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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贵港市新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11-05 12:36:01  来源:网友投稿

新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方案为从源头上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我市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和安全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布点工作的通知》(桂安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贵港市新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贵港市新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方案【范文精选】


新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方案


为从源头上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我市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和安全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布点工作的通知》(桂安监管烟爆〔20171号)部署,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2009)、《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建标 1252009)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要求,现就我市新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规划布点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打破垄断、适度竞争”的原则,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以“稳定为主、规模划分、方便群众、合理布点”的工作思路,建立公平、分开、公正、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进一步理顺新增规划布点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二、布点依据及要求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三)《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第4.1.1

(四)《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第四条;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布点工作的通知》。

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企业法人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家只能申请一个布点;

2.仓库选址和用地应符合城镇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的要求;

3.申请经营(批发)范围按等级分类:爆竹类C级,烟花类CD级;

4.仓库规划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仓储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5.健全网络信息,使用网络技术设备实行远程监控和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新增数量

批发企业依法向零售网点销售产品,在方便消费者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路途运输风险,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几率,按照地域和人口分布设立带仓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综合各县市区实际,在全市原有1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基础上新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0家,总共达到21家的规模。其中,桂平市新增3家、平南县新增3家、港北区新增1家、港南区新增2家、覃塘区新增1家。

四、申请材料

(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经营布点资格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审批部门立项备案材料

(四)拟用仓储场所用地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或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租赁协议)和仓库拟用地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

(五)拟用仓储场所用地的县(市区)城建规划部门选址意见材料,确认项目选址外部与城镇规划边缘距离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要求;

(六)拟用仓储场所用地的县(市区)国土部门建设项目用地初步意见材料,确认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土地规划利用要求。

五、材料报送

申请布点企业提供申请材料报送贵港市政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窗口,统一办理。政务中心办公地址:贵港市荷城路969号(贵港市万豪景苑)二楼;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人:韩广余;联系电话:0775-6790283

六、办理原则

(一)布点申请企业向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按先申请先受理原则,直到申请企业受理数达到该县(市、区)核定的新增布点数。如同时递交申请材料的企业数超过核定新增布点数,按接收材料时间先后顺序组织现场核查。

(二)先申请受理的布点申请单位,若现场审核不符合申请要求,不予以布点。

(三)现场审核由市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

(四)拟同意布点的申请企业,在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贵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示。

(五)取得布点申请企业从决定之日起,在2年内完成该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并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逾期该项布点事项自行失效。

七、办结时限

市安全监管局根据布点申请企业提交的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核,并作出予以布点决定或不予以布点决定。

八、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新增规划布点工作,要广泛宣传,密切配合有序做好新增规划布点各项工作

(二)申请烟花爆竹布点单位,应实事求是,依法申请,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并取消申请布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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