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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意见】恭城瑶族自治县农业局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3-10-26 19:27:01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意见2016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恭城瑶族自治县农业局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恭城瑶族自治县农业局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全文完整)


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2016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及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根本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严把选人用人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努力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一、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正确把握当前形势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51230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是新形势下我们党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重要方面,必须坚定立场方向,坚定信心决心,坚决打赢这场斗争。习近平总书记2016112日在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强调,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全局上下要深刻领会我们党强力反腐败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同各类腐败行为作斗争,不断净化党的肌体,纯洁党的组织;正确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坚定必胜的信心,高举反腐利剑,对腐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

二、结合“两学一做”,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认真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两学一做”是党中央向全体党员发出的新的动员令,要振奋精神,自觉主动,从严从实,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服务“三农”工作和农业农村经济“十三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提供坚强作风纪律保证。

(一)学《党章》,树立政治意识。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路线和纲领、党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都作了明确规定,集中表达了我们党的理论基础和政治主张,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整体意志和共同理想,为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提供了根本准则。只有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党章,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沿着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始终凝聚起全党的意志和力量,为实现党的理想和目标而共同奋斗。

(二)学《准则》,重在立德。通过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传统作风,以积极倡导的方式树立先进性组织成员应当遵行的标准,划出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清单。王岐山同志明确指出,“准则应成为执政党廉洁自律的宣誓和向人民的承诺,党纪处分条例应成为从严治党的一把尺子、广大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字上下功夫、在“守”字上做表率;局党组要在“敢”字上挺脊梁。

(三)学《条例》,明确六大纪律。《条例》重在立规,通过详列违纪行为及其处理办法,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事关党的政治方向、党的团结统一乃至党的兴衰成败。全局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同时,全局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条例》中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各项规定,树立纪律意识,绝不跨越红线。

(四)学系列讲话,明确前进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入阐释了党的十八大精神,丰富发展了党的科学理论,进一步升华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和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讲话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理念、工作思路和信念意志的集中反映,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行动纲领,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凝结了全党智慧,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我们要从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高度,从把握前进方向、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高度,从提高党员干部素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充分认识讲话精神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方法论意义,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坚定性。

(五)做合格党员,遵纪守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己做起,自觉带头履行党章赋予的义务,执行好党的纪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落实规章制度的排头兵。要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义务、权利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准则;以群众为评判,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谋实事、解难事,力求做到群众满意;以实绩为检验,把自己从事的工作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起来,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局党组和纪检组要经常性开展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要求,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尊严,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三、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继续狠抓作风建设

局党组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继续强化党的作风建设。尤其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和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上延伸开,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转。抓作风建设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在加强党性修养的同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一)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关于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见诸行动。把“三严三实”活动取得的成效与工作有机结合,完善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接访和蹲点调研等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后产生的实效和变化。

(二)坚持以纠促建,加大作风整顿力度,深入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开展“正风肃纪整治庸懒散奢”专项行动,创新效能投诉方式方法,通过健全效能监测点、走访行政处罚对象、公开征集“吃拿卡要”、“浮夸散奢”、“有令不行”线索等多种方式,公开一批典型案件。全面改进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精简会议活动。健全“三公”监管新机制,切实抓好公务消费、公务用车改革、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等制度的落实。

(三)以《准则》为遵循,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准则》行为的监督检查,开展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纪律要求的专项督查,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领导干部加强管理。

(四)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保持常抓不懈的韧劲,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着力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持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加大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从严处理当事人,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用严格的执纪增强警示和威慑作用。

四、以纪律审查为抓手,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一)进一步应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特别是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监管不力,甚至袒护包庇的,要坚持实行“一案双查”,确保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二)强化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常态化。局党组要主动承担起开展专项工作主体责任,按照“部门系统全覆盖、上下对接零缝隙、宣传发动无盲区”工作要求,强化专项工作组织领导,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定期分析研判效果,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今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6月以后形成常态。局纪检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督促各站股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常态化。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案件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定期曝光,要重点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战,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大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恭城农业信息网》、宣传标语、手机短信等方式继续营造声势,掀起专项工作开展的热潮,做到家喻户晓、积极参与、全民监督。局纪检组要主动进村入户开展“点对点”线索排查,“面对面”征集群众意见。同时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努力做到查一案警示一个方面,问责一人约束一个单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局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廉洁用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局纪检组要坚持“阳光信访举报”和规范化管理。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对反映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采取信访约谈、函询等方式开展信访监督,及时进行提醒、诫勉,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案养成大案。

五、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相辅相成从严治党

(一)局党组要增强党要管党的意识,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县委实施意见的落实,定期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腐败问题敢于揭露、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要求自己、从严管理干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局纪检组要积极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各站股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敢于亮剑,动真碰硬。做好全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的检查和考评工作。

(二)要努力解决责任追究难的短板。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党组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要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强化责任考核,下大力气解决责任追究难的短板,推动压力逐级传递、层层落实责任。对顶风违纪搞“四风”,对出现区域性、领域性严重腐败案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的,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明确责任担当。充分利用我县底蕴丰富的廉政资源优势,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教育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崇廉尚俭。继续开展“廉政讲堂月月讲”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熟知党的纪律的各项规定,并用以规范自身行为。

六、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严把选人用人关

2016年是三级换届工作之年,必须强化换届工作纪律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在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环境下产生的领导班子,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才能带领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开展工作,促进我县农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

(一)坚持预防在先,紧紧围绕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重要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暗自拉票的,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要坚决进行责任追究,对在换届中掩盖、袒护违纪违规问题,干扰、阻碍调查的行为要从重追究责任。

(二)领导干部和提名人选在换届过程中,要自觉遵守换届纪律,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将换届纪律内化为道德信念、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带头严格执行纪律、自觉维护纪律,切实在换届中树立顾大局、守纪律的良好形象。按照中央和区、市、县确定的换届工作原则、政策和程序办事,带头讲政治、讲原则、讲责任,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做斗争。

(三)局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为换届提供纪律保证。要支持、配合局党组切实发挥干部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把换届纪律的要求落实到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在严肃换届纪律上,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展开,为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提供坚强保证。

七、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整体素质

(一)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教育学习。不断加强对政策、法律法规及经济、金融、科技、管理等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准确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活动,提高自身素质,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纪律和制度等各方面的建设,从严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严防出现“灯下黑”,进一步强化“正人先正己”的理念及纪检干部要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纪检监察干部须严守机关工作纪律及作息时间,认真执行去向告知制度。严格遵守查案纪律,不准打听、不准说情,更不准压案,对违反纪律者,按执纪者必先守纪、违纪必从严的原则从重处理。

(三)塑造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与时俱进提高自身预防腐败的能力,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提高依法执纪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做群众的热心人,牢固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做群众的可信人,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存私心,不谋私利,做群众的可敬人,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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