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工商方案】贵港市工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05 13:00:05  来源:网友投稿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3年)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到2023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贵港市工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贵港市工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贵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根本性、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工作,实行法治工商建设与创新、廉洁、服务型工商建设相结合,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为我市全力打造更具实力、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更加给力的新贵港,实现赶超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工商。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工商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切实转变,服务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具体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依法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实行行政审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责任单位:法制科、注册分局、企业科、个私科,2017年年底前完成)

2)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责任单位:注册分局、法制科、市局各科室)

3)配合市政务办,大力推进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网上办理工作。借助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及市、县的纵向贯通(责任单位:注册分局、信息科,2018年年底前完成)。    

2.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动态管理

4)严格执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完成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清理和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法制科、注册分局,2017年年底前完成)

5)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制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责任单位:个私科、注册分局,各相关科室,2019年年底前完成)

3.加强市场监管

6)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责任单位:法制科、市局相关科室,2017年年底前完成)

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根据自治区工商局部署,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先照后证”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改革。在进一步巩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多证合一”,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根据自治区工商局部署试点推行企业名称自主选择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有序放开企业名称库,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行电子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根据自治区工商局部署、按时间节点实施“证照分离”登记模式。(责任单位:个私科、注册分局、市局相关科室,2018年年底前完成)

8)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实行统一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维护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企业科、市场科、消保科、反不正当竞争科,2018年年底前完成)

9)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科学规范的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者严厉惩处,营造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配合国家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单位:个私科、企业科、注册分局、信息科,2017年年底前完成)

4.优化公共服务

10)建立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实行动态化管理,促进公开透明;公共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方便群众办事(责任单位:注册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体系,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遵循法定程序、体现科学,充分反映工商和市场监管规律,符合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为法治政府和法治工商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具体措施:

5.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1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责任单位:市局各相关科室)。    

12)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制度,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有效期届满后仍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要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程序修订后重新发布(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科、市局各相关科室,2017年年底前完成)。

6.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13)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每年第一季度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公布并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科、市局各相关科室,2017年年底前完成)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决策质量显著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具体措施:

7.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4)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完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程序的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科、市局各相关科室)

8.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

15)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完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科、市局各相关科室,2017年年底前完成)

9.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16)严格执行有关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规定,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法制机构应当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调研考察、公开听取意见、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或者论证等多种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责任单位:法制科、办公室、市局各相关科室)

17)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具体规定,建立健全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体作用,形成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格局。完善法律顾问的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引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法制科、财务科,2017年年底前完成)

10.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18)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

11.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

19)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责任单位:监察室,2018年年底前完成)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者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具体措施:

12.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0)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责任单位:经检支队、法制科、市局各相关科室)

1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21)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执法中要规范适用统一行政裁量标准 (责任单位:法制科、经检支队,2017年年底前完成)

22)加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科学编制、公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查。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科学界定法制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责任单位:法制科、经检支队、市局各相关科室,2017年年底前完成)

1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2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时间节点的具体规定,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加强行政执法的信息化建设,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 (责任单位:法制科、注册分局、企业科、经检支队、信息科, 2017年年底前完成)

2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责任单位:经检支队、个私科、企业科、注册分局)

1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5)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科学分解各自的行政执法职权,确定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法制科、经检支队、人事科、市局各相关科室,2017年年底前完成)

16.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6)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考试和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平时考核。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 (责任单位:法制科、人事科,2017年年底前完成)

17.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27)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特别要落实和保障基层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经费,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行政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评优、奖先等方面增加权重比例 (责任单位:信息科、人事科、财务科、监察室,2017年年底前完成)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具体措施:

18.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

28)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具体规范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承诺事项兑现行为,用制度规范行政合同和协议的履行,发挥行政机关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责任单位:监察室、法制科、人事科,2018年年底前完成)

19.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29)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牵头单位:人事科、监察室、办公室)

30)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工商部门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切实解决“告官不见官”现象,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科、市局各相关科室)

20.加强行政监督

31)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强和充实行政执法监督力量,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社会参与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健全完善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案件办理程序,改进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大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法制科、人事科)

21.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32)根据工作特点,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责任单位:信息科、办公室、市局各相关科室,2017年年底前完成)

2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3)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科,2017年年底前完成)

2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34)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责任单位:人事科、监察室)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面形成,在预防、解决行政争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具体措施:

24.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深入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责任单位:消保科、12315指挥中心、法制科)

25.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35)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建立健全落实行政复议意见、建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和岗位待遇制度,新进入行政复议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强化行政复议保障,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责任单位:法制科、人事科、财务科)

26.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36)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市局各相关科室,2018年年底前完成)

(七)全面提工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工商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守法诚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工商各项工作。

具体措施:

27.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37)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责任单位:人事科、监察室)

28.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38)完善并坚持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领导干部要通过办公会议学法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责任单位:法制科、办公室)

39)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责任单位:从事科、市局各相关科室,2018年年底前完成)

29.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40)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机关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责任单位:人事科,2018年年底前完成)

30.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工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41)工商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法制科、市局各相关科室)

四、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目标: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和年度考核制度完备,依法行政体制运行顺畅,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基本形成。

具体措施:

3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42)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市委和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切实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主动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责任单位:法制科、办公室)

43)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作用,大力支持并保障其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等法定职能。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推进法制机构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责任单位:法制科、人事科)

3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44)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法制科、办公室、信息科)

3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45)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责任单位:法制科、人事科、督查室,2018年年底前完成)

34.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46)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汲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法制科、办公室、信息科、工商学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任务要求。将落实《实施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按照任务分工,倒排时间表,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处室负总责,切实做好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督促责任单位抓好落实,协助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共同完成好任务指标。各项工作任务除本实施方案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和衡量标准,针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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