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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方案】砀山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3-11-06 16:45:02  来源:网友投稿

砀山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依法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县自2017年9月4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砀山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砀山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砀山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依法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县自201794日至11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辆,整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县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二)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生产销售劣质以及等级不达标成品油的行为;

(四)未经审批非法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点)的行为;

(五)不按照规定销售散装成品油的行为;

(六)经营主体安全管理不达标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摸查阶段(94日至30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各镇(园区)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组织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摸底排查,向社会发布专项行动通告,限定相关单位和人员于2017930日前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集中整治阶段(101日至1110日)。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重拳出击,依法集中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依法查封、扣押、没收非法经营的成品油及相关违法工具和设备。按照从严、从快的要求,依法集中处罚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对在限定期限内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整治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111日至30日)。对前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疑难重点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彻底的地区挂牌限期督办。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法制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职能科室参加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各镇(园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整治期间,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并将专项行动纳入县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镇(园区)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专项行动实行包保责任制,采取“县分组包保镇(园区),镇(园区)分组包保站点”的责任体系,明确包保责任。中石化砀山分公司、中石油砀山分公司等企业要全面开展本系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同时,要及时配合做好查处的成品油集中处置工作。

各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做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衔接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成品油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在集中整治打击的同时,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科学合理布局站点建设,满足全县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做到疏堵结合。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动态预警、常态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反弹。

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督查制度。各镇(园区)和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每周四上午将本单位本周工作情况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每阶段将组织由县政府督查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督查小组,对各镇(园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就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镇、园区政府和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2017124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夏兴杰,电话:0557-886831513696703333,传真:0557-8868315,电子邮箱:13751793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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