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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意见】禹会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意见(全文)

时间:2023-10-18 15:00:33  来源:网友投稿

禹会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涂山风景区管委会、社区居委会、区直各部门: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意见】禹会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府办意见】禹会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意见(全文)



禹会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

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涂山风景区管委会、社区居委会、区直各部门: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皖政〔201437号)和市委《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事项监管的意见》(蚌发〔20141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制定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已经区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0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皖政[2014]37号)和市委《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事项监管的意见》(蚌发[201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审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对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全面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着力解决行政审批服务“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实现审批项目少、审批环节简、办事效率高、行政成本低、投资环境优、人民群众满意。

二、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

2.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坚持 “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置行政审批事项。

3.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各部门切实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即:行政审批权向一个科室集中,负责行政审批的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人员和事项进驻中心到位,部门向窗口授权到位。

一是坚持应进必进。凡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公共服务事项,均应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办件量偏少的审批项目,可进驻中心综合业务窗口,由审批部门轮流值班。因涉密等特殊情况不能进驻中心的,需报区政府批准。二是坚持一门受理。坚决杜绝“两头受理”、“名进实不进”和“体外循环”。在本级审批权限内,对确需上报、转报审批的事项,窗口要及时办理,不得出现申请人往返于窗口与部门之间的现象。审批业务相对独立、服务设施较为齐全的部门,经区政府批准可设立分中心,并接受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三是坚持充分授权。审批部门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实行授权制,并依规定设立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能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理。各行政审批窗口要全面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由窗口首席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管理、使用。

4.完善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乡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落实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站的服务质量建设。各级服务中心要加强信息沟通、业务协作和配合,构建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联动机制,全面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5.建立健全并联审批服务机制。一是完善并联审批服务制度。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多部门的,实行“主办牵头、转递相关、同步启动、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机制,由中心负责协调其他有关行政审批部门配合主办部门,分工协作、交叉运行、联合办理,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办结。二是建立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和项目联合审批调度制度。推行实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等审批制度,责任由缺席和超时单位承担。对没有一次性报齐相关审批材料的,实行容缺预审、限时补报。三是积极探索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积极探索大企业直通车、招商引资绿色通道、先办后审、全程代办等审批方式,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

三、优化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6.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强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明确办理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告知、救济、监督、投诉等各环节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等,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的要求,减少审批环节,科学压缩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地提高审批效率。

7.加快推行网上办事。提高行政审批信息化水平,完善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加快建立网上协同审批服务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网络互通和业务协同,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在线审批服务。

四、构建机制,强化行政审批监管

8.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各审批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科室承担具体责任。

9.建全行政审批监管机制。一是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审批部门要按照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的要求,建立审批事项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职责清晰、衔接紧密的内部工作制度,建立行政审批案卷复核审查制度。审批服务窗口应定期(按月)向本部门反馈行政审批结果、移交案卷,并及时向中心反馈行政审批办件监督检查情况。二是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行政审批协同监管,完善机制,形成各监管部门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行政执法协作,对监管职能相近、监管对象相同的部门实行联合执法。

10.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各部门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加大对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不力、审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和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情节严重、拒不纠正的行政行为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保障措施

1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要加强与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联系、衔接和协作,共同做好窗口服务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协调解决本部门改革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12.强化队伍建设。部门派驻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熟悉业务、素质优良的在职优秀干部,派驻人员和时间应相对固定。在中心工作半年以上的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优秀指标可高于机关5个百分点。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期间的提拔任用,要征求服务中心意见。对特别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经服务中心推荐,窗口单位应优先提拔任用。工作人员连续在窗口工作2年以上,视同到基层挂职锻炼。

13.形成工作合力。编制、法制、监察、政务服务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强监督管理。区财政局做好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后涉及的收费监管工作;区法制办负责审查审批部门变更行政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区编办负责跟进政府权力清单管理,对各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变更进行审核、备案;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进驻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实施监督管理;区委宣传部要正确开展舆论引导和监督,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宣传我区各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营造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

14.严格监督考核。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法制办、目标办围绕各部门落实本意见各项任务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纠正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实施行政问责。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纳入政府目标和效能建设考核,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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