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教育方案】桂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方案

时间:2023-11-05 13:54:01  来源:网友投稿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0-2023年)》(桂政办发〔2011〕163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桂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方案,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桂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方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0-2020年)》(桂政办发〔2011〕163号)、贵港市《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贵政办〔2011〕284号)和《关于贯彻2016年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全面改薄”现场推进会精神的通知 》(桂教督委办〔2016〕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教育发展大会精神,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师资均衡配置为核心,以改善办学条件为主线,以关注每个学生为着眼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全面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缩小义务教育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差距,促进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较大幅度提升,确保我市2018年底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自治区评估认定。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月)

1.制定攻坚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评估验收时间由2020年提前到2018年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市攻坚工作方案,安排工作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2.召开专题会议。召开桂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总结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创建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

3.营造宣传氛围。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行动部署,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评整改阶段(2017年2月—2018年4月)

1.开展自评自查(2017年2月---3月)。市教育局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校逐校开展自评自查,全面摸清学校达到办学基本条件评估标准的程度,并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均衡发展差异系数、县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情况进行自评。针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

2.实施整改(2017年4月-2018年4月)

1)加强硬件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要加大项目建设进度,强化推进措施,确保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地面积、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装备、图书、教师配备等达到自治区的标准。

2)扎实细致做好2018年基础教育统计报表工作,并准确填报《表I: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基本情况》、《表II-1: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II-2: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分学校)》、《表III: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表Ⅴ:义务教育经费情况》,并对照标准,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实施整改,确保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差异系数控制在0.65(小学)和0.55(初中)以内。

3)完善档案资料。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计划、方案、总结、表册等资料,达到目录清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装帧美观、一目了然的要求。

(三)创建申报,迎接评估阶段(2018年5月-11月)

1.完成自查自评报告,填好各项工作用表,所有材料按照整齐美观的标准,统一格式进行装订归档,向贵港市教育局和贵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请复核(2018年5月)。

2.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市复核的“迎评”工作。

3.接受贵港市教育局和贵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复核(2018年6月)。

4.针对贵港市复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7月—8月)。

5.完成自治区评估所需的各种材料和数据填报,并向自治区上报(2018年9月)。

6.做好自治区评估的各项迎评工作(2018年10月—11月)。

7.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2018年12月)。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任务,完善领导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桂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陈锦秀   市长

副组长: 蒙爱杏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员: 全丽锦   市政府办主任

黄建全   市教育局局长

张小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林才   市编办主任

柒均荣   市发改局局长

梁安福   市民政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梁植聪   市人社局局长

杨尧奘   市住建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兆仁   市文广局局长

薛之略   市卫计局局长

傅中博   市安监局局长

杨忠进   市食药监局局长

洪宗泽   团市委书记

丘忠坚   市妇联主席

钟金荣   市残联理事长

梁宽伦   市地税局局长

黄武荣   市国税局局长

黄达全   市工商局局长

周家明   市国土局局长

    市教育局副局长

乡镇人民政府乡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蒙爱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建全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组织协调各部门、各乡镇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任务。

2.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各级政府领导联系教育工作制度,市领导班子成员、市直有关部门都有教育工作联系点,每人定点联系一个乡镇或一所以上学校。制定乡镇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实施乡镇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责任捆绑机制,把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年度乡镇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考核依据,要形成教育工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由市教育局牵头,承担主要责任,同时,设立发展规划组、财政投入组、人力资源组、综合治理组、弱势群体帮扶组、乡镇组和宣传组。

1)发展规划组

参与单位: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

主要责任: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保证有效落实学校建设的规划、用地、建设设计、资金等。     

2)财政投入组

参与单位:教育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主要责任:做好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依法保证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土地出让金、教育费附加按标准足额、及时拨付教育使用,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教育支持项目,做好配套经费落实和拨付工作。依法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经费,保证将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学校重点工程建设、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贴和特殊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3)人力资源组

参与单位:教育局、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

主要责任:做好岗位编制设定、职称职务评审工作;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津贴,做好绩效工资的考评和发放工作;做好教师交流、补充、聘用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人员的聘用与待遇落实工作。

4)综合治理组

参与单位:公安局、综治办、司法局、文广局、卫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教育局。

主要责任:维护学校周边环境,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对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进行监督和指导,保障学校的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

5)弱势群体帮扶组

参与单位: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残联、团委、妇联。

主要责任:建立救助保障体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辖区内残疾儿童、农民工子女、贫困学生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予以救助帮扶,保障其不因贫困而辍学。

6)乡镇组

参与单位:各乡镇政府。

主要责任:合理规划学校建设用地,维护学校周边环境。组织本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做好招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巩固率等重要指标达到或超过义务教育规定指标,切实保障女童、少数民族儿童、残疾儿童以及贫困家庭、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子女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7)宣传组

参与单位:宣传部、文广局、教育局、团市委。

主要责任:建立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机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资料、宣传栏、晚会、标语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行动部署,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教育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1.做到确保财政对教育投入法定的“三个确保”确保财政对教育投入法定的“三个增长”、确保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三个优先”、确保相关费用全部用于教育。

2.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抓好薄弱环节的提升。坚持“抬高底部”的原则,加快改善相对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均衡配置教学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填平补齐薄弱环节,进一步缩小校际差距,提高义务教育均衡程度。

要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经费保障。全部按照规定落实教育项目配套资金。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责任,确保廉洁建设。要继续坚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管,对上级下拨的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主动接受上级纪检部门、各检查组、审计组的监督检查,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杜绝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腐败问题。

一是解决校舍及运动场缺额大问题。 我市现有校舍面积约84万平方米(不含C级及以下危房面积),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测算,校舍缺额面积约70万平方米;现有运动场地面积约97万平方米,按均衡发展要求测算,运动场地缺额约186万平方米。校舍和运动场地缺口资金共19.6亿元。

二是解决信息化设备缺额。按均衡发展要求,需更换2008年安装的初中计算机教室120间,需投入2880万元;需更换2010年装备的全自治区第一批电子白板(已基本报废),需5000万元;新装白板教室2403间,计算机教室386间,教师电脑8900套,录播教学系统330套,以及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决策服务系统建设等需1.2亿元。

三是解决教学仪器、图书数量缺额。按均衡发展标准,生均图书小学30册、初中生均40册,仪器分科按类达国家I类标准配备的要求,桂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仪器共缺口资金23112.13万元,图书缺口资金8996.77万元。

四是解决课桌椅缺额。2010年广西实施课桌椅更新工程,我市更新了14.5万套课桌椅。只更新了乡镇中心校和初中,村校、教学点还未更新,共缺113423套,合计资金2268.46万元。同时桂平市初中存在大班额,大通铺现象,共缺19326套学生用床,合计资金1546.12万元。

3.加快建设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彻底化解“大班额”问题。解决桂平城区需新建、扩建一批学校问题。加快建设市五中、 长安工业园区小学、光明小学、凤凰小学、岭头小学、福新小学和市六中、市七中2所初中 。扩大城区教育资源总量,满足中心城区日益增长的入学需求。

(三)加强改革创新,完善教育创新机制

一是要进一步发挥乡镇中心校和“龙头学校”的作用,采取以强带弱、联合办学、统一管理等模式,逐步实现乡镇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使中心城区“大班额”、择校热现象得到较大的缓解,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乡镇初中和村小学的统一建设和管理,发挥乡镇中心校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控制农村学生到城区择校的热度。二是推进教师管理创新。继续推行校长教师交流制度,解决教师队伍分布不均、结构不优等问题。要继续落实好偏远艰苦地区教职工生活补助和乡镇教师生活补助工作,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四)加强教育督导,完善督导考核机制

建立人大、政协以及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监督机制、问责机制,加大对部门、乡镇和学校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督导室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进行全面指导、检查、督办;市政府将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影响达标,造成评估验收不过关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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