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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述廉】2015年度市红十字会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精选文档)

时间:2023-09-29 09:36:02  来源:网友投稿

述责述廉报告今年以来,市红十字会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成都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我市市委和市纪委安排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十字述廉】2015年度市红十字会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红十字述廉】2015年度市红十字会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精选文档)



述责述廉报告


今年以来,市红十字会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成都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我市市委和市纪委安排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推动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和独特优势,规范运作、扎实工作,使核心职能进一步彰显,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市红十字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时俱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不断推进市红会党风持续好转。

1.统筹谋划部署。市红十字会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红十字事业发展统筹推进。党组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准确把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市红十字会党组支持市红十字会纪检组依法履行监督监管责任,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2.健全工作机制。市红会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按照“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会作用,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财务、干部人事、项目和物资采购工作负总责, 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和班子成员在全体干部大会上述责述廉;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特别是对班子成员做到经常提醒和督促,要求他们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部室限期改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班子成员遵纪守法情况。班子成员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成都市以及我市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用法律、纪律、规章制度等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遵守这些规定,努力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做艰苦奋斗的表率、做勤政为民的表率、做坚持原则的表率,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树立起清正廉洁的形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制度,班子成员既行使民主权利,又履行集中义务,实现了“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前充分发扬民主、决策时强调高度集中、决策后保证贯彻落实的目的,凡重大问题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不搞个人说了算。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及其成员主动报告各自分管工作情况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全年班子成员未出现一例违纪违法情况。

2.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市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制定了《彭州市红十字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认真履行牵头责任人的职责,牵头任务部室制定落实方案,严格做到“三个必须”:必须结合自己承担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责任人;必须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到“一岗双责”,有针对性的做出具体安排,做到年初有布置、全年有检查、年中、年末有总结;牵头部室必须与各协办部室间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抓好任务的落实,定期报告所牵头任务的进展情况。

3.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能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凡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班子成员认真填报领导干部廉政登记表,严格执行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签定廉政责任书,坚持每季向党组分析报告自己履行职责情况。班子成员全年未出现一例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受到组织处理的情况。

4.班子成员加强作风建设情况。在班子成员作风建设的实践中,重点抓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同时,把振奋精神、有所作为、创先争优、追求创新作为开展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班子成员把政治上靠得住、思想作风端正放在第一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了“对上正,不搞人身依附;对下正,不搞亲疏远近;对友正,不搞小圈子和小团体主义;对己正,不搞投机取巧和阿谀奉承”,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三、强化宣传教育情况

市红十字会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与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努力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社会思想氛围。

1.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推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态机制,将警示教育纳入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每逢重大节假日向全体党员干部及时发送廉政短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四川省、成都市及我市有关违法违纪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增强自身免疫力通过反面教材警示警醒,营造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氛围,切实增强了廉政教育实效。

2.推进反腐倡廉舆论宣传。促进不同媒介形态之间深度融合,共同推进反腐倡廉舆论宣传。以市红十字会网站为基础,打造官方传播平台,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以新兴媒体为延伸,打造网络传播平台。利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品牌,形成了网络宣传格局,积极营造了反腐倡廉舆论宣传的良好社会氛围。

3.营造崇廉尚洁的廉政氛围。为搞好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市红会主要领导坚持带头宣讲廉政党课,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廉政规定,并不拘形式地利用党组会、全体干部大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各种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典型教育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从而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四、深化作风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从严从实肃风正纪。市红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干部作风“焕然一新”,换来干部群众的衷心“点赞”,改进作风的成效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1.落实八项规定、深化正风肃纪情况。主要领导亲自抓、作表率,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成都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组书记带头严格执行办公室用房标准,班子成员迅速行动,及时腾退超标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到基层走访轻车简从、务实节俭。全年会议、文件数量明显减少,迎来送往大幅压缩。高高在上、挥霍浪费、脱离群众现象得到遏制,改作风改到了群众心坎上。

2.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党组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重点督查内容,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形成了监督检查新常态。坚持破立并举,注重建章立制,解决“不能腐”的问题。按照彭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精神,制定了《办公用品管理的规定》、《机关经费管理办法》、《彭州市红十字会廉政风险教育制度》等9项具体规定和办法,强化了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意识明显增强,一人说了就算、一拍脑袋就定、一拍胸脯就办的现象逐步遏制,越界犯规行为明显减少。

五、选好用好干部

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立足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建设高素质骨干队伍。

1.加强干部教育培养情况。以育人为根本,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一是强化班子学习。党支部将每月一次的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扩大到机关中层干部参加,共同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边学边议,讲求实效。二是抓学习载体,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党支部将每周一上午定为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日,建立了学习制度,有专人抓,有学习材料,注重学习效果。采取政治学习、交流学习体会、观看典型教育片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和政治素质。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向先进地区和单位学习,并做到了学以致用,创造性地借鉴运用这些经验,实现了我市红十字工作良性发展。

2.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情况。会党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廉政谈话制度,制订了《彭州市红十字会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实施方案》,积极教育、培养、锻炼干部队伍,加大干部晋升激励力度,积极探索建立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形成“让能干者有位置,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成事者有地位”的干部选拔任用氛围。没有新提拔任用干部,不存在超职数配备、低职高配、违规提拔、违规进人等问题。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监督情况。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巩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成果。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六、维护群众权益

1.践行“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情况。一是市红十字会以“走基层·送服务”为主要内容,采取进村入户、进企业,开展“卫生救护知识普及培训”,与群众开展“面对面、心贴心”沟通,收集意见建议,问需于民,真正贴近群众接地气,解决问题找措施。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在政策执行、民生工程、惠民政策落实上做好充分调查研究和群众参与,使决策符合群众的实际需要和根本利益。实行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公开,邀请基层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列席,听取意见建议,问计于民,使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公正。三是构建满意度评判机制。将群众对红十字工作满意度评判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群众对红会工作满意度评判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工作成效,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干部职工对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满意度评判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实行奖惩逗硬。

2.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市红会始终坚持民生为本,把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作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和调处机制,领导干部带头“走基层”,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不正之风得到明显遏制,群众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3.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致力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统筹制定2015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工作目标,涉及“红十字急救员”培训600人,目前已完成1150人(占目标任务的191.67%)。

七、推进源头治理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牵头工作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干部廉政警示教育。班子成员主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不断夯实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法律法规,并在预防腐败问题上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积极采取措施,从职务上、思想上、工作中预防腐败,建立健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制度制度机制。

2.廉政风险防控情况。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源头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调整优化单位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汇编建立了《市红十字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进一步健全信访和效能投诉接待机制,根据工作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优化了相关廉政风险责任人和防范措施,有效促进了机关规范、服务、廉洁、效能建设。

八、领导和支持纪检组情况

1.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市红会积极响应纪检体制改革;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着力健全纪检监察基层组织,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市红十字会纪检组工作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主要执行上级纪委监察机关的工作安排。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主要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两个方面抓起。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监督和接受监督意识,抵制“病毒”侵袭。

2.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三转”情况市红十字会党组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在转职能中找准定位、在转方式中高效履职、在转作风中提升能力,聚焦中心任务,回归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

2015年,市红十字会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有些是在高压态势下取得的,基础还不稳固。我们清醒看到作风和腐败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长期性,反腐倡廉任务还十分艰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委、成都市委以及我市市委的要求,继续坚持刹风反腐不动摇,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真正做到使之“不想”,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以实实在在的反腐倡廉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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