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环保方案】临江市规范夜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11-02 18:27:01  来源:网友投稿

临江市规范夜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抓好我市夜市管理,有效解决夜市经营分散、卫生条件差、污染环境、噪声扰民等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夜市经营场所进行整治和规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临江市规范夜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临江市规范夜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临江市规范夜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抓好我市夜市管理,有效解决夜市经营分散、卫生条件差、污染环境、噪声扰民等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夜市经营场所进行整治和规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生态立市”和创建国家级生态城目标,打造卫生城、花园城市,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立足高起点、高标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规范夜市管理,取缔非法夜市和摊点,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的饮食、文化生活,努力营造安全、卫生、繁荣有序的经营环境和城市环境,凸显临江夜市餐饮文化特色,使夜市成为临江餐饮、文化、休闲的一个亮点。

二、经营地点和时间

1.夜市经营地点:正阳路、民主街。

2.夜市摊位摆放区域:正阳路为小百区域,民主街为大排档和小吃区域。

3.夜市经营时间:每天18点至23点。

4.夜市审批时间:57日、8日、9日实行集中审批,城管大队现场办公。具体日程安排为:57日大排档、58日小吃、59日小百。59日以后到夜市摆摊的商户,到市城管大队办理审批手续。审批期间相关部门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审批。

三、职责分工及要求

1.夜市商户办理摊点位置占道审批手续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在规划的区域内经营,摊点整齐摆放在道路两侧,确保摊位有序、规范、归类摆放;要求经营者保持摊位及周边卫生整洁,做到随时收摊随时清理,摊撤地净;严禁乱倒污水和乱丢杂物污染路面,摊点要设有垃圾箱,经营场地铺置塑料布,以防污染地面;对影响市容市貌的摊点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予以取缔;各商户要自觉爱护夜市内的绿化亮化设施,摊点炉子应远离人行道、绿化树、花坛,不准在树上、路灯杆上悬挂物品,不准在绿化树坑内、花坛内倾倒脏水、污物;小吃摊位不允许摆放餐桌、方伞、凳子等物品;正阳路段北侧不超过临江大街,南侧不超过鸭绿江大街,江心岛桥头不准有摊位摆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为确保经营商户和出行市民的人身安全,每天18点至23点实行交通管制。在正阳路两个道口设立警示标志并派执法人员执勤,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确保夜市商户和出行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夜市餐饮摊点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所售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使用消毒餐具、生熟案板要分开使用,厨具应定期检验,确保不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坚决遏制传染病源;直接入口食品,应当用清洁设施存放,出售时必须使用工具取货,防止食品污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引导夜市商户守法经营,文明待客,不准出售假冒、伪劣物品,变质、过期食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取缔木炭炉子等有烟尘污染的设备,要求使用电烤设备,避免对夜市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夜市使用高音喇叭叫卖招揽客户,形成噪音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对特种设备、液化气钢瓶等要进行定期检查,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住建部门的副市长任组长,市住建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规范夜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卫处,负责日常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各监管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履行好主体职责和监督管理职责,并适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引导经营摊主规范、有序经营。对违反规定未按时限整改的,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摒弃部门利益,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将夜市管理工作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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