号)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或符合《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07〕192号)所规定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分数线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

3、.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条件由当地政府分类分层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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