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国土方案】万州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时间:2023-10-15 14:54:01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及2015年全区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万州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万州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及2015年全区地质灾害趋势分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防治措施,最大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条件。

二、防治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

(二)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三)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四)全面防治、突出重点。

三、趋势分析

万州区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质条件复杂。气象部门预测2015年万州区总降水1050.0毫米,正常偏少。春季降水正常偏少;大雨开始期在5月下旬前后,汛期降水780.0毫米左右,正常略少,有3次左右暴雨;秋季降水310.0毫米左右,正常偏多,有轻度秋季连阴雨;冬季降水正常偏少。2015年,三峡水库又将实施一年一度的175米蓄退水,区内万忠高速、万利高速、渝万高铁等重点建设项目进入关键时期,城镇建设、采矿活动也在正常开展。经对万州区地质条件、气象形势和人为诱发因素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近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预测今年地质灾害发生趋势总体与常年持平。从重点防范期分析,因气象预测今年秋季降水明显偏多,预测今年汛期及秋季(5~11月)是今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防范期,特别是主汛期为重中之重,另外三峡水库蓄水期和消落期也是沿江镇乡街道的重点防范期;从重要防范区分析,预测全区今年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区内长江及其支流沿线沿岸、背斜两翼顺向坡地区,具体分布在主城区几大山体、余家镇、子镇、铁峰乡、长滩镇、龙驹至梨树一线、长江沿岸、苎溪河沿线以及沿江路、万忠路、老万开路、老万云路、318国道,以及在建的万忠高速、万利高速、渝万高铁等地质灾害隐患突出的交通干线(重点防范区分布见附件1);从发生类型分析,预测全区今年将以山区浅表土层滑坡以及危岩崩塌为主,采矿、城镇建设、道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造成的边坡失稳,以及地表径流急速汇水形成的坡面泥石流、三峡水库蓄退水引发的塌岸也可能有少量发生。

四、工作任务

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任务是: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53号)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万州府发〔20133号),加强面上地质灾害防治,强化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抓好预防监测、应急处置、治理搬迁、蓄水安全等具体工作,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抓好地质灾害预防监测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监测工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手段和基础工作,各镇乡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1.完成新一轮规划编制。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即将到期,今年区国土资源局要牵头开展好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的编制工作,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对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野外调(核)查,查清隐患点规模、稳定性、威胁对象等,逐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为今后10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打好坚实基础、指明方向,确保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2.继续开展宣传培训。各镇乡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多层次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以达到科学避灾、防灾的目的。一方面要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农村逢场赶集日等时机采取发放传单、宣传画、展板、播放防灾影片等形式开展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临灾自救互救基本常识等方面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另一方面要定期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培训,今年,市国土房管局将为所有镇乡街道统一调配专业地质单位的地质技术人员(1名地质技术人员联系2~3个镇乡街道40~5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技术人员名单待上级明确后再下达),区国土资源局和各镇乡街道要紧紧依靠地质技术人员的指导支持,把培训工作抓好抓实,进一步提高群测群防责任人员的工作技能,使其能够基本掌握地质灾害发生特征、前兆信息,险情发生后能够做出正确预警避险措施。

3.加强调查排查工作。目前,全区共排查出地灾隐患点883处(库区内678处、库区外205处),包括滑坡及不稳定斜坡673处、危岩113处、地面塌陷2处、库岸95段,受威胁群众1.6万余户5.4万余人(详见附件2)。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将调查排查工作常态化,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镇乡街道要在地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继续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巡查、汛后核查等工作,要强化强降雨、连续降雨、175米蓄退水等重点时段及人口集中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三峡库区等重点区域的地灾隐患排查巡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措施实。

4.落实监测预警措施。各镇乡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八落实”(警示牌、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落实)和“四到位”(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到位)落实相关防治措施,确保“监测不留死角,预警不留真空”。全面推进群测群防地质灾害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强化监测数据上报管理,确保群测群防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及时传输,全面掌握灾害点变形情况,发现灾险情要第一时间预警处置并报告。区国土资源局(区地质环境监测站)要加强对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及时对各地灾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5.强化人为地质灾害预防。各镇乡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矿山开采项目、重要基础建设项目、农村居民点及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以及编制和实施城集镇规划加强监管,督促项目业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评估要求做好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从事各类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诱发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极易发区内应禁止建房、采矿、切坡、取土、堆放弃渣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农村居民建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应尽量避开地质灾害影响区。

(二)抓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1.健全完善应急机构体系建设。各镇乡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组建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增加应急设备、救援装备、防护装备、通讯设备、救护器材投入,积极开展队伍培训演练,切实提升专业应急救援能力。

2.认真编制应急预案。各镇乡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编制辖区或行业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单点应急预案,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储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或汛期应开展至少1次简易应急演练,让涉险群众知道险情发生时听什么预警信号、如何快速疏散等相关事项。

3.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镇乡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值班值守,加强地质灾害速报、日报、月报、年报等信息报送,确保地灾预报信息和险情、灾情信息传送及时,突发性灾险情速报除按规定向区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外,各镇乡街道还应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驻守地质技术人员,使其能有效协助当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构要24小时待命,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按级别按程序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第一时间组织危险区群众避让转移,最大努力减少地质灾害损失。

(三)抓好地质灾害治理搬迁

1.顺利推进实施三峡后续地质灾害治理规划,续建完工太白岩危岩带等治理项目,完成大周镇螃蟹寺危岩应急治理工程,勘察及申报新一轮治理项目,对2014年完工的12个治理项目开展竣工最终验收,全年计划累计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

2.扎实开展面上地质灾害治理,完成钟鼓楼街道大包梁滑坡治理工程、铁峰乡方家湾Ⅱ号滑坡补充治理工程等市级项目,实施区级中小型应急排危治理15处以上。

3.继续实施地质灾害搬迁工程。充分整合危旧房改造、高山生态移民、地灾金土工程、救灾救济等项目和资金,计划实施甘宁镇白岩根脚滑坡、后山镇瓦厂嘴滑坡等7个地灾防治搬迁项目,完成搬迁300人,使该部分涉险群众彻底摆脱地灾威胁。

(四)抓好蓄水地质灾害防范

沿江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峡水库蓄退水期间地质灾害安全监测防范工作,坚决克服因蓄水年限较久、蓄水时间较长且万州库区又未发生较大地质灾害而产生的麻痹松懈思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措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三峡工程蓄退水期间,要始终坚守“五道防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专家驻守、应急处置、监督检查),扎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与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万州库区地质灾害可防可控。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镇乡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克服疲劳厌战懈怠情绪,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要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并确定具体办事机构,明确监测责任人及监测人的职责,逐级落实防灾责任。要及时根据去年汛后核查成果或今年汛前排查成果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加强履职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同防灾责任机制和“国土资源部门统管和各部门分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53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委办〔200777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万州府发〔20133号)和《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万州委办〔200790号)等有关责任分工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辖区内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和搬迁避让工作,要将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社区、村组,按照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区的建(构)筑物所有人、管护人、使用人、建(构)筑物主管部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区交委负责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的防范和治理,确保行人和交通工具安全;区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区移民局负责做好三峡库区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城乡建委和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建筑工地、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防范和治理工作,防止地质灾害影响市政设施安全运行;万州经开区、区经济信息委、区安监局负责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财政局、区救灾办、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区气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特别是应急抢险救援的保障工作。

(三)健全制度,加强考核

各镇乡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健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制度、应急调查制度、气象预报制度、“三查”(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制度、“两卡”(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危险性评估制度、建设工程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制度以及考核评价等制度,促进地质灾害防治规范有序。

(四)强化监督,加强问责

区国土资源局、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交委、区水务局、区移民局、区监察局、区安监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城乡建设、交通建设、移民及三峡后续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等工程建设中人为诱发地质灾害行为的监管工作,强化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对违反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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