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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煤改气”工程调研报告

时间:2023-11-22 17:18:02  来源:网友投稿

绥德县“煤改气”工程调研报告内容摘要:为治理城区燃煤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绥德县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率先实施“煤改气”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全省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绥德县“煤改气”工程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绥德县“煤改气”工程调研报告

绥德县“煤改气”工程调研报告


内容摘要:为治理城区燃煤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绥德县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率先实施“煤改气”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煤改气”的县城,对全省推进“煤改气”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燃煤污染  煤改气  经济效益

为治理城区燃煤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绥德县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煤改气”的县城。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2008年绥德县启动县城天然气供气工程建设,2009年正式开始供气。2010年制定了城市烟尘控制区建设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及实施意见,明确了县城“煤改气”工程的实施范围、时限要求以及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强制措施和责任追究。同时,县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城大气环境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煤改气”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从2011年到2013年,按照先易后难、先商业后单位、先小区后个人的原则,分三个批次实施“煤改气”改造任务,从根本上改善了大气环境质量。

目前,已建成县城天然气门站2座,高、中、低压输气管网350公里,日供气能力30万方。全县燃气用户1.52万户,用气人口5.6万人,中心城区气化率达到79%。共改造县城88家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体工商户燃煤锅茶炉187台113MW,70余家饮食业灶口280个,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根据理论分析和对改造单位调查,综合考虑燃煤锅炉使用中维修、水电费用以及人工工资、除尘设施等,其使用成本要高于燃气锅炉。据测算,一个采暖季中1MW燃气锅炉比1MW燃煤锅炉支出节省1.98万元(详见附表)。同时,由于企事业单位购买燃煤过程中煤质、数量难以精确控制,难免存在以次充好、虚报数额现象;而燃气锅炉以实际使用气量为准,成本易于掌握和控制。

2、生态效益。一是县城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据统计,2010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8天;到2011年达到279天,较2010年增长8.1%;2012年达到298天(其中一级天数达到90天),较2011年增长6.8%;2013年达到318天(其中一级天数98天),较2012年增长6.7%。二是确保减排任务完成。绥德县境内几乎没有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只能通过生活污染源减排完成,而改变能源结构是生活污染源减排的有效途径。绥德县城实施“煤改气”工程后,年可减少煤炭消耗21.2万吨,减排二氧化硫767吨、氮氧化物970吨、烟尘4238吨。

3、社会效益“煤改气”工程实施后,县城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因环境问题引发的上访案件明显减少。据统计,2010年前燃煤烟尘污染投诉信访案件占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82%以上,2011年下降到52%,2012年下降到15%,2013年未接到因燃煤烟尘污染导致的投诉信访案件,群众环境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经验

绥德县“煤改气”工程的探索实践,为全省推进这项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值得我们吸收和借鉴。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形成推进工作强大合力。在“煤改气”工程实施过程中,绥德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以环保、监察、公安、工商、电力、水务、文广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严格责任追究,对逾期不提供改造方案或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特点,想方设法推进工作实施。绥德县实施“煤改气”过程中,有两个不得不提的特殊因素:一是县域内几乎没有工业企业,污染源主要来自于生活用煤;二是县域本身具有天然气资源,气源稳定、气价较低(居民用气1.68元/m3、商业用气2元/m3),有利于“煤改气”工程实施。全省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能动性和自身优势,积极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完成工作任务。

3、探索了一条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多赢之路。绥德县“煤改气”的实践证明,环境治理和保护并不是只有投入没有产出, 也不是只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而没有经济效益。绥德县通过三年努力,改造县城88家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体工商户锅茶炉187台113MW,按1MW燃气锅炉比1MW燃煤锅炉支出节省1.98万元计算,一个采暖季可节省支出223.74万元,同时减排二氧化硫767吨、氮氧化物970吨、烟尘4238吨,取得了多赢的效果。

4、证明了贫困县也能彰显民生优先理念,推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绥德县是国家级贫困县,2012年生产总值47.62亿元,不足全省县均96.18亿元的一半;地方财政收入0.62亿元,仅为全省县均4.31亿元的15%。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民生建设和环境改善上,整体推进、分批实施,对主动完成改造任务的按3万元/MW进行补助,率先实施县城“煤改气”,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三、几点建议

1、关中、陕北县级城市应将主城区划定为无煤区,限期禁烧煤炭等高污染燃料,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燃料,全面改善空气质量。

2、关中地区应按照“改大关小、集中供热”思路,加快推进“煤改气”实施。热电厂现有产能燃煤机组进行严格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新增产能项目强制使用燃气机组。

3、探索确定天然气合理价格。关中地区“煤改气”工作推进缓慢、甚至出现反复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天然气价格偏高(居民用气1.98元/m3、商业用气2.3元/m3),使用燃气成本高于燃煤成本。应探索建立天然气合理定价机制,通过长输管道直供、气价优惠政策等方式,降低企业负担。

4、省、市财政应适当加强对财政困难地区实施“煤改气”工程的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切实解决改造单位初期一次性投资较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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