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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方案】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10-26 19:36:02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族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宗方案】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宗方案】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全文完整)


2016民族团结进步

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族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为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月时间

201641日至430日。

三、宣传月主题

团结奋斗促跨越,和谐发展奔小康。

四、宣传月主要任务

()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要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把握民族工作服务大局、发挥作用的基本方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唱响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时代最强音。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大力宣传我县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要大力宣传少数民族在经济社会各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在建设生态乡村、美丽恭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帮助少数民族脱贫济困中取得的新变化和新成绩,进一步动员和鼓舞各族人民群众共同投身建设美好恭城伟大实践当中来。    

()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

要善于发现、挖掘、培养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通过宣传他们的突出事迹,推出一批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

()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

要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到乡村、社区,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当中去,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积极组织发动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着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聚居地区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

()认真研究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做法和经验

活动月中,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到基层征求群众对民族政策法规的意见和对知晓情况调研。通过调研,宣传民族政策,掌握基层情况,梳理宣传教育的有效办法,研究宣传对策,指导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五、具体安排

(一)广泛进行媒体宣传

运用好电视、广播、《今日恭城》报纸等开展宣传,开辟宣传阵地和主题宣传栏目,广泛宣传相关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提高社会关注度,扩大群众参与度,形成宣传月活动百花齐放的新格局。

牵头协调部门:县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县各相关部门

(二)集中开展户外宣传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公园、进社区、进广场、进校园”等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利用公益电子屏幕播放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等形式开展户外宣传。各成员单位出版一期专栏板报进行集中展示,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牵头协调部门:县民族局  

配合部门:县各相关部门

(三)举办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

责任单位:县民族局

(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县民族局

(五)组织“壮族三月三”进校园活动

组织中小学校以“壮族三月三”为契机,结合当地和本校实际,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拓展民族文化视野,传承优秀民族文化,丰富校园民族文化生活,激发民族文化认同和民族自信,提升师生民族文化素养,促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发展。

牵头协调部门:县教育局

配合部门:各中小学校

(六)举办“壮族三月三”广场文艺演出

责任单位:文旅广体局

(七)举办民间山歌会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

(八)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让群众了解历史,增强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

(九)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展演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

(十)组织参加全市“壮族三月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二)精心组织,注重创新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活动,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

(三)及时总结,持续推动

各责任单位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于5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及相关图片纸质版、电子版报县民族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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