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党办方案】株洲县2014年“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9-04 18:00:10  来源:网友投稿

株洲县2014年“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全市“项目建设年”活动及县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助推我县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办方案】株洲县2014年“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党办方案】株洲县2014年“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株洲县2014年“项目建设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全市“项目建设年”活动及县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助推我县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投资和项目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提高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达效率。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全力以赴开展征地拆迁攻坚行动、项目履约攻坚行动、项目开工攻坚行动、项目推进攻坚行动,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健全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强化监督考核,为打造株洲县发展升级版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株洲县2014年“项目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工作目标是:

(一)完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87.2亿元以上,同比增长32%,其中工业投资占比30%以上;

(二)力争完成1822亩土地征收和3.8万平方米房屋征收任务;

(三)全力推进10个重点招商项目,实现7个招商项目履约落地,确保全年招商项目履约率达70%;

(四)跟踪服务18个重点前期项目,实现6个重点前期项目开工,确保前期项目转化率达35%;

(五)加快推进32个重点续建项目和23个年内新开工的重点项目,实现5个重点续建项目竣工,确保完成重点建设项目32.6亿元的年度投资计划;

(六)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决策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工作任务

(一)征地拆迁攻坚行动。县征地办要按照全年完成1822亩土地征收和3.8万平方米房屋征收的攻坚目标做好计划,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突破,为招商项目履约落地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供地保障。

(二)项目履约攻坚行动县招商局要全力推进10个重点招商项目履约落地,建立签约项目履约推进责任制,将项目履约落地的阶段目标和进度要求分解、细化、量化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分工明确、进度清晰、便于监督的目标责任体系,确保10个重点招商项目履约率达70%。

(三)项目开工攻坚行动县发改局要跟踪服务18个重点前期项目,对重点新开工项目实行倒逼推进责任制,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倒排工作任务。通过实行代办、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23个重点新开工项目按计划时序年内开工,前期项目转化率达35%。

(四)项目推进攻坚行动县重点办要加快推进32个重点续建项目和23个重点新开工的项目,实行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制,重点解决阻碍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2.6亿元的年度目标任务。

(五)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注重两个层面、把控三个阶段、完善五个管理”,即:注重宏观层面的计划管理和微观层面的程序管理;把控项目决策、前期审批、项目建设三个阶段;重点完善决策管理、前期管理、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和责任管理,控制政府的债务风险,提高政府资源运用效率。

四、实施步骤

“项目建设年”活动时间为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2月至2014年6月中旬)

(一)县发改局、县重点办负责牵头做好组织准备工作完成项目情况的调查摸底,确定2014年全县重点项目名单,制定“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县级领导联系的项目。

(二)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6月下旬,组织召开全县相关项目单位参加的“项目建设年”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深入实施阶段(2014年6月下旬至2014年12月)

在全面抓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参与全市举办的十大主题活动,确保“项目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一)4月下旬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集中开工活动”。筛选确定一批重点新开工项目参与全市集中开工活动,积极落实项目开工条件,并邀请市级领导参加活动。

(二)4月下旬由县政府金融办、县发改局牵头组织“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向金融机构发布一批急需资金的大项目、好项目,组织金融机构、参会单位和企业进行互动对接,为重点项目建设搭建融资平台。

(三)5月份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征地办、县房产局、县招商局、县重点办联合组织参与全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集中现场办公活动月”。县级领导对所联系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协调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集中解决项目履约落地和开工过程中的问题。

(四)5月份由县发改局、县招商局、县重点办牵头组织参与全市“‘三查三比’项目建设竞赛活动”。通过查项目前期工作,比谁的项目前期工作实;查项目审批效能,比谁的项目服务效率高;查项目推进速度,比谁的项目进度快。

(五)6月上旬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参与全市新闻媒体“重点项目现场行”活动。集中宣传全县“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典型事迹和人物,曝光一批损害项目建设的案例。

(六)7月上旬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参与全市“第二次集中开工活动”。筛选确定一批重点新开工项目参与全市“第二次集中开工活动”,积极落实项目开工条件,并邀请市级领导参加活动。

(七)7月至12月由县工业园管委会牵头组织参与全市“园区项目竞赛活动”。实现开工建设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竣工投产2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履约落地一批园区产业项目,启动一批园区项目建设。

(八)8月份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征地办、县房产局、县招商局、县重点办联合组织参与全市“现场观摩讲评活动”。组织迎接市级领导,各县、区负责人,对全县重点项目现场观摩考评。

(九)10月份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征地办、县房产局、县招商局、县重点办联合组织参与全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集中现场办公活动月”。县级领导对所联系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土地、环保、道路、电力等方面的问题,为项目推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十)11月份由县重点办牵头组织参与全市“集中竣工活动”。筛选确定一批重点续建项目集中竣工,并邀请市级领导参加活动。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

2015年2月上旬,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招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住建局、县重点办联合组织召开“项目建设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研究建立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株洲县“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县项目建设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对口联系的县级领导要深入项目现场指导,不定期听取县服务责任部门和项目单位关于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及时调度和协调解决项目履约、前期、开工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县服务责任部门要分解目标任务,倒排工作计划,做到责任明确、人员明确、措施明确、时限明确,按时间节点加强调度,每月必须到项目现场跟踪服务2次以上。各级各部门要以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全身心的投入,切实提高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达效率。

(三)严格政策标准。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政策,做到“一套政策管全局、一把尺子量到底”,决不能各行其是、政出多门,决不允许乱开口子、随意承诺,擅自提高补偿、补助、奖励标准。征地拆迁程序要到位,过程要公开,以刚性、透明的政策赢得群众的充分信任。要坚持征拆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处处公正,杜绝人情标准和暗箱操作。县监察局、征地办对征拆补偿标准、奖励政策的执行,要严格监督、及时反馈。

(四)依法强势推进。政法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对无理取闹、非法阻工、甚至暴力抗法的非法行为要依法果断打击。对依仗势力借机非法谋取利益的投机户及其幕后组织者、操纵者,要果断行动,重拳出击,及时处置。对征地拆迁中不讲或否认政策标准、无理取闹、屡教不改,故意阻碍拆迁的重点户,由县人民法院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各乡镇特别是渌口镇、南阳桥乡、仙井乡、洲坪乡,要选准有一定社会背景、在当地影响大、对征地拆迁态度恶劣的,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的,列为重点强拆对象。县征地办负责业务把关和文书审核,确保征地拆迁、房屋征收手续完备、文书齐全。县人民法院要大力支持征拆工作,在程序到位、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提高效率,执行到位。

(五)做好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报道“项目建设年”活动,新闻媒体要组织策划一些有份量、有深度的报道,及时报道先进典型情况,及时加强引导,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工作进展不力,连续2次约谈的单位,由新闻媒体组织集中曝光,明确限期整改。此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活动情况及时进行通报,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

六、保障机制

(一)项目服务责任机制对政府工作报告所涉产业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重点招商履约项目、重点新开工项目及重点续建项目,实施“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个服务责任部门、一名责任人、一套时间任务计划”的工作机制。由服务责任部门制定项目发展具体目标和任务倒排计划,组建项目推进班子,由一名服务责任部门领导具体负责,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告联系的县级领导和办公室,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服务责任部门的服务工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重点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实行“统一受理、联审联办、限时办结、特事特办”,从简从快办理。对重点项目较为复杂和重要的问题,实行一事一议,现场办公,相关部门限时办结。

(二)项目调度督查机制采取“一旬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含交办、销号、督查)、一季一排名、半年一讲评、年度总考核”的调度机制,各攻坚行动责任单位负责每旬、每月的查询和调度,组织交办调度中需由各级各部门解决的问题,对交办问题进行销号,并组织督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旬的通报,报送县几套班子领导,同时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年”活动每季度考核排名、半年总结和年终考核评比。

(三)项目通报约谈机制按征地拆迁、项目履约、项目开工和项目推进四大攻坚行动,每个月对进展情况进行内部通报,每季度通过新闻媒体通报排名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委组织部约谈连续2次排名靠后的服务责任部门的责任领导,县纪委约谈行政许可推进缓慢的县直相关行政许可单位负责人。

(四)项目评估机制凡列入重点工程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重点项目,在项目竣工时由综合协调组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对项目投资实际到位、依法上缴各类税费、增加本地劳动力就业、有无重大信访遗留问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联合督导组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重点项目形成综合评估文案上报县委、县政府。凡列入重点工程的项目信息由县重点办建档存档,原则上对重点项目实行终身跟踪服务制。

(五)项目考核奖惩机制考核要坚持客观实用、分类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对象为县服务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项目建设年”活动考核办法并组织年终统一考核,各工作组负责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及日常考核。提高项目工作绩效考核的分值权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牵头领导、服务责任部门、工作小组和项目法人要给予重奖,评选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项目建设突出能手;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责令检讨、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任务又无特殊理由的,取消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问责。通过行动检验干部、发现干部、重用干部,培养一批能力强、水平高、有奉献精神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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