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教育办法】闵行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管理办法(全文完整)

时间:2023-10-12 09:00:32  来源:网友投稿

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委、市政府和闵行区委区政府有关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以“优质化、信息化、国际化”为发展策略,聚焦完善教育布局规划、优化教育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办法】闵行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管理办法(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教育办法】闵行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管理办法(全文完整)



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委、市政府和闵行区委区政府有关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以“优质化、信息化、国际化”为发展策略,聚焦完善教育布局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和深化内涵发展建设,努力提升区域教育内涵品质,满足本区域常住人口适龄子女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加快实现闵行区“让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都优质”的高位均衡发展目标和“让闵行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教育总体发展目标,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闵行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公办、民办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引进优质资源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引进前立项研究、引进中协议签订、引进后项目管理及评价等。

第三条(管理职能)

本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阶段引进优质资源工作在区政府指导下,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布局规划,组织实施与管理。区教育局各相关部门和引进优质资源学校(或集团)应有专人负责项目管理,依法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项目立项

第四条(立项调研)

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教育发展和布局情况、周边人群的教育需求等进行调研,做到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项目决策有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支撑。

第五条(立项报备)

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规划布局拟引进的优质资源学校(或集团),在正式引进前向区政府报备,说明拟引进学校(或集团)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拟引进的学段和托管学校所在的街镇、引进的年限和预定的工作任务与目标等。

第三章  项目协议

第六条(协议要素)

项目业务管理协议的条款应完善、具体和清晰,并聘请专业人员审核,应根据区域教育规划布局的要求,结合引进优质资源学校(或集团)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明确规定委托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委托期间具体的阶段性目标,规定受托方应履行的具体义务、应开展的具体管理和指导活动的内容与要求、委派人员层次和履职条件等关键要素。

第七条(协议签订)

协议一般由协议各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订,签订的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等应及时向区教育局办公室存档。

第八条(协议终止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协议:

1、协议各方协商同意终止的;

2、因重大教育政策或教育布局调整,协议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

3、因受托方学校违法、违规、违纪造成的办学质量差或学校发生重大的责任事故,引起社会矛盾或影响较大的;

4、因受托方自身原因认为不能实现委托管理目标、不能达到委托管理要求或被委托管理学校的办学质量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评估要求的;

5、因区教育局不履行协议导致受托方无法进行管理或无法实现委托管理目标的;

6、因受托方不履行协议造成被托管学校国有资产损失的;

出现终止情形后,相关违约责任应在签订协议前充分协商,纳入协议文本中。

如解除或终止协议的,协议各方应协商妥善解决后续问题,尤其要把学生和教师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放在首位。

第九条(协议补充)

原协议未尽事宜,本着各方平等互利原则,可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签订有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和原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条(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规划,协调各方力量,做好设点布局。

成立由局普教二科牵头、相关部门(科室)组成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完善办学协议,明确托管的整体目标和托管期间的阶段性目标,规定受托方应履行的具体义务,包括应开展的具体管理和指导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委派人员层次和履职条件等,建立项目质量管理规定和实施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

建立由市、区资深专家组成的项目专家资源库,为引进优质资源项目开展前期调研,确保引进资源与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切实满足当地人民群众对优质资源的需求。

指导并督促受托方根据托管总协议制定托管项目具体的实施计划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设定年度工作的评价指标和预期评价结果。要强化引进优质资源,在全区的辐射和引领作用。对集团化的受托方,要以集团为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再分解到集团内成员学校,同一集团内部建立健全相应的集团内部考核管理制度。

受托方应围绕托管总目标和年度阶段目标,认真制定托管工作计划,在每学年开学第一个月内向区教育局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项目评价)

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所组织开展引进优质资源各项目组的年度工作评估(审)工作,开展专项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控制活动,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监督控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评价工作建立在学校自我总结、评价基础上,一般在每学年结束前一个月。

如区政府需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的,各受托方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评价工作,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169月起施行。

推荐访问: 闵行区 教育资源 管理办法 【教育办法】闵行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管理办法

版权所有:精诚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精诚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精诚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022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