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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意见【优秀范文】

时间:2023-10-12 17:18:01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经开区管委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公安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意见【优秀范文】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

改革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经开区管委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我市计划单列的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现就全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加快城镇化建设

根据我市城镇化建设的规划目标,全面取消户口性质之分,从201611日起实行户籍制度“一元化”管理,统称“居民家庭户”,不再有“农业”和“非农业”性质之分。“十三五”期间,实现累计1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我市落户,城镇化水平达到90%。

二、全面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取消附加条件限制

(一)凡在我市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均可申请我市常住户口。

1.有合法产权住所。

2.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租借、寄住均可。

3.有合法就业。

(二)凡我市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落户的政府将给予购房补贴,凡自愿进城落户的居民不受条件限制,在迁入地派出所直接申请落户。同时,针对农民进城存在的后顾之忧,尊重农民进城留乡的自主权,取消以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利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三)凡符合“三投靠”(夫妻互投、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取消原有的一切落户条件限制。

三、开辟引进人才户口迁移绿色通道,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一)凡在我市经商、办企业和居住的人员均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迁移手续。

(二)凡我市引进的人才,不设立任何落户门槛,允许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落户。

(三)凡符合落入我市户籍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相关材料到迁入地直接办理迁入落户,不再到原籍开具任何证明材料,不再出具村组、社区一级证明材料。

四、完善居住证制度,解决流动人口的后顾之忧

进一步完善居住证的登记管理,提高居住证使用的“含金量”,让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切实解决流动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使流动人口共建共享居住地的改革发展成果。

五、简政放权便民利民,取消或减少审批环节

在省、市原有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基础上,减少户籍办理审批环节,最大限度下放权利,把户口迁移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基层派出所,由派出所提供备案,市公安局只作网上检查监督,让群众不再跑“冤枉腿”。

六、落实惠民政策,减免部分办理户籍业务收费

凡办理户口迁移迁转手续或其他业务的,不再收取户口簿(6元)、迁移证(4元)、准迁证(4元)、临时身份证(10元)、二代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换领(20元)费用,公民由于个人原因遗失、损毁补领居民身份证,费用由本人承担。异地办理身份证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放宽户口补录条件,解决“黑户”疑难问题

凡长期在韩城居住,由于户口迁移手续丢失、因计划生育政策超生未报等原因未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由派出所调查核实,直接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严格禁止办理“双重户口”,凡违反政策规定的,严格追究办理审批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限定办结时效,提高工作效率

(一)本市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一般户籍业务,手续合法齐全的,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凡在外地工作生活来韩办理户籍业务的,手续合法齐全的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临时身份证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二代身份证在15日内办结。

(四)补录户口手续在3日内办结。

(五)外地迁入手续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拓宽网上办理咨询户籍业务,建立网络便民绿色通道

在开通QQ、微信留言便民利民的基础上,开通网上受理预约服务,网上留言预约,咨询互动,公安机关设立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让数据网络“多跑路”,让办事群众少跑腿。

十、严格工作纪律,强化督导落实

(一)公安部门要严密户口登记管理,严肃法纪,杜绝违法违规办理户口,确保户口登记的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市户籍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力推进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三)建立与户籍改革相适应的教育、卫计、社保、住房、土地等相关配套制度,不得附加条件,阻碍户籍改革制度的落实。

(四)市政府成立户籍改革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公安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监察、教育局、卫计局、人社局、住建局、国土局、民政局、财政局、农林局,加快户籍改革建设工作的落实,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公安局、市监察局成立督导组,加大督导力度,真正让户籍制度改革成为方便广大群众、促进韩城发展的惠民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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