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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砀山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11-06 17:09:02  来源:网友投稿

砀山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砀山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砀山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砀山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城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项目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建审函〔2016363号)、《安徽省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以及《宿州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建立健全后期管理机制,为广大市民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全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逐步建立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二)具体目标:对城市老旧小区开展老楼旧楼加固改造、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提升,有效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  

五年共计划改造5个小区,建筑面积在8.14万平方米。2016年计划改造1个小区,建筑面积1.71万平方米。

三、整治范围

砀山县城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居住小区:

(一)2001年底以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二)总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

(三)未列入未来五年旧城改造和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计划;

(四)小区或组团土地性质为国有;

(五)房屋标准成套。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治改造与管理结合原则。

在完善硬件配套设施的同时,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做到综合整治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二)坚持居民参与的原则。

在整治改造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五、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基础设施改造。

1.改造水、电、气三表及供暖出户管网。水、电、气三表未出户的小区,实行出户管网改造,确保水、电、气、暖收费直收到户。

2.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窨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实施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通畅。

3.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县城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4.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完善和规范路灯、供电、供水、通信、邮政、广电、燃气、消防等杆管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小区要做到杆管线下地,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5.复建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库(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恢复车库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

6.更新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箱),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二)提升环境质量。

7.整治绿化。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尽可能提升绿化档次。

8.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小区要新建休闲设施。

9.规范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方便群众了解小区总体布局;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三)修缮改造房屋。

10.整修屋面。在不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将隔热、防漏功能较差的平顶屋面改造成斜坡屋面。

11.整治外观。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处理,达到防漏、美观效果。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

12.整治楼道。清理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窗,修缮破损台阶,修缮、添置公共照明、邮政设施。

13.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小区或楼栋可进行外墙和屋面保温改造。

(四)完善公建配套。

14.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15.规范设置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16.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有条件的小区,由业主提出申请,经规划部门审批,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进行配置,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执行。条件不具备的小区,采取在小区内(或附近)置换、回购房屋等多种方式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新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由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办公室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测绘报告或房屋购置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产权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所有。经确权后的物业管理用房专项用于小区开展物业管理需要的办公场所。

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也可采取租赁、借用等过渡性办法。

(五)改造技防设施。

17.添置电子防护系统。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出入口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小区规模设置视频监控节点、巡查装置、报警系统。

18.完善楼宇安全系统。修缮、添置单元防盗门。

(六)完善消防设施。

19.改善疏通小区原有消防通道和登高车操作场地,保障消防车辆顺利通行和操作。

20.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栓。

21.对原有的已损坏或瘫痪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22.按相关标准在楼道等公共部位和场所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

(七)“适老化”改造。

23、坡道楼梯改造和增设电梯。

六、整治改造实施步骤

老旧居住小区改造要分类实施,根据改造类型,分为基本型和提升型。在改造工作中优先保证基本型,结合实施条件和示范要求实施提升型。

(一)基本型小区整治改造。将影响居民生活的渗漏、危楼加固、下水疏通、道路。消防、技防设施、维修、照明、补植绿化、停车场建设、物业管理等作为改造的基本内容;视条件允许实施墙体出新、配套体育设施等。

(二)提升型小区整治改造

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在满足基本型改造后,增加节能改造或“适老化”改造内容。宜于单位居住小区联合实施。

(三)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综合管线迁移、建设项目大配套费等费用予以免除。

七、工作步骤

(一)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房管局和砀城镇统计的老旧小区数据,建立全县老旧小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并结合实际,制定五年整治工作总体计划安排。

(二)由砀城镇会同房管局组织各社区对拟整治的小区开展问卷调查(附件1)并汇总(附件2),调查面应当覆盖小区80%以上的居民,有超过23以上居民同意改造的方可列入整治计划。列入整治计划的项目经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作为项目立项、财政预算的依据。县房管局应根据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审批的年度整治计划及时办理项目规划、环评能评、可研等前期工作手续。

3.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市财政配套。

八、责任分工

此次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县房管局,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砀城镇及各社区负责老旧小区的调查摸底,提报社区的整治改造计划,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居民讨论整治改造方案,协调各类矛盾纠纷,组织改造工程竣工的初验,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等。

(二)县财政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和决算,筹集县本级资本金,并列入年度预算等工作。

(三)县规划局负责做好新增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对改造过程中申请办理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四)县城管局负责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对小区垃圾清运点进行建设和完善。

(五)县住建局负责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的施工、监理、验收进行监管;对小区周边的街、巷、路灯、道路等环境设施进行整治改造。

(六)县环保局负责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及扰民现象进行整治。

(七)县审计局负责整治改造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审计工作。

(八)县发改委负责整治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九)县房管局负责做好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的指导、协调、推动、检查工作;老旧小区整治结束后,由县房管局和砀城镇相关社区及项目实施点单位共同负责小区的后期管养。

(十)县教育局负责整治改造项目地点下属单位的协调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砀山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附件3),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整治改造工作。

(二)加强项目监管。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按程序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建设、验收等手续,确因历史原因导致相关资料缺失的,有关部门、单位经核实后应予以办理。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整治改造项目的监管,确保符合建设标准和安全质量要求。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对改造资金及补助资金的核算、拨付和使用进行跟踪审计。

(三)加强施工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先设计后施工的要求,加强检查督导,积极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认真把关,优中选优,做到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要细化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前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居民意见;施工中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工程时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现场责任人,坚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加强工作考核。县老旧居住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导和日常调度,从改造面积和户数、改造内容、改造标准以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方面,建立定期通报、专项督办工作机制,确保老旧居住整治改造小区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造内容、方法步骤和良好效果,争取居民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要将具体整治计划工作方案在小区内广泛公示,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引导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献计献策,支持配合整治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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